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吴江水 页数: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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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感谢上帝,让我有能力、信心和时间去写完这本书。十年前,当我在一家大型企业担任法律顾问时,每周都要应对大量的法律事务。由于传统的律师工作模式常会错过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机、仓促上阵往往影响工作质量,而日常的许多重复劳动又耗费了大量的工作时间,于是开始思考如何既提高工作的质量、效率,又能及早发现和处理问题。企业的许多重大损失源于简单的低级错误,如果能够及早发现,完全可以用最简单、最有效、最经济的方法予以避免。这类足以招致损失的低级错误在企业中比比皆是,因而是风险控制机制问题而非单纯的法律问题。尤其是当我攻读企业管理研究生,在对企业行为、企业模式以及效率、质量等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后,更使我深信这一点并着手设计企业从事法律风险防范时的工作模式和方法。2003年下半年,对某集团为期四个多月的尽职调查,使我开始了全面的法律风险管理实践。通过零距离接触第一线的车间、污水处理厂、员工宿舍等地,使长达数万字的法律风险状况报告在深度和广度上超出了企业的预料。该项目验证了我对项目的系统化程度、工作深度、法律风险分类方式,以及各类工作的具体操作方法。
内容概要
企业的法律风险大多随着企业规模和交易规模的扩大而被不断放大,必须通过事先安排或主动干预,以最小的代价去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造成的损失或其他消极影响。 法律风险无时不在、无处不在,企业必须清醒、全面地意识到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才有机会以最小的代价加以事前控制。 只有当法律事务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融为一体,才能使两种不同管理手段的整体效用发挥到极致。 合同管理是企业法律风险管理中最为重要的一环。有效的合同管理,必须是合同内容管理与合同行为管理相结合,以全面实现交易目的、降低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管理适用于各类组织,无论是企业、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还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所有法律风险均可通过主体、环境、行为三个基本要素加以锁定。 任何一个法律风险解决方案,都应该充分考虑企业的具体情况,以及经济性,可执行性和效率等因素。而不能让企业削足适履。
作者简介
吴江水,1986年毕业于上海华东政法学院,基督徒。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律文书研究会理事,天册(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浙江省一级律师。
长期从事合同应用及原理、法律风险管理理论及实践的研究,并为企业提供了大量的相关技能培训和解决方案。合同文本多次作为精品被大力推广,企业法律风险管理项目工作成果及解决方案多次受到客户好评并给企业带来明显变化。
2005年底出版《完美的合同----合同基本原理及审查与修改》第一版。2006年起参加编写及修订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全国律师执业基础培训指定教材《律师执业基本技能》,担任副主编并负责其中的《合同业务基本技能》。
非营利性专业法律风险管理网www.legal-risk.cn创办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合同审查业务指引》撰写人。
书籍目录
第一章 法律风险概说 本章提示 第一节 对于法律风险的理解 一、法律与法律风险 二、法律风险的概念及要素 三、法律风险的特征 四、法律风险的四大种类 第二节 法律风险主体 一、法律风险主体的范围 二、法人法律风险主体 三、自然人法律风险主体 四、其他组织法律风险主体 第三节 法律风险环境 一、法律风险环境的要素 二、我国的法律体系 三、具体主体的法律规范环境 四、对于法律风险环境的选择 第四节 法律风险行为 一、法律风险主体的设立行为 二、法律风险主体经营中的行为 三、法律风险主体的非常态行为 四、法律风险主体的变更与终止行为 第五节 法律风险的不利后果 一、刑事处分法律风险后果 二、行政处罚法律风险后果 三、民事责任法律风险后果 四、单方权益丧失法律风险后果 五、法律风险的间接不利后果 第六节 法律风险的其他属性 一、法律风险与其他风险的关系 二、法律风险的各类关系方 三、法律风险的阶段性 四、不同视角下的法律风险第二章 法律风险管理基础理论 本章提示 第一节 法律风险管理的概念与发展 一、法律风险管理的由来及归纳 二、法律风险管理的概念与原则 三、法律风险管理的立足点 四、法律风险管理与其他风险管理的区别 第二节 企业管理与法律风险管理 一、企业管理视角下的法律风险管理 二、法律风险管理视角下的企业管理 三、合规管理与法律风险管理 四、企业法律顾问与法律风险管理 第三节 法律风险管理的总体性问题 一、法律风险管理的基本要素 二、从法律风险中发现管理策略 三、法律风险管理的工作内容 四、法律风险管理与法律风险管理项目 第四节 法律风险管理的操作性问题 一、全面风险管理的维度 二、法律风险管理的维度 三、实施法律风险管理的边界 四、应对法律风险的基本方法 第五节 法律风险管理涉及的内部关系 ……第三章 法律风险的调查与识别第四章 法律风险的评估与报告 第五章 应对法律风险的解决方案第六章 法律风险管理的实施与提高后记
章节摘录
插图:四、单方权益丧失法律风险后果严格地说,单方权益丧失所造成的支出增加或利益减少与刑事处分、行政处罚、民事责任三类法律风险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从法律风险整体的角度来考虑问题时,这类情况却又必须加以考虑,属于必须单独列出的一类法律风险。任何法律风险带来的都是权益方面的不利后果,而任何不当的作为或不作为无论是出于故意还是过失,也都有可能面临刑事、行政、民事方面的法律风险,因此单方权益丧失的风险专指既不会受到公权力处罚也不会对其他方承担民事责任的权益丧失风险。这种单方权益丧失的主观原因一般并不重要,除了在刑事处罚方面相对注重主观动机外,其他方面的主观原因一般不会影响到行政处罚或民事责任的后果。但某些客观原因造成的无法行使权益,则往往由法律规定可以通过某种方式加以补救。但在法律风险不利后果已经显现的处理过程中,尤其在抑制或降低不利后果的过程中,主观动机往往对处理结果的影响比较大,如何对外表述自己一方的主观原因是法律风险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但那将是法律风险管理中的另外一个主题。对于这种既不损害他方的利益,也不会招致公权力的处罚,但会造成企业丧失某些权益的情况其实很有研究的必要,因为这类情形在企业里时有发生。按照大致的类型,单方权益丧失的法律风险有以下几类:(1)丧失优惠利益由于国民经济发展阶段的特点及目标不同,有时中央政府会通过税收、政策性贷款等优惠的方式,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或在特定阶段对某些行业予以扶持。如以前三资企业的两免三减半等优惠政策等,目的就是为了吸引外资以带动国内企业的发展。而国家对于某些科技项目的资金扶持,其目的也是为了从整体上提高国内的科技水平。除此之外,由于地区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往往会在特定地域内对特定行业在一定时期内向企业提供一些税收、基础设施价格等方面的政策性优惠,以鼓励社会资金注入这些地域或行业。如果企业不了解相关的优惠政策,或缺少相应的条件,都难以通过这些优惠政策减轻自身资金及效率方面的压力、获取更多的资源。如何了解这类政策、如何利用这些政策,也都是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内容。
后记
在求道还是求术之间,我更愿选择求道,虽然我明白求道更难、更苦。在授人以渔还是授人以鱼之间,我更愿授人以渔,虽然我也知道许多人更想要鱼。道是事物的本质规律和终极原理,是思想体系,参透它就能解释事物的所有现象并游刃有余地解决问题,只要你能不计成本地在喧嚣中耐住寂寞。相对于道,术只是对道的零星运用、是技艺和方法,只需知其然而无需知其所以然。术只要发挥得淋漓尽致,同样可以应对自如,但却无法达到道的境界。求道需要在万籁俱静的时候,用心去聆听、用心去触摸,才能透过表象看穿事物,直到神秘不再神秘、平常不再平常。在这个经历中,有混沌不清的假设、有扑朔迷离的灵犀,有时会一知半解、有时会无穷多解却又始终没有最优解。因此需要不断地验证规律、验证方法,直到颠扑不破。而求术则要简单得多,有时只需一招半式就足以免去衣食之忧,只要足够用心地学和用。世间万物本无定式,多是后人误解了先行者的所思所想而将其视为金科玉律而墨守成规。然而,这个世界中唯一永恒的就是变化,时间会打破一切,使那些曾经无比经典却又似是而非的结论浅薄得只堪一笑。知识是前人思考的沉淀,但它本身并不是力量。真正的力量在于如何运用知识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而这则被称为智慧。因此,许多理论应该否定、没有什么理论不可以创立。对道的追求如登山般走得越高则所见越多,而你的同行者也越少。而最终所能看到的,可能只是一种鲜有人解的抽象的存在。但这些抽象的存在意义非凡,因为所有的问题都是制约条件相互作用而构成的综合体,参透这个综合体的结构、找出不同条件的性质和相互关系并反向运用,才是分析、解决问题的基础和不二法门。正是基于这样的想法,我在这个众说纷纭的领域中以我的方式探讨并按我的思路建立一块理论和方法的基石,将渔而不是鱼拿出来与大家共享。这既算是对多年研究成果所做的一个总结,也可以令我了却一件心事,从此可以心无牵挂地考虑那个20多年前就在思考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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