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4 出版社:刘家兴,潘剑锋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8-04出版) 作者:刘家兴,潘剑锋 页数: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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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为了教学的顺利进行,将法律法规中的新内容和法学研究中的新成果及时快捷地传递给读者,我们在刘家兴教授主编的《民事诉讼法学教程》一书的基础上,重新编写了这本教材。本次编写在保持原书一贯文风的基础上,主要新增了下面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新的司法解释、行政法规体现到教材之中,对证据制度、法院调解制度、简易程序、诉讼费用、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等变化较大的内容进行了重写,从而展现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成果;第二,将近年来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的一些新理论吸收到教材之中,对证明责任等理论界已经争议不大的问题进行系统充分的说明。 需要说明的是,本次教材编写工作,得到了刘家兴教授的充分肯定。但因其年事已高,没有直接参加编写;原书的其他部分作者,由于工作变化,已经不再从事法学教学和科研工作,故而也未参加编写工作。本书是由一批北京大学法学院培养的、目前正在从事民事诉讼法学教学研究的中青年研究人员完成,他们是:潘剑锋、丛青茹、陈杭平和刘哲玮;书的内容和体例,体现了北京大学在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的一些传统和特色。
作者简介
刘家兴教授,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民事诉讼法起草人之一,全国诉讼法学理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主考。著有等多部著作。刘家兴教授是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老前辈,与王国枢教授、王以真教授、王存厚教授等刑事诉讼法学老前辈(“一刘三王”)共同创立了北京大学诉讼法专业(1981年即成为北大法学院全国最早设立诉讼法学硕士点的院系之一),并成为全国诉讼法学的先行者和奠基人,与江伟教授、杨荣馨教授、常怡教授等号称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界四大天王。刘家兴教授还是新中国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典的主要起草人,他主编的《民事诉讼法学》也是新中国第一部民事诉讼法学教材。潘剑锋,1962年生,福建省建瓯市人,1978年毕业于建瓯一中。1979年进入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先后取得北京大学法学学士、硕士学位。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司法考试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民事诉讼法学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法学会理事,兼任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同和通正律师事务所律师。1999年10月至2000年9月任日本新泻大学法学部助教授。在日本早稻田大学、九州大学、新泻大学、关西大学发表学术演讲。学术研究领域:主要为民事诉讼法学、司法制度和仲裁法学。
书籍目录
第一编 绪论第一章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学第二章 我国民事诉讼立法的发展和我国民事诉讼法学的现状第三章 诉与诉权第四章 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第二编 总则第五章 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特点、任务和适用范围第六章 民事诉讼法的苯原则第七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第八章 人民法院的审判权第九章 主管与管辖第十章 当事人制度概述第十一章 共同诉讼人第十二章 诉讼代表人第十三章 诉讼中的第三人第十四章 诉讼代理人第十五章 民事诉讼证据第十六章 期间、送达第十七章 诉讼调解制度第十八章 保全制度第十九章 诉讼费用制度第三编 诉讼程序第二十章 普通程序第二十一章 简易程序第二十二章 判决、裁定、决定、命令第二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第二十四章 再审程序第四编 非讼程序第二十五章 特别程序第二十六章 督促程序第二十七章 公示催告程序第五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八章 执行和执行制度第二十九章 执行的一般规定第三十章 执行程序 第三十一章 执行阻却和执行回转第三十二章 对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第六编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第三十三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概述第三十四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一般原则第三十五章 涉外诉讼的管辖第三十六章 涉外诉讼的送达、期间和财产保全第三十七章 涉外仲裁与涉外诉讼第三十八章 司法协助
章节摘录
第一编 绪论第一章 民事诉讼、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学第一节 民事诉讼一、民事诉讼的概念什么是民事诉讼,理论界对此有不同的界定。有人认为“民事诉讼就是打民事官司”,即“官司说”;有人认为“民事诉讼是当事人诉讼行为和人民法院审判行为的综合”,即“行为说”;比较通常的一种看法认为“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审理和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以及在活动中产生的各种法律关系的总和”,即“活动+关系说”。上述各种观点,都力图说明民事诉讼是什么,也都从一定程度上揭示了民事诉讼科学的含义和内容,但都有片面性。“官司说”,只说明了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没有表明人民法院以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地位,而且把当事人放到了不当的地位。“行为说”只强调了诉讼主体的行为,而忽略了他们相互之间的关系。相比较而言,“活动+关系说”,较全面地反映了民事诉讼的基本内容,但该说却未能进一步揭示出民事诉讼的本质。民事诉讼,确实包含了当事人和人民法院的诉讼活动,以及在活动过程中产生的法律关系这些内容,但是,任何社会的民事诉讼都表现为一定的活动,在活动过程中也都产生一定的法律关系,而这些活动是如何产生的,活动应该如何进行,活动的目的是什么,法律关系是如何产生的,这些问题才是民事诉讼的实质问题,而决定这些实质问题并能在审判实践中反映出这些问题的是什么呢?是民事审判程序制度。因此,我们认为,民事诉讼,是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保护当事人正当权利和合法权益的审判程序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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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学教程(第2版)》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为了教学的顺利进行,将法律法规中的新内容和法学研究中的新成果及时快捷地传递给读者,我们在刘家兴教授主编的《民事诉讼法学教程》一书的基础上,重新编写了《民事诉讼法学教程(第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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