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 作者:高铭暄,马克昌 页数: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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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刑法学(第4版)》除绪言外,分为上下两编:上编为刑法总论,系统而较为深入地论述了刑法通论、犯罪总论、刑罚总论方面的刑法基本原理与刑法总则规范;下编为刑法各论,在论述刑法各论宏观问题的基础上,逐章论述了我国现行刑法典分则规定的十类犯罪之共性问题和每种犯罪的罪刑规范及理论问题,对具体犯罪的论述根据理论与实务的需要有详有略、重点分明。 《刑法学(第4版)》是在第三版的基础上修订而成的,为教育部组织的面向21世纪的全国高等学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教材之一,供高等学校法学本科使用。刑法学是高等学校法学教育中一门重要的主干课程。《刑法学(第4版)》努力按照高等教育法学专业主干课程教材的要求,正确地阐述我国刑法学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并注重内容的科学性、系统性、相对稳定性和时代特色。特别是为了适应国家改革开放、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的需要,《刑法学(第4版)》十分注意阐述研究我国新刑法典颁行以来刑事法治的新进展和刑法理论研究的新成果,以提高教材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作者简介
高铭暄,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名誉院长、特聘顾问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荣誉一级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副主任暨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副主席暨中国分会主席等职。主要代表性著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孕育和诞生》、《刑法肄言》、《刑法学原理》(主编)等。 马克昌,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名誉会长等职。主要代表性著作为《刑法理论探索》、《犯罪通论》(主编)、《刑罚通论》(主编)等。 其他责任者简介: 赵秉志,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暨法学院院长、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暨刑法学研究会会长、国际刑法学协会中国分会常务副主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法学评议组成员等职。主要代表性著作为《犯罪主体论》、《刑法总则问题专论》、《刑法改革问题研究》等。
书籍目录
绪言上编 刑法总论第一章 刑法概说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和性质第二节 刑法的创制和完善第三节 刑法的根据和任务第四节 刑法的体系和解释第二章 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 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和意义第二节 罪刑法定原则第三节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第四节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第三章 刑法的效力范围第一节 刑法的空间效力第二节 刑法的时间效力第四章 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第一节 犯罪概念第二节 犯罪构成第五章 犯罪客体第一节 犯罪客体概述第二节 犯罪客体的分类第三节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第六章 犯罪客观方面第一节 犯罪客观方面概述第二节 危害行为第三节 危害结果第四节 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问的因果关系第五节 犯罪的其他客观要件第七章 犯罪主体第一节 犯罪主体概述第二节 刑事责任能力第三节 与刑事责任能力有关的因素第四节 犯罪主体的特殊身份第五节 单位犯罪第八章 犯罪主观方面第一节 犯罪主观方面概述第二节 犯罪故意第三节 犯罪过失第四节 与罪过相关的几个特殊问题第五节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第六节 认识错误第九章 正当行为第一节 正当行为概述第二节 正当防卫第三节 紧急避险第十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第一节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第二节 犯罪既遂形态第三节 犯罪预备形态第四节 犯罪未遂形态第五节 犯罪中止形态第十一章 共同犯罪第一节 共同犯罪概述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刑事责任第十二章 罪数形态第一节 罪数判断标准第二节 一罪的类型第三节 数罪的类型第十三章 刑事责任第一节 刑事责任概述第二节 刑事责任的根据第三节 刑事责任的发展阶段和解决方式第十四章 刑罚概说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第二节 刑罚的功能第三节 刑罚的目的第十五章 刑罚的体系和种类第一节 刑罚的体系第二节 主刑第三节 附加刑第四节 非刑罚处理方法第十六章 刑罚裁量第一节 刑罚裁量概述第二节 量刑的原则第三节 量刑情节体系第四节 量刑情节的适用第五节 法定刑、量刑情节与宣告刑的关系第十七章 刑罚裁量制度第一节 累犯第二节 自首与立功第三节 数罪并罚第四节 缓刑第十八章 刑罚执行制度第一节 刑罚执行概述第二节 减刑第三节 假释第十九章 刑罚的消灭第一节 刑罚消灭概述第二节 时效第三节 赦免下编 刑法各论第二十章 刑法各论概述第一节 刑法各论与刑法总论的关系第二节 刑法分则的体系第三节 具体犯罪条文的构成第二十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第二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分述第二十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第二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分述第二十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第二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三节 走私罪第四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五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六节 金融诈骗罪第七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第八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第九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第二十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第二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分述第二十五章 侵犯财产罪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第二节 侵犯财产罪分述第二十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一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第二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三节 妨害司法罪第四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第五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第六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第七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八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九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十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二十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第一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第二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分述第二十八章 贪污贿赂罪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第二节 贪污贿赂罪分述第二十九章 渎职罪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第二节 渎职罪分述第三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第一节 军人违反职责罪概述第二节 军人违反职责罪分述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分析的方法。毛泽东同志指出:分析的方法就是辩证的方法。所谓分析,就是分析事物的矛盾。刑法也和国家一样,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刑法从它产生的第一天起,就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不同统治阶级的刑法体现了不同统治阶级的意志,代表着不同统治阶级的利益。因此,我们在研究刑法时,就必须从阶级分析的方法人手来揭示该刑法所代表的究竟是哪个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利益。透过阶级分析,明确刑法的立法宗旨、政治方向和根本目的。例如,资本主义国家刑法和社会主义国家刑法都规定有国事罪或危害国家安全罪,但从本质上看,二者所体现的阶级意志和阶级利益显然是不同的。又如,任何国家的刑法都规定用刑罚的方法处罚犯罪,但不同阶级性质的国家就有不同阶级性质的刑罚,这些刑罚为哪个阶级服务,锋芒指向谁,也是各不相同的。由此可见,只有从阶级分析着手,才能真正理解刑法的实质。刑法中的一些基本问题,如刑法的任务、犯罪的概念、刑罚的目的等等,也都需要运用阶级的观点来进行观察和分析。除了进行阶级分析外,一般的分析方法也是非常重要的。分析法律,实质上就是对法律进行阐述和解释。法律无论规定得多么具体,但与丰富多样的实际生活比较起来,总还是概括性的。在法律适用中会遇到许许多多实际问题和意外情况,这就需要根据立法意图,对法律进行认真的分析,阐明其真实含义,以便有针对性地加以运用,做到法律与实践的统一。刑法学的研究在很大程度上是对现行刑事法律的规定进行阐述和解释,这说明分析的方法始终是刑法学研究的一个基本的方法。在运用分析方法时,还要尽可能把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结合起来。比如,关于犯罪情节的量化,各类犯罪发案和判刑的统计,各种刑罚方法的适用率以及刑罚适用效果的测定等等,这些实证性的研究,可以补充思辨研究的不足,对于使刑法学研究更加科学化是有重要意义的。 第二,比较的方法。比较的方法是通过比较来认识事物的一种方法。人们的认识过程总是在不同程度上通过比较的方法进行的。通过比较,才能将不同现象区别开来,了解它们之间的共同点和不同点,确定它们各自的概念。所以,任何学科都使用比较方法,刑法学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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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版本请见:《刑法学(第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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