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10 出版社:北京大学 作者:[美] 基斯·N.希尔顿 页数:351 字数:4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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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作为一名教师,我非常理解作者(亦即我的同行)撰写这本书的初衷,因为我也不时抱有同感:很难给学生找到一本内容全面、篇幅适中,同时对经济学与反垄断法均有精辟分析的教材。这本《反垄断法:经济学原理和普通法演进》至少部分地解决了这一难题,因此我决定向读者推荐这本书。这本书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色:第一,精炼系统地概括了美国法院的相关判决。对任何人而言,系统而透彻地把握美国反垄断法的判例及其演进都是一种挑战。反垄断法的判例原文一般冗长且繁复,研究者很容易在判例既定的路线上裹足不前,或者常常进行孤立、片面、缺乏逻辑一致的理解。这本书较好地解决了这一问题,通过对案例的旁征博引,精炼地论述了美国反垄断领域的重要制度与规则,同时融入了作者自己对此问题的系统思考。第二,清晰易懂而又令人信服地从经济学角度对反垄断的重要制度进行了分析。将经济学引入反垄断法领域是美国反垄断法的一大创新与突破。今天,经济学的理论不仅为反垄断法的正当性提供了令人信服的理由,为反垄断法的适用向可预见性和一致性发展指出了方向;实际上,经济学原理已经成为反垄断法演进的重要催化剂。这本书很好地从经济学的视角和方法对反垄断法进行了阐释;同时又清晰易懂,不会导致没有经济学背景的法学院学生望而却步。
内容概要
本书是整合反垄断法领域经济学研究视角与法学研究视角的一次难得的尝试。在美国,随着反垄断法通过大量的司法意见而得到不断的发展,作者对这一进程进行了详细的阐释。本书大量援引了法学杂志和经济学杂志中的相关文献,从经济学视角对司法裁决进行了详细评判。同时,作者将法学观点融入到自己的分析当中,认为反垄断法是普通法领域中一个非常有活力的领域,这一认识促使作者强调反垄断法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并且就此考察了导致反垄断法不断发展的诸多动力。本书涵盖的特定问题包括:完全竞争与垄断,实施,卡特尔,第1条原则,合理规则分析,联合抵制,市场力量,纵向限制,搭售,排他交易以及横向合并,这些均为反垄断法的热点难点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而且特别值得强调的是,本书对援引的案例不是简单的复述,而是对每一个裁决的主要、次要法律观点都进行了总结,并提供了相应的经济分析,极大地提高了案例援引的可读性和参考性。
本书不仅可以作为学者研究反垄断法的极具价值的参考,而且作为作者多年反垄断法教学经验的积累,本书也可以是教师教学和学生自学的很好的辅助资料。
作者简介
基斯·N.希尔顿,自1995年起任教于波士顿大学法学院,此前曾在西北大学法学院任教。目前讲授反垄断、侵权法以及劳动法、其撰写的著述广泛涉猎法学和经济学领域,在美国法学杂志及其同行评阅类的法学与经济学杂志上公开发表论文40余篇。其还兼任美国法律和经济协会理事。
书籍目录
代译序
作者序
1 经济学
Ⅰ.界定
Ⅱ.完全竞争和垄断
Ⅲ.更多话题
2 法律和政策
Ⅰ.一些解释问题
Ⅱ.反垄断法的制定
Ⅲ.反垄断法的目的是什么
3 实施
Ⅰ.最佳实施理论
Ⅱ.反垄断法的实施条款
附录
4 卡特尔
Ⅰ.卡特尔
Ⅱ.有意识的协调
Ⅲ.结论
5 第1条原则的发展
Ⅰ.《谢尔曼法》和普通法
Ⅱ.合理规则和本身违法规则
Ⅲ.结论
6 合理规则和本身违法规则
Ⅰ.固定价格的案例
Ⅱ.本身违法和合理规则的分析:未来发展
Ⅲ.本身违法和合理规则检测:理解最高法院对本身违法规则的正当性证‘
7 协议
Ⅰ.推断原则的发展
Ⅱ.对单边合同理论的拒绝
8 促进机制
Ⅰ.数据交流案例
Ⅱ.基点定价及相关实践
Ⅲ.基点定价:经济学
9 联合抵制
Ⅰ.Socony案之前的阶段
Ⅱ.Socony案之后的阶段
Ⅲ.BMI/Sylvania案之后的阶段
Ⅳ.结论
10 垄断
Ⅰ.第2条原则的发展
Ⅱ.杠杆和关键设施的案例
Ⅲ.掠夺性定价
Ⅳ.结论
11 力量
Ⅰ.衡量市场力量
Ⅱ.市场力量的决定因素
Ⅲ.替代性和相关市场:Cellophane案
Ⅳ.多重市场垄断和相关市场:Alcoa案
Ⅴ.衡量力量:《指南》
12 企图
Ⅰ.Swift公式及现代原则
Ⅱ.危险可能性要求
13 纵向限制
Ⅰ.维持转售价格
Ⅱ.纵向非价格限制
Ⅲ.制造商保留权利
Ⅳ.协议
14 搭售和排他交易
Ⅰ.介绍
Ⅱ.早期案例
Ⅲ.本身违法规则的发展
Ⅳ.合理规则与本身违法规则之间的紧张关系
Ⅴ.技术搭售
Ⅵ.排他交易
附录
15 横向合并
Ⅰ.合并原因和法律含义
Ⅱ.横向合并的法律
Ⅲ.结论
附录
16 纵向合并和混合合并
Ⅰ.纵向合并
Ⅱ.混合合并
Ⅲ.总结评论
17 反垄断和州
Ⅰ.Noerr-Pennington原则
Ⅱ.Parker原则
Ⅲ.一些最终评论:错误成本与豁免原则
索引
章节摘录
插图:1 经济学本章,我对我将会使用的经济学概念进行了介绍,提出了垄断的基本经济学,比较了垄断与其对立面——完全竞争。我还讨论了一些比较新的话题,比如说交易成本、信息经济学以及它们与反垄断政策之间的关系。Ⅰ.界定A.垄断垄断者,是指唯一的供货商。但是,这一界定显然太简单了,因为它包括了通过低成本竞争而获得支配性地位的企业,也包括了通过从政府获得排他特许权而获得支配性地位的企业。就反垄断政策来讲,这两种情况之间存在着重大的差别。由于这种简单的“唯一供货商”的界定具有潜在的误导性,所以,人们更应当关注市场状态。垄断地位的核心特征是缺乏来自于其他企业的竞争。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垄断的例子就是本地的电话服务,在美国的许多地区,这种电话服务都是由一个受监管的、私人所有的垄断者来提供的。但是,尽管在这一传统领域,来自于无线和光缆企业的竞争也已逐渐削弱了本地电话企业的垄断地位。记忆中比较新近的最纯粹的垄断者就是苏联民航公司(Aeroflot),这是一家前苏联的航空公司。在苏联解体之前,国内没有任何一家航空公司与之相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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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法:经济学原理和普通法演进》:本成果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外资并购与中国经济安全立法”(阶段)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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