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的法律生活

出版时间:2010-2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朱迪斯·贝尔  页数:338  译者:熊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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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朱迪斯·贝尔认为,现今的女性主义法学界没能有力地回应女性生活中所面临的严酷现实。她认为,女性主义学者们从主流的智识辩论中抽身出来,反而把自己边缘化了。在本书中,贝尔为我们呈现了一个新的女性主义法学框架——这一框架通过创造性的方式将女性主义与自由主义相结合,重新焕发了女性主义的实用价值。  传统的女性主义理论认为,法律体系具有男性偏见,我们必须更多地帮助女性对抗暴力,克服政治的、法律的和社会的各种不利境况。贝尔从这一前提出发,认为传统的女性主义理论对这一偏见的处理可谓“矫枉过正”。她们过于强调制度体系中不利于女性的那些方面,却对于如何利用这一制度体系提升女性权益缺乏洞见,并且使传统学者忽视了女性主义议题的合法化、正当化。更糟糕的是,原本是传统法律理论的先天性缺陷导致了偏见的存在,女性主义者们却错误地将偏见产生的原因归结于自由主义,认为自由主义过分关注个人... (展开全部)   朱迪斯·贝尔认为,现今的女性主义法学界没能有力地回应女性生活中所面临的严酷现实。她认为,女性主义学者们从主流的智识辩论中抽身出来,反而把自己边缘化了。在本书中,贝尔为我们呈现了一个新的女性主义法学框架——这一框架通过创造性的方式将女性主义与自由主义相结合,重新焕发了女性主义的实用价值。  传统的女性主义理论认为,法律体系具有男性偏见,我们必须更多地帮助女性对抗暴力,克服政治的、法律的和社会的各种不利境况。贝尔从这一前提出发,认为传统的女性主义理论对这一偏见的处理可谓“矫枉过正”。她们过于强调制度体系中不利于女性的那些方面,却对于如何利用这一制度体系提升女性权益缺乏洞见,并且使传统学者忽视了女性主义议题的合法化、正当化。更糟糕的是,原本是传统法律理论的先天性缺陷导致了偏见的存在,女性主义者们却错误地将偏见产生的原因归结于自由主义,认为自由主义过分关注个人自由,忽略了个人责任。而贝尔认为,自由主义就建基于个人责任之上,而这一前提也成为男性和男性组织为他们的行为作辩护的有力智识基础。贝尔提到,传统的女性主义路径导致了对诸如“男性与女性的特征性差异”之类的抽象问题无休止的争论,而没能集中力量去解决法律体系中的核心矛盾。因此,她通过对宪法性解释、生育选择和胎儿保护等法律问题的关注,围绕传统理论的三大中心元素——平等、权利和责任——构建了一个全新的女性主义解释体系。贝尔将她的理论称之为“后自由主义的女性主义”,这一法律进路不仅赋予个体自由以价值,也认识到我们为满足个体诉求——这诉求对男性和女性来说可能各不相同——所担负的责任。

作者简介

朱迪斯·贝尔,1974年在芝加哥大学获得政治学博士学位,1988年起任得克萨斯州工农大学政治学教授。1993—1995年,担任西南政治学协会理事;1997年担任爱德华S·考文奖委员会主席;2002—2003年,担任政治科学妇女核心小组主席。与此同时,她一直是美国、西欧与中西部政治科学协会的项目委员会成员,并多年来担任《女性与政治学》杂志编辑。

书籍目录

前言致谢第一部分 法律贯穿了女性的生活  第一章 引言  第二章 法律的性别为男?女性主义法学的基础  第三章 是什么让法律的性别为男?性别化的法学与女性主义批判  第四章 法律如何是男性的?性别化方法与女性主义回应第二部分 以女性生活贯穿法律  第五章 重建平等宪法中的女性权利原则  第六章 重建权利女性主义的生育自由  第七章 重建责任女性的胎儿保护  第八章 迈向后自由主义的女性主义理论参考文献索引案例索引译后记

章节摘录

直到现在仍然支配着它们,用源于男性体验、反映男性利益的方式来确立这些学科的主要观点,更通过挑选、教化从业者来传承这种男性传统。女性主义法学家所出的著述多如牛毛,批评者们根本评不过来,并且这种产出丝毫没有减少的趋势。这些学者既多产又善辩。她们对法律的分析以及对彼此著作的批评都提升并丰富了法学理论。但是阅读这类著作也让我们找到了女性主义理论为什么未能很好地回应女性问题的根源所在。这个新兴的专业在作为与不作为上都犯了致命的错误。作为上的错误在一些被广为阅读的著作中随处可见,包括理论上存在谬误之处、观点的非原创性以及理念的倒退等。不作为的错误有三个方面:第一,没有真正搞清楚女性主义要批判的是什么;第二,重复强调那些已经说出来的东西,但却将未予言明但推定为真的事实排除在外;第三,吊诡的是,这些法学家几乎完全只关注女性。在女性主义法学阵营里,对于男性偏见的解释存在着重大的意识形态冲突:一方采性别差异论,而另一方主张男性宰制论。上述第一和第二个错误则对于参与争论的双方都造成了困扰。两方都批判了一种隐含的传统法学(或称作标准法学)。她们的批评包括(但不限于):传统法学中的一些观点与自由主义之间存在着松散的关联,特别是在对于个人权利的强调上。女性主义批评家们都承认,传统法学用在女性身上是不贴切的,但对于为什么不贴切或如何不贴切却没有达成一致看法。强调性别差异的学者认为,传统法学建基于对人类的假定,它只适用于男性。比如卡罗尔·吉利根((~arolGilligan)就声称,女人的道德推理不是以个人权利为本位的,而一旦强调个人权利又落入自由主义理论的话语当中。强调男性宰制论的法学家们认为,传统理论预设了一种男性至上的自主体制,否定了女性的地位。

后记

我从15岁开始,就被身边的人认为是具有强烈的女性主义气质的人。可是当我第一次接触到朱迪斯·贝尔的理论时,居然感觉到极大的不适应。这种不适应不仅因为她夹述夹议的语言风格和对传统理论毫不客气的反击批判,还在于其对女性权利和地位的颠覆性反思。她摒弃了以往各种理论学说对于女性的形象、身体和地位的表面关注.而深入到制度的层面,全面解析社会分工与责任分配上的男女差异,进而提出,围绕着权利和责任体系重新构建一种女性主义法学。在此书中,朱迪斯·贝尔几乎把现今所有的女性主义流派都批了个遍。难得她思维敏捷,逻辑缜密,能自由地跳跃于批判与建构之间,对种族歧视、社群主义等问题作抽丝剥茧的分析与论述,揭示出与女性弱势地位相勾连的各种结构性弊病,从而将靶心校准到法律体系的重构之上。她的关注集中在平等、权利和责任等方面,强调照顾责任应在全社会范围内重新进行分配,强调不能以自由主义的个人责任为名义,将本应由男性群体和社会担负的责任转嫁到弱势女性的身上,强调权利、权力和责任三者的对应关系。朱迪斯·贝尔在她的著作中表现出了极其坦诚和直率的一面。她不忌讳谈及自己的生活:先天残疾,不幸福的童年,酗酒而暴虐的父亲和懦弱隐忍的母亲,白人女性身份,单身,没有孩子……当别人把这一切贴上受害者或特权阶层等标签时,她却透过自己所遭遇的这一切,对传统的自由主义、特征女性主义等作出了理性批判。

媒体关注与评论

一个非常有趣的话题,一本非常有趣的书。贝尔在书中所呈现的热情和其有力的批判,将引起广泛的共鸣。   ——黛博拉·罗德(Deborah L.Rhode),斯坦福大学 本书体现了作者对法律本身及其可能性和限制性的深刻而细致的理解。   ——克里斯汀·甲德尔顿(ChristineA.Littleton),洛杉矶加利福尼亚大学 这是一本易于理解而又令人印象深刻的著作。对于法律学者和那些把法律当成是一门兴趣学科、同时从事政治学和女性研究的学者们来说,它将是必读书目。   ——奧斯汀·萨拉特(Austin Sarat),阿默斯特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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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6条)

 
 

  •   研究女性主义法学的重要资料,很有帮助
  •   是女性学和法学的复合型书籍,作者是权威妇女学专家,写的不错.视角很独特.
  •   颠覆性的话题!收获很大
  •   发货很快,书的质量很好,8错
  •   书的内容很专业,也很难懂,但也很启发。包装、质量也不错
  •   很不错的书 很受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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