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理论与实务(上、下卷)

出版时间:2009-7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江必新 梁凤云 著  页数:全2册  字数:1728000  
Tag标签:无  

前言

  今年是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史上的一个很有意义的年份:中国的行政诉讼制度的产生从清末算起已届百年,新中国的行政诉讼制度将至“而立”,新中国第一部《行政诉讼法》已年及“弱冠”。  在这样一个特殊的年份,我和梁凤云君同感有必要对我国行政诉讼的理论和制度进行一次系统的梳理,有必要对我们自己在这方面的观察、思考、著述和审判实践进行一次阶段性的小结,从而为行政诉讼法学研究和行政审判实践提供一本较为系统、全面的参考读物。  基于这些想法,我们在写作过程中,力求做到以下几点:充分运用现有资料,尽可能多介绍一些域外相关制度和立法例;采用历史研究方法,真实地反映行政诉讼立法和司法解释制定过程中的有关背景情况;注意介绍每个制度的沿革更替,尤其是充分运用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和批复,阐述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不断发展;尽可能发掘行政诉讼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力求全面介绍解决问题的不同观点、方案及其理由;遇有学术论争,既介绍学术界的通说,也介绍我们自己所持的观点。  然而,限于水平、能力、资料和繁忙的工作,我们的初衷可能未及完全实现,许多地方虽经再三修改,仍不尽如人意,更不如己意。我们恳切希望读者以批判的眼光来对待它,以建设性的态度帮助我们不断地完善它。

内容概要

  本书对中国行政诉讼法的基础理论进行了全新的构架,尤其是摆脱了长期附属于民事诉讼法的理论缺陷。 其中相当多的内容涉及到司法实务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对相关问题进行理论阐述和对比的基础上,提出相关的解决方法,是实务界尤其是行政审判法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参考书。本书还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各项司法解释、请示答复等等都进行了几乎无遗漏的阐述。本书作者是最高司法机关的法官,参与了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各项重大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的起草和制定,是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直接见证者,作者的相当多的观点反映在了司法解释当中,权威性很强。

作者简介

江必新,1956年生,湖北枝江人,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现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1978年至1984年就读于西南政法大学,先后获学士、硕士学位,1999年至2004年就读于北京大学,获宪法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1985年起,在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历任

书籍目录

基础理论篇 第一章 行政诉讼和行政诉讼法  第二章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行政诉讼的目标模式及其实现  第四章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  第五章 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历史发展 受案范围篇  第六章 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概述  第七章 可诉性行政行为  第八章 不可诉行政行为 诉讼主体篇  第九章 法院  第十章 行政诉讼原告  第十一章 行政诉讼被告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第三人  第十三章 诉讼代理人 诉讼证据篇  第十四章 行政诉讼证据概述  第十五章 举证责任  第十六章 证据的提供要求、调取和保全  第十七章 质证  第十八章 认证诉讼程序篇 第十九章 起诉和受理  第二十章 第一审程序  第二十一章 第二审程序  第二十二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十三章 对妨害行政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二十四章 期间、送达和费用 法律适用篇  第二十五章 法律适用概述  第二十六章 “依据法律、法规”的理论与实践  第二十七章 “参照规章 ”的理论与实践  第二十八章 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地位和效力  第二十九章 法律规范冲突的选择适用  第三十章 行政诉讼中的法律解释方法行政裁判篇  第三十一章 行政诉讼判决概述  第三十二章 形成类判决 第三十三章 给付类判决  第三十四章 确认类判决  第三十五章 裁定  第三十六章 决定 执行活动篇  第三十七章 行政诉讼执行概述  第三十八章 行政诉讼生效裁判的执行  第三十九章 非诉行政执行 主题词索引法律法规索引司法解释索引

章节摘录

  基础理论篇  第一章 行政诉讼和行政诉讼法  第一节 行政诉讼  中国封建社会绵延数千年,阶级矛盾构成了社会冲突的主线。其中,“官”民矛盾成为阶级矛盾的主要表现形式。封建社会没有也不可能通过设立“官”民平等参与的诉讼制度来缓和和解决社会矛盾。官尊民卑、官为民师、官为民父、民不与官争等封建糟粕浸淫整个礼法社会。与古代英国“国王不能为非”的观念一样,“没有‘不是’的官府”亦是中国古代不成文的法则。官民纠纷主要通过强力压制、暴力屈服、血腥镇压来处理。官民纠纷无法通过制度内的法定途径疏导分流,导致庶民黔首轻者衙门断指钉足,重则揭竿而起,以暴易暴,以血偿血。这说明,定位于尊卑等级的封建社会无法调和阶级矛盾,更无法真正解决官民矛盾。只有在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近代国家才可能建立行政诉讼制度。  行政诉讼制度是近代法治文明的重要成果,也是人类文明进步的必然选择。行政诉讼制度是现代社会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制度架构,通过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实现人民在宪法和行政法上的各项重大权利;行政诉讼制度是维护法的安定性和法制统一的重要支撑力量,通过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确保法律设定的各项目标的切实实现,进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行政诉讼制度是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先进制度设计,通过将“官”民矛盾纳入诉讼程序进行处理,厘清纷争曲委,增进和解信任,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和谐。  新中国的《行政诉讼法》于1989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这是中国现行的行政诉讼法典,它的颁布和施行是中国法治建设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正如王名扬先生所说:“保证行政法的实施最有效的手段是建立行政诉讼,有了行政诉讼制度以后,行政机关不合法的决定才有可能被法院撤销;行政机关除依法办事以外,没有其他可能。行政诉讼法是其他行政法的保障,是行政法律中的基本法。”理解中国的行政诉讼制度既要关注到世界各国对于行政诉讼制度的共性问题,也要关注到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特殊问题。

编辑推荐

  中国行政诉讼法领域权威读本,全新构架行政诉讼法基础理论,全面阐述司法实务中的重点、难点,全面融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诉讼司法解释。  1.资料全面。本书通过对中国从清末到1989年《行政诉讼法》颁布,以及之后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的完整回顾,呈现中国行政诉讼法制度在各个阶段的发展状况,历史感强,资料丰富,有相当多的资料属于首次发掘和首次公开。本书在写作过程中参考了两万余篇国内外的文章和著作,资料性非常强。  2.理论深刻。现有的行政诉讼法理论一般偏向于法条释义;而本书对行政诉讼法的基础理论进行了全新的架构,尤其是摆脱了长期附属于民事诉讼法的理论缺陷,是一本真正意义上的中国行政诉讼法理论书籍。  3.实用性强。本书从实务工作者的角度出发,相当多的内容涉及司法实务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在对相关问题进行理论阐述和比较的基础上,提出了相关的解决方法,是实务界,尤其是行政审判法官和行政执法人员的重要参考书。  4.具有中国特色。本书主要是从中国行政诉讼制度发展的角度进行阐述,在对国外相关制度进行横向比较的基础上,针对中国的行政诉讼现状,提出解决中国特色问题的方式和方法。从这个意义上讲,本书具有原创法和比较法的性质。  5.权威性强。本书对最高人民法院的各项司法解释、请示答复等,进行了几乎无遗漏的阐述。本书作者是最高司法机关的法官,参与了行政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各项重大司法解释、司法政策的起草和制定,是中国行政诉讼制度的直接见证者。作者的相当多观点体现在司法解释中,权威性较强。  任何克服人类自身弱点、缺陷的制度的建构不仅需要经历一个艰难的过程,而且需要付出较多的代价。行政诉讼制度的建构更是如此。但是,我们坚信,一项制度只要它真正有利于实现人类的福祉,有利于人类自身的完善和发展,有利于人类整体价值的实现,它终究会走向成熟和完善,并具有长久的生命力。  ——江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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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条)

 
 

  •   江院长实堪行政法之专家,在《行政诉讼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之际,与梁凤云博士推出此力作,真是一件好事。此书全面详尽地阐释了我国行政诉讼的基本制度,并且有所侧重地归纳和梳理了一些前沿问题,并阐明了最高法院的立场和观点,确实是理论和实务界的必备书籍,值得一读。
  •   很好的书,值得本专业的好好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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