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6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刘茂林 页数:404
前言
法学教育的目标和任务在于培养法律人才。提高培养质量,造就社会需要的高素质法律职业人才是法学教育的生命线。根据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精品课程建设的精神和要求,结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精品课程建设的总体规划,在全面总结我国法学教育经验和分析法律人才社会需求的基础上,我校确立了以培养高素质法律人才为目的,以教材建设为核心,强化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的融会,稳步推进法学精品课程建设的方案。两年来,我校法学精品课程建设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已有民法、知识产权法等十余门课程被确定为国家、省、校三级精品课程,并在此基础上推出了《法学精品课程系列教材》。《法学精品课程系列教材》是一套法学专业本科教材及其配套用书,涵盖了我校法学本科全程培养方案所列全部课程,由教材、案(事)例演习和教学参考资料三个层次的教材和教学用书构成,分为法理学、法律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刑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环境与资源法学、国际法学和法律职业实训十个系列。《法学精品课程系列教材》由我校一批具有良好学术素养和丰富教学经验的教授、副教授担纲撰写,同时根据需要约请法学界和实务部门的知名学者和专家加盟,主要以独著、合著的形式合力完成。《法学精品课程系列教材》遵循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原则,以法学理论的前沿性、法律知识的系统性、法律制度的针对性、法律运作的可操作性为编撰宗旨,以先进的教学内容和科学的课程体系的统一为追求,融法学教育的新理论、新方法和新手段于一体,力图打造成一套优秀的法学精品课程系列化教材。
内容概要
本书内容大致可分为宪法的基本理论、宪法学中的国家理论、公民与公民权利理论、从国家与公民相互关系中衍生出来的相关问题的理论等四部分,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宪法的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并探讨了中国社会转型时期一系列重大的宪法问题。
本书在内容、体例等方面做了全新的尝试。章前有内容提要和关键词,以概括该章内容,提示重点、难点问题;章后附有近二十年有关前沿问题、参考文献和思考题,以资读者思考和研究之用。
作者简介
刘茂林,1963年生,湖北天门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人民大学宪政与行政法治研究中心客座教授,兼任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理事、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宪法学教学研究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被评(聘)为湖北省跨世纪中青年学。
书籍目录
绪论
一、宪法学的研究范围
二、宪法学的理论体系
三、宪法学的研究方法
四、宪法学的社会功能
第一章 宪法原理
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
第二节 宪法的结构
第三节 宪法的作用
第四节 宪法的制定与修改
第五节 宪法秩序
第二章 宪法的历史发展
第一节 宪法的历史发展概述
第二节 旧中国宪法的产生和演变
第三节 新中国宪法的产生和发展
第三章 国家性质
第一节 国家性质概述
第二节 我国的国家性质
第三节 我国的政党制度
第四节 政治协商制度
第四章 政权组织形式
第一节 政权组织形式概述
第二节 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第三节 我国的选举制度
第五章 国家结构形式
第一节 国家结构形式概述
第二节 我国的国家结构形式
第三节 我国的地方制度
第六章 国家基本经济制度
第一节 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概述
第二节 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
第三节 非公有制经济
第四节 我国的经济体制和基本经济政策
第七章 国家基本文化制度
第一节 国家基本文化制度概述
第二节 我国宪法规定的文化制度
第三节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第八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_节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
第二节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历史发展
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
第四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第五节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特点
第九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第二节 国家权力机关
第三节 国家主席
第四节 国家行政机关
第五节 国家军事机关
第六节 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第七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八节 特别行政区的国家机关
第十章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第一节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概述
第二节 居民委员会
第三节 村民委员会
第十一章 国家标志
第一节 国旗
第二节 国徽
第三节 国歌和首都
缩略语
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三节 宪法的作用一、宪法作用概述(一)宪法作用的涵义宪法的作用亦称宪法的功能,它指的是在一定的条件下宪法对其他社会现象所产生的影响。宪法作用具有以下特点:1.宪法作用是宪法价值的体现,并以宪法价值为指向和目的。虽然各种法律具有一般的法的价值,但不同的法律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又有各自特殊的价值取向。宪法是国家根本法,自由、平等、民主、人权以及相应的社会秩序是其基本价值。宪法作用的目的就是要把其他社会现象纳入到这种价值构造的秩序中。凡是与这种价值取向相一致的,受到宪法的保护,否则就受到限制和排斥。2.宪法作用虽然以国家政权的强制力为后盾,但宪法作用往往以宪法主体对宪法的认同而自觉遵守得到实现。宪法规范的弱制裁性可以说明这一点。3.宪法作用具有历史性的特点。宪法作用的历史性指的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宪法对其他社会现象产生影响的方面和程度不一样。但就一般而言,宪法对政治生活的作用优于对其他社会生活的作用。(二)宪法作用的条件影响宪法作用的条件是多种多样的,但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方面:即宪法自身的完善,良好的外部社会环境和切实的实施。宪法自身完善,从宪法的结构要素看,首先要求宪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宪法规范协调一致。其次是要求宪法典、宪法性法律和宪法习惯构成严密的宪法规范体系,将整个基本社会关系纳入到宪法调整的范围。另外还要有完善的宪法监督制度,对各种违宪事件能够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宪法作用的良好的外部社会环境,首先是国内政治稳定。它要求宪政体制能有效运作,公民基本权利能被公民正常享有。其次是经济有序,表现为物价稳定、市场繁荣,政府能有效地进行宏观调控。再次是和平的国际环境,即国家不受来自其他国家的威胁而终止宪法秩序并进入战时状态。此外,完善的法制也是宪法作用得以有效发展的重要条件。在宪法具备了自身完善和良好的外部社会环境的条件下,宪法作用的发挥还有赖于宪法的切实实施。宪法的切实实施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要严格遵守宪法,按照宪法的规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一是宪法的适用机关要及时有效地解决宪法纠纷,取缔违宪事件。
后记
《宪法学》的出版,遂了我将多年研习和教授宪法学的心得与感悟以一本独撰的《宪法学》进行梳理和总结的心愿,读者也给予了较高的评价,但书中的缺憾却令人难以释怀。所幸的是2004年对《宪法》的修改、近一年多来宪法学研究的长足发展和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材建设的需要,再次为我提供了清理自己学术思路和完善该书的机遇。此次的修订,我主要从事了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力图将2004年《宪法修正案》的精神、内容和意义在书中予以准确、恰当的贯彻和评介;二是将宪法学研究的发展和动向在书中予以反映,补充了较有代表性的学术观点的一些新成果和新资料;三是将已发现的一些疏漏和错误作了必要补正。应该特别说明的是,将书名更改为《中国宪法导论》,主要是基于以下的考虑:其一,本书研究和介绍的主要是中国宪法,《中国宪法导论》更切合本书的内容。其二,宪法在中国,有其特殊的语境和特定的问题,非一般宪法学原理所能解读和解决。本书在此方面作了一些必要的探索,应该说《中国宪法导论》更具针对性。其三,从宪法学的课程设置来看,法学专业目前开设的宪法学方面的课程还有《比较宪法》、《港澳基本法》、《国家赔偿法》、《地方制度》等,《中国宪法导论》更符合课程的设置和教学的要求。本书的出版应感谢北京大学出版社的领导、编辑和我的同事刘嗣元教授、王广辉教授、石佑启教授、胡弘弘博士、陈新副教授、王应彪博士、江登琴博士的帮助,还要特别感谢詹卫东先生的支持!最后,以朱熹“旧学商量加邃密,新知培养转深沉”的名言与读者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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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宪法导论(第2版)》为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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