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12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王作全 页数:371 字数:356000
内容概要
本书为《昆仑法学论丛》第四卷。本书编者本着认真的、科学的、精益求精的态度,以提升学术质量为目的,在第二届青海省法学前沿理论研讨会的基础上精心组织了本卷的稿源。本次研讨会的主题为“民间法与习惯法”、“和谐社会与法制问题研究”、“青藏高原生态法律保护问题”。
作者简介
王作全,男,藏族,1957年11月生,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1982年毕业于山东师范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1989年留学日本,1992年获日本国中京大学法学硕士学位,1997年获法学博士学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回国后在青海民族学院法律系任教,先后担任法律系副主任、主任、青海省小岛文化教育基地主任、青海省教育厅副厅长等职。现为青海民院党委副书记、院长,青海法学会副会长,全国经济法研究会常务理事。近年来在各类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0多篇,出版专著3部,获青海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各1项;青海省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二等奖各1项。完成省级科研课题4项,目前承担国家社科规划办课题1项,省社科规划办课题1项。先后获“青海省先进工作者”和“全国回国留学人员个人成就奖”等荣誉称号。
书籍目录
民商事习惯法研究 一份有关青海海西蒙古族民商事习惯规则的调查报告——兼评1640年蒙古族的《卫拉特法典》 美学角度审视少数民族习惯法传承的根据 保护少数民族传统文化中的法律问题研究——以青海世居少数民族为视域马旭东 试论土族分家习惯的变迁——兼谈土族分家习惯对土族聚居 地区立法和司法的借鉴意义 浅谈土族婚嫁丧俗的习惯法西部环境法研究 高原藏族文化的生态环境价值探析——兼论生态环境价值实践的法资源 对依法加强三江源生态环境保护的思考 青海发展循环经济中经济手段利用的法律问题思考 海南藏族自治州生态环境退化的原因及其对策 三江源区生态环境补偿机制的构建民商法研究 不动产登记若干问题刍议——兼评《物权法》相关规定 试论不当得利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竞合 大陆法系情事变更制度立法初探——以比较法为视角 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中信息披露的法律问题 物权行为理论的经济分析 浅议我国提存制度的若干问题 抵押登记效力问题研究——以抵押登记的实质为视角 我国民事诉讼认证模式的构想 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反思与完善和谐社会与法治研究 美学语境下对刑法和谐性的解读 论土地征用补偿与公共利益的思考 完善减刑假释监督制度之思考 和谐社会下少数民族权利保障需求 论“亲亲得相首匿”对构建和谐社会的意义 和谐社会与公司的社会责任 试论刑事强制措施的完善研究生论坛 对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发展现状的若干思考 “二手房”二重买卖纠纷的法律救济 对我国医疗损害赔偿制度构建的分析 诉讼视角下的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探讨——兼评《公司法》第二十条 离婚案件中涉及有限责任公司夫妻股权 分割问题研究 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邻关系 浅议新《破产法》的适用范围 论抵押权的公示与追及效力
章节摘录
研究生论坛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邻关系(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邻关系的法律含义建筑物的区分所有,不论是连栋式还是分层式,抑或是上、下横切,左右纵割分套式,都存在一种平面与立体相互交错的相邻关系。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邻关系是指在区分所有建筑物内,各所有人或使用人因专有部分之间或专有部分与不属于自己的共有部分之间彼此邻近而形成的相邻关系。这种相邻关系远比一般平面相邻关系复杂得多,且更为重要。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邻关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第一,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邻关系是一种平面与立体相互交错的相邻关系。同一栋建筑物的各专有部分相互邻接,彼此之间互为支撑,且专有部分与共有部分彼此交叉,故各区分所有人之间的相邻关系,既包括邻近的前后左右专有部分所有人之间发生的平面相邻关系,还表现为上、下专有部分所有人之间以及区分所有人对邻近共有部分享有的扩张或限制使用而形成的立体相邻关系。正如台湾地区学者温丰文所说:“居住在同一屋檐下之区分所有人,其各自之专有部分,有如火柴盒一样,紧密地堆砌在同一栋建筑物上,各区分所有人彼此间因而形成立体的相邻关系。”第二,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相邻关系既表现在为专有部分使用便宜而对相邻的上下左右的专有部分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关系,也表现在对其他与本区分所有权人无关的属于部分共用的部分所享有的权利义务关系。平面相邻关系的性质是各所有人在行使各自专有的所有叔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时,相互给予便利与接受限制的一种关系。而建筑物区分所有相邻关系不但包括各所有人在行使专有的所有权时相互给予便利与接受限制的关系,还包括对建筑物内共用部位行使权利时,相互给予便利与接受限制的关系。
编辑推荐
《昆仑法学论丛(第4卷)》由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