出版时间:2010-6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韩流 页数:230
前言
近年来,随着中国社会持续不断的重大转型,刑事司法制度正在发生缓慢却相当深刻的变化。与过去法学界对被告人权利保障问题高度推崇形成鲜明对比的是,越来越多的研究者现在开始真正关注犯罪被害人的诉讼权利问题。特别是刑事和解运动的兴起,辩诉交易制度的引入,加上刑事司法实践中被害人权利保障问题暴露出诸多缺陷和不足,使得法学界对被害人问题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兴趣。一时间,被害人诉讼权利和诉讼地位问题成为诉讼法学领域中的一门显学,多部有关“被害人权利保障”问题的博士论文也相继问世。对刑事被害人权利保障问题的研究,可以从多个不同的角度来展开。如果从被害人提起自诉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相对于公诉而言的自诉程序问题;如果从确保被害人获得民事赔偿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民事侵权与犯罪、民事赔偿之诉与刑事诉讼的关系问题;如果从刑事和解、辩诉交易的角度来看的话,这又是一个对抗性司法与合作性司法的关系问题。当然,对于被害人问题的研究,最具有挑战性的当属被害人在刑事公诉程序中的诉讼地位问题。
内容概要
本书旨在为破解“被害人应不应当成为公诉程序当事人”的理论难题提供一种新思路。通过将诉权理论导入刑事诉讼法学研究,揭示了被害人作为刑事诉讼当事人的正当性来自于其享有的诉权;而由于刑事诉讼结构的先天性失衡,法律赋予被告人一系列特殊保障以达到“平等武装”,被害人诉权的行使方式及法律效果不得不受到一定限制;因此,被害人作为诉讼当事人,有着不同于民事原告或刑事被告的特殊性。被害人诉权的提出,丰富和发展了对刑事诉讼构造的研究——传统的“控、辩、裁”三角结构是以诉讼职能为基础的,而由裁判权、公诉权、被害人诉权、被告人诉权组合而成的则是以诉讼主体为基础的“四极构造”;由于被害人诉讼利益的不确定性,“四极构造”的理论模型不是一个规则的四方形,而是一个由控辩裁三角结构演化而成的扇形。
作者简介
韩流,江苏大丰人。1995年考入北京大学法律学系,1999年本科毕业后留校工作至今。2001年起为北京大学法学院诉讼法专业硕博连读研究生,师从陈瑞华教授,2007年获得法学博士学位。长期关注被害人学研究,在《中外法学》等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多篇,并曾参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再修改律师建议稿与论证”等课题的研究工作。
书籍目录
导言 从“罪犯的公正”到“所有人的正义” 第一章 被害人及其相对方 第一节 犯罪人、被追诉人、被定罪人及其关系 一、犯罪人与被追诉人 二、犯罪人与被定罪人 三、犯罪人、被追诉人、被定罪人的关系分析 第二节 被害人的双重意义及与相对方的关系 一、被害人的双重意义 二、区分被害人双重意义的必要性 三、被害人与其相对方的关系 第三节 刑事诉讼三阶段论第二章 被害人权利保障的基本问题及重构 第一节 被害人权利保障的世界潮流 一、被害人学与被害人保护运动 二、联合国受害者保护机制 三、恢复性司法 四、被害人保护的国际经验 第二节 被害人当事人化的理想与现实 一、被害人的当事人化:1996年刑事司法改革 二、被害人当事人化的现实困境 三、有关被害人当事人化的理论争鸣 第三节 “以民释刑”的局限性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理论概述 二、法定诉讼担当:“以民释刑”尝试之一 三、诉讼信托:“以民释刑”尝试之二 四、检察官是当事人吗? 第四节 被害人诉权问题的提出 一、被害人当事人化“路在何方” 二、被害人当事人化的限度 三、被害人保护问题重构 第三章 被害人诉权的正当性与相对独立性 第一节 刑事诉讼中诉权理论的导入 一、诉权在刑事诉讼中的客观存在 二、诉权的宪法化与国际化 三、刑事诉讼中诉权的特殊性 第二节 诉权的内涵与被害人诉权的特点 一、民事诉权学说述要 二、关于诉权内涵的基本认识 三、程序基本权 四、被害人诉权的特点 第三节 被害人诉权的正当性 一、诉的利益:被害人诉权的正当性基础 二、国家主义犯罪观的历史考察 三、国家主义犯罪观之反思 第四节 被害人诉权的相对独立性 一、何为“国家利益” 二、被害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必然一致吗 三、公权力对保护被害人必然有效吗第四章 被害人诉权与刑事诉讼构造 第一节 被害人的诉讼主体资格 一、被害人主体性之缺失 二、诉讼主体理论之辨析与重释 三、被害人诉讼主体资格之恢复 第二节 “第三人”:被害人诉讼地位的一种解释 一、民事诉讼第三人理论之引入与重构 二、被害人:“辅助性第三人” 三、被害人:“原告型第三人” 四、被害人:何种意义上的第三人 第三节 刑事诉讼的四极构造 一、刑事诉讼四方构造之反思 二、基于诉讼主体理论的四极构造 三、四极构造的理论模型 四、我国刑事诉讼构造中的被害人第五章 被害人诉权与被告人诉权的平衡 第一节 被害人与被告人诉讼利益的关系 一、走出“零和博弈”的误区 二、“同向损益”与“逆向损益”之辨 三、被害人与被告人利益关系的三种模式 第二节 控辩平衡对被害人诉权的合理限制 一、三方构造下的控辩平衡 二、四极构造下的三面平衡 三、对被害人诉权的合理限制 第三节 被告人特殊保障对被害人诉权的影响 一、“公诉失灵”与被害人诉权 二、被告人特殊保障对被害人诉权的影响 三、刑讯逼供:一个放大的分析第六章 公诉程序中被害人诉权的保障问题 第一节 审前程序中被害人诉权保障 一、犯罪发生、犯罪发现与刑事程序的启动 二、刑事审前程序中被害人诉权之行使及限制 三、被害人诉权与我国刑事诉讼启动程序改造 四、被害人诉权与我国刑事审前程序的诉讼化 第二节 审判程序中被害人诉权保障 一、定罪与量刑程序合一的潜在问题 二、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的分离:英美法系的经验 三、定罪程序与量刑程序的分离:被害人的视角 四、我国刑事审判中的问题 第三节 执行程序中被害人诉权保障 一、刑罚目的论对被害人参与刑罚执行的影响 二、刑罚的变更与被害人诉权保障 三、我国被害人参与执行变更程序的实证分析第七章 刑事和解中的被害人及诉权 第一节 刑事和解:国际视野与本土实践 一、国际视野中的刑事和解 二、我国的刑事和解制度 三、刑事和解的程序特征 第二节 刑事和解对传统刑事司法的巨大冲击 一、刑事和解对刑事实体法的冲击 二、刑事和解对刑事程序法的冲击 三、刑事和解与正式刑事诉讼程序的关系解析 第三节 诉权视野下的刑事和解 一、刑事诉讼的程序性合意缺失 二、准审判过程:刑事和解的一种解释 三、诉权与刑事和解 第四节 刑事诉讼中的诉权处分与诉权交易 一、刑事诉讼中的诉权处分 二、刑事诉讼中的诉权交易 三、辩诉交易与被害人诉权保障 第五节 刑事和解对被害人诉权理论的发展 结语 有关“正义”的几点反思 一、反思刑事司法的“国家垄断主义” 二、通过法律实现正义的局限性 三、社会正义观的中国语境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插图:全书正文共七章,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即第一章,对刑事诉讼中与被害人相关的主体概念进行了细致的辨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刑事诉讼三阶段论”。在“前诉讼阶段”,被害人的相对方是犯罪人;在“定罪前阶段”,被害人的相对方是被追诉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定罪后阶段”,被害人的相对方是被定罪人(法定的犯罪人)。正是因为作为被害人相对方的犯罪人、被追诉人、被定罪人的同一性具有复杂的不确定性,导致既往的研究对被害人权利保障的理据与限度往往失之偏颇。第二部分即第二章,依循“世界的眼光,中国的问题”的治学方法④,对被害人权利保障理论与实践中的基本问题进行梳理,回顾和介绍了世界范围内被害人保护运动的潮流与趋势,考察了我国1996年刑事司法改革前后被害人诉讼地位在形式上和实质上的变化(或者不变),揭示了民事诉讼当事人理论无法解决被害人当事人地位问题,因而必须回溯到被害人的诉权为其当事人地位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后记
至今还清楚地记得在2005年12月28日早晨的上班路上,我满脑子都在为构建“四极构造”理论模型而苦苦思寻适当的几何图形——这样的努力已经持续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但却始终一筹莫展。尽管此前已有学者从加强被害人程序保护的立场出发,提出了“四方构造”理论,并将经典的“控辩裁”三角形发展成了以被害人为独立一方的四边形;但我的研究表明,即便为了尊重和恢复被害人的诉讼主体地位,也不能对诉讼结构做简单的加减法——我的理由能够从几何学上得到最简明的回答:三角形则是最稳定的,它的程序法意义在于,所有诉讼参与者的目的和作用都不会超出控、辩、裁这三种基本功能;而四边形是不稳定的,被害人利益指向的不确定性影响着诉讼结构的平衡。在“四方构造”的理论模型中,被害人与法官相对位于一个规则四边形的两端,并与法官一样不偏不倚地居于控辩双方正中,在我看来,这实在太理想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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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程序法论丛:被害人当事人地位的根据与限度•公诉程序中被害人诉权问题研究》对刑事公诉程序中的被害人诉权问题作出了开创性的研究。纵观全书,体系完整,印证规范,逻辑清晰,文笔流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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