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8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冯胜利 页数: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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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这本小书是汉语韵律构词学和韵律句法学的第一次尝试。十多年后得以再版,这不仅是她的荣幸,从中也见出这两个学科的成长与发展。 这次再版我对原著作了一些重要调整。首先,新增加一章“韵律词和复合词的历史来源”(译自1997年所发英文文章);其次,删除了原来的第六章“形式句法和汉语被字句”,因为这一章和韵律没有直接的关系。经过这一增一删,全书的内容比较集中了:第一章讨论汉语构词学上“复合词必须首先是一个韵律词”的理论与运作;第二章从历史来源上说明韵律词和复合法的形成和发展以及韵素音步如何转变为音节音步的过程及其导致双音化的结果。第三章讨论“复合韵律词(亦即四字格)”的韵律模式及其语体功能;第四章提出“韵律句法学”的基本原理及运作;第五章讨论韵律如何触发语法化的历史作用;最后,第六章探讨韵律语法与语言修辞的相互关系。综合来看,前三章探讨汉语韵律构词学的原理、四五两章建立韵律句法学的基本模型、第六章可视为今天“韵律文体学”的起步。这次再版,除了增加第二章以外,每章后面还加设了思考题以便初学者复习和理解,其他则一切照旧(只个别地方做了一些文字上的修正)。 和原版相比,再版本还有一个重要的不同,就是新增加了《汉语韵律语法现象辑要》(附于书后)。《辑要》将现代汉语中迄今发现的韵律构词和韵律句法现象收集殆尽,既可以看作以前工作的总结,也可以作为将来研究的起点。对初学者来说,既可以把它作为练习,也可以把它当作试题——拿它入门,用它提高,无不可也。最后,为方便读者,书中的重要概念和术语编成了索引附在书后。总之,经过这次增删和调整,它比以前更系统、更实用了。
内容概要
学科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言必有据”而不“信口开河”。以前曾有这样的说法:“单音节动词加双音节名词的1+2形式显然不符合韵律要求,所以较为少见。”现在不管谁谈韵律句法,就如同谈形式句法一样,首先要问:“你的韵律要求是什么?”没头没脑的“要求”说不通了。事实上,单音节动词加双音节名词的1+2式,是汉语非常流行的韵律格式(如:开玩笑、说笑话、看电影、写大字……)。毫无疑问,即使是“韵律”,也和其他学科一样,讲究的是“法”、是科学的严密性!试想,上文所谓“少见”难道是“不符合要求”的必然结果吗?显然逻辑不通:少见的不一定不合法,合法的也不一定就多。严格地讲,不合要求的结果不应出现,岂止少见!——“合不合要求”是“有没有”的问题,“少见多见”是“使用”的问题,两者分明是学理的进步。当然,因为违背规则而不得不稍加改变才能出现的现象也是有的;因为需要改变,所以比较少见也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少见”和“不符合要求所以较为少见”是两回事,因为“改变”正是“服从”要求的结果——“少见”不但没有说明它们“不符合要求”,反而证明了“要求”的威力。 学科的严密更有待概念的清晰。譬如说,“不符合韵律要求也不等于绝对不说”,表面看来很客观,但实际违背了学术上的严格逻辑。因为如果某种现象和我们的规则相互冲突,那么,要么规则可能不对,要么不合规则的现象是例外(不是反例)。试想,如果真的“不符合韵律要求也不等于绝对不说”的话,那么“要求”还叫“要求”吗?如果韵律是这样,那么“不符合逻辑要求”是不是“也不等于绝对不成”呢?如果逻辑不是这样,为什么偏偏语言的规则是这样呢?这不成了语言学家有问题了吗?如果认为什么样的要求(或规则)都是这样(都不能严格),那么到底是“要求”的问题呢?还是制定、分析和处理“要求”的人的问题呢?
书籍目录
再版前言重印前言第一章 韵律词与韵律构词法 第一节 什么是韵律词 第二节 韵律词的基本类型 第三节 复合词对韵律词的依赖关系 第四节 韵律词对复合词的制约 第五节 其他相关形式与理论推导第二章 韵律词和复合词的历史来源 第一节 古汉语复合词的判定标准 第二节 赵岐《孟子章 句》中的复合词 第三节 复合词来源的传统解释 第四节 双音化的历史来源 第五节 古代复合词发展的韵律机制 第六节 理论预测与实践结果 第七节 结语第三章 四字格与复合韵律词 第一节 “四字格”的独立性 第二节 什么是复合韵律词 第三节 “四字格”的标准组合方式 第四节 “四字格”重音形式的推导 第五节 [1××2]和[×1×2]重音形式的语用区别第四章 韵律对句法的制约 第一节 有关普通重音的一般论述 第二节 普通重音在汉语及英文里的表现 第三节 如何确定句子普通重音的韵律结构 第四节 韵律结构对句法构造的制约 第五节 结语第五章 韵律与句法演变 第一节 先秦汉语中的“SOV”形式 第二节 两种截然不同的宾语前置 第三节 关于倒置的不同解释 第四节 句法演变与重音转移 第五节 结语第六章 韵律与文学 第一节 汉语的文学属性 第二节 骈偶的历史溯源 第三节 骈偶的韵律机制 第四节 语言学上的自由与限制 第五节 文学上的奇偶相间参考文献附录:汉语韵律语法现象辑要重要概念及术语索引
章节摘录
第一章 韵律词与韵律构词法 本章根据当代韵律构词法的理论探讨汉语的“韵律词”。为叙述方便,我们先根据韵律词的一般定义讨论什么是汉语的韵律词,然后说明它们在汉语中不同的表现形式及其在汉语构词法中的重要地位。通过分析韵律词产生的主要手段及其对复合词的影响和控制,我们将看到汉语的复合词必须首先是一个韵律词。据此我们提出:一、汉语复合词的“形式标记”就是该语言韵律系统中的“音步”模式;二、汉语复合词的构词法就是该语言的韵律词构词法。 第一节 什么是韵律词 “韵律词”(prosodicword,缩写为“PrWd”)是从韵律学的角度来规定“词”的概念。一般最流行的“词”的定义是从句法学的角度把词确定为“最小的能够自由运用的语言单位”。“韵律词”是从韵律学的角度来定义“最小的能够自由运用的语言单位”。韵律学中的“语言单位”是“韵律单位”,因此韵律词以语言中的韵律单位为基础。本章主要根据McCarthy和Prince(1993)“韵律构词学”(prosodicmorphology)理论来探讨汉语的韵律词,主张人类语言中“最小的能够自由运用的韵律单位”是“音步”(foot)。“韵律词”的定义通过韵律构词学中的单位“音步”来确定,而“音步”则通过比它小的单位“音节”(syllable)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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