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9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郎月田 编 页数:112
内容概要
由郎月田主编的《中职生法律案例解析》旨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提高中职学生的法律素质,让学生在案例中掌握法律知识,分析法律问题,增强法律意识,提高就业竞争力和就业质量。本教材的编写严格遵循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力求概念准确、结构新颖,适合中职学生学习,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同时,本教材设计了形式新颖、可操作性强的案例分析、学习感悟、实例应用等项目,是一本与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国家规划教材《职业道德与法律》相配套的教学参考、学习辅助用书。
书籍目录
第一单元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一节 打架
第二节 非法持有和携带管制刀具
第三节 寻衅滋事
第四节 侮辱他人
第二单元 刑法
第一节 犯罪的构成
第二节 犯罪形态
第三节 正当防卫
第四节 紧急避险
第五节 自首与立功
第三单元 民法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自然人主体能力
第二节 人身权
第三节 人格权
第四节 无因管理
第五节 不当得利
第六节 民事侵权责任
第四单元 行政法
第一节 行政法的概念与原则
第二节 行政主体
第三节 行政行为
第四节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第五节 行政赔偿与行政处罚
第五单元 劳动法
第一节 劳动者权利
第二节 促进就业原则
第三节 劳动合同
第四节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五节 工资
第六节 劳动安全卫生
第七节 社会保险
第六单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一节 消费者的权利
第二节 经营者的义务
第三节 争议的解决
第四节 法律责任
第七单元 婚姻家庭法和继承法
第一节 婚姻家庭法
第二节 继承法
第三节 继承权
第四节 法定继承
第五节 遗嘱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公安部关于收缴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和管制刀具的通告》第二条规定:“严禁非法使用、持有爆炸物品;严禁携带爆炸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严禁私藏或者非法持有、携带枪支弹药;严禁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第五条规定:“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必须立即自首,并将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和管制刀具上交当地公安机关。”第六条规定:“凡在本通告公布之日起30日内自首并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依法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不予处罚;逾期拒不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从重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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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生法律案例解析》是中等职业教育规划教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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