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6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陈晓红 编 页数:293 字数:386000
内容概要
陈晓红主编的《税收实务》教材内容注重任务驱动。本教材以办税员工作任务为课程主线,依照渐进式模式。设计单一税种项目和企业综合纳税实务项目,从简单到复杂,以展示中小企业税务工作流程,帮助学生完成办税员工作过程的演练,有利于提高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
书籍目录
项目一 税收实务基础知识认知
任务1税收知识认知
任务2我国现行税法体系认知
任务3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认知
项目二 增值税实务
任务1增值税认知
任务2增值税税额计算
任务3增值税会计核算
任务4增值税出口退税
任务5增值税纳税申报
项目三 消费税实务
任务1消费税认知
任务2消费税税额计算
任务3消费税会计核算
任务4消费税出口退税
任务5消费税纳税申报
项目四 营业税实务
任务1营业税认知
任务2营业税税额计算
任务3营业税会计核算
任务4营业税纳税申报
项目五 个人所得税实务
任务1个人所得税认知
任务2个人所得税税额计算
任务3个人所得税会计核算
任务4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
项目六 企业所得税实务
任务1企业所得税认知
任务2企业所得税税额计算
任务3企业所得税会计核算
任务4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
项目七 其他税种实务
任务1关税实务
任务2资源税实务
任务3城镇土地使用税实务
任务4土地增值税实务
任务5耕地占用税实务
任务6房产税实务
任务7车船税宴务
任务8城市维护建设税实务
任务9印花税实务
任务10车辆购置税实务
任务11契税实务
项目八 企业综合纳税实务
任务1各类企业综合纳税认知
任务2工业企业综合纳税实务
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版权页: (5)外出经营报验登记。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以下简称外管证)。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注明地进行生产经营前向当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应当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结清税款、缴销发票。 2.账簿、凭证管理 账簿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连续地记录其各种经济业务的账册或簿籍。凭证是纳税人用来记录经济业务,明确经济责任,并据以登记账簿的书面证明。 (1)账簿、凭证管理。所有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必须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扣缴义务人应当自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按照所代扣、代收的税种,分别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经税务机关认可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聘请上述机构或者人员有实际困难的,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凡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必须将所采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具体的财务、会计处理办法,按税务机关的规定,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件之日起15日内,及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备案。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必须按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保管期限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及其他有关资料。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的保管期限,除另有规定者外,应当保存10年。 (2)发票管理。税务机关是发票的主管机关,负责发票的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的管理和监督。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分别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指定企业印制。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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