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4-10 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作者:黄俊杰 页数: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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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在财政国家中,税捐系国家不可或缺之金钱要素,国家经由课税权之行使,将人民财产权转换成公法之强制性财政收入。 税捐课征之原则,首重公平,即对相同负担能力者课征相同税捐,对不同负担能力者则应予合理之差别待遇,故应兼顾水平公平及垂直公平。至于,衡量公平之标准,则应依个人给付能力为之。税捐公平原则,经常被认为系税捐正义之代名词,盖平等原则是税法之大宪章 税法必须符合正义之理念,而为正义之法就此,为有效实践纳税者权利保护及确保税捐基本权存在之宪法价值,本书以为,在实质意义之法治国家中,税捐仅当其系符合正义之要求时,才具有正当化之基础。因此,应以人权保障作为税捐正义之核心内容。
作者简介
黄俊杰,台南县六甲乡人,台湾大学法学博士,奥地利维也纳大学法学院研究,通过司法官特考与律师高等考试,中正大学财经法律系暨财经法律研究所专任教授。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导论--税捐正义之概念 壹 人权保障作为税捐正义之核心内容 一、税法之核心价值 二、税捐正义概念之内涵 三、其年权利之有效实践 贰 税捐正义作为税法之违宪审查基准 一、纳税是基本权利之限制 二、课税权之宪法界限第二章 税捐复查限制与宪法解释 壹 税捐复查限制之问题 贰 沿革与比较 一、税捐复查限制制度之沿革 二、税捐救济限制之比较 叁 复查限制之宪法解释 一、以宣告内容作为类型基准 二、"尚无抵触"之宣告--释字第211号解释 三、"违宪"之宣告 肆 不同意见书之演进 一、多数与少数之变动 二、释宇第211号解释 三、释字第224号解释 四、释字第321号解释 伍 现行复查限制法制之检讨 一、现行复查限制法制之条文规定 二、与宪法解释之冲突 陆 结论第三章 境内税救济限制之宪法解释评论 壹 税捐复查与限制 贰 行政法院裁定 一、1984年裁709 二、1987年裁869 三、比较 叁 释宪声请函 一、郑秋金函 二、陈金虎函 三、比较 肆 释字第224号解释 一、解释之宣告方式 二、解释之内容 伍 与释字第211号解释之比较 一、多数意见之比较 二、不同意见之比较 陆 结论第四章 关税救济限制之宪法解释评论第五章 省思--祝捐正义之实践附录一 税捐救济限制之宪法解释附录二 财税法学回顾参考文献 一、中文文献 二、德文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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