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5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教育入学考试专业综合考试专用教程》编写组 编 页数:535
内容概要
全套图书具有全面、高效、实用的特点:
全面
知识覆盖全面、题型分析到位、答案解析明了,既有讲解又有练习,适合不了解考试要求和考试知识点要求的考生全面复习,同时重点为多年没有参加过考试、不熟悉考试环境的考生定制了标准化模拟试卷,以方便考生最后冲刺阶段模拟考试环境使用。一本全、一套清,考生不用再东奔西走,选用其他资料。
高效
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考试既涉及公务员资格考试,又涉及教育入学考试,科目多、内容泛,许多考生无法把握考试内容,从而效率低下。本套书突出重点,讲练结合,注重实效,能帮助考生在短时间内取得突破。
实用 本着紧扣考试大纲,贴近真实考试的宗旨,本套书为广大考生提供了一套简洁、实用、够用的资料。
书籍目录
上编 专业基础课
第一部分 刑法学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刑法概述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刑法的效力范围
第二章 犯罪概念
第一节 犯罪的定义
第二节 犯罪的基本特征
第三章 犯罪构成
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
第二节 犯罪客体
第三节 犯罪客观方面
第四节 犯罪主体
第五节 犯罪主观方面
第四章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
第一节 故意犯罪的停止形态概述
第二节 犯罪既遂
第三节 犯罪预备
第四节 犯罪未遂
第五节 犯罪中止
第五章 共同犯罪
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一罪与数罪
第一节 一罪与数罪概述
第二节 实质的一罪
第三节 处断的一罪
第七章 正当防卫和紧急避险
第一节 正当防卫
第二节 紧急避险
第八章 刑罚的概念和种类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和目的
第二节 我国刑罚的种类和体系
第九章 量刑
第一节 量刑的概念和原则
第二节 量刑情节
第三节 量刑制度
第十章 刑罚执行制度
第一节 减刑
第二节 假释
第十一章 刑罚消灭制度
第一节 刑罚消灭概述
第二节 时效
第三节 赦免
第十二章 刑法各论概述
第一节 刑法各论的研究对象和体系
第二节 罪状、罪名、法定刑
第十三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国家安全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 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十四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 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十五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 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十六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 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十七章 侵犯财产罪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 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十八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 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十九章 贪污贿赂罪
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 要求掌握的犯罪
第二十章 渎职罪
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
第二节 本章 要求掌握的犯罪
练习题
第二部分 民法学
第一章 导沦
第一节 民法概述
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
第二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
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
第三节 民事权利
第四节 民事法律事实
第三章 公民(自然人)
第一节 公民概述
第二节 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
第二节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
第四节 监护
第五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
第六节 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
第七节 个人合伙
第四章 法人与其他组织
第一节 法人概述
第二节 法人的民事能力
第二节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
第四节 其他组织
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概述
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第四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第五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节 无效民事行为和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第六章 代理
第一节 代理概述
第二节 代理的种类
第三节 代理权及其行使
第四节 无权代理
第五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
第七章 时效与期间
第一节 时效概述
第二节 诉讼时效
第二节 期间
第八章 物权的一般原理
第一节 物权概述
第二节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 物权的变动
第四节 物权的保护
第九章 所有权
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所有权的内容和限制
第二节 所有权的取得和消灭
第十章 共有
第一节 共有概述
第二节 按份共有
第三节 共同共有
第十一章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第一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内容
第十二章 相邻关系
第一节 相邻关系
第二节 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
第三节 几种主要的相邻关系
第十三章 用益物权
第一节 用益物权概述
第二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
第三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节 宅基地使用权
第五节 地役权
第十四章 担保物权
第一节 担保物权概述
第二节 抵押权
第三节 质权
第四节 留置权
第十五章 占有
第十六章 债权概述
第一节 债的概念和种类
第二节 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
第二节 不当得利
第四节 无因管理
第十七章 合同
第一节 合同概述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
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
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六节 合同的担保
第七节 几类主要的合同
第十八章 人身权
第一节 人身权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 人格权
第三节 身份权
第十九章 知识产权
第一节 知识产权概述
第二节 几类主要的知识产权
第二十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
第一节 婚姻家庭法概述
第二节 婚姻的成立、效力和终止
第二节 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第四节 继承法概述
第五节 法定继承
第六节 遗嘱继承
第七节 遗产的处理
第二十一章 民事责任
第节 民事责任概述
第二节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三节 民事责任的分类
第四节 承担民事责任的形式
练习题
下编 综合课
第一部分 法理学
第一章 绪沦
第一节 法学
第二节 法理学
第二章 法的本质与特征
第一节 法、法律的含义
第二节 法的本质
第二节 法的基本特征
第三章 法的起源与演进
第一节 法的起源
第二节 法的演进
第四章 法的作用
第一节 法的作用的含义
第二节 法的规范作用
第二节 法的社会作田
第四节 当代中国法律在建构和谐社会中 的地位和作用
第五节 法的作用的局限性
第五章 法律制定
第一节 法律制定的概念
第二节 法律制定的原则
第三节 法律制定的程序
第四节 法律效力
第六章 法律体系
第一节 法律体系与法律部门
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
第七章 法律要素
第一节 法律规则
第二节 法律原则
第三节 法律概念
第八章 法律渊源与法律分类
第一节 法律渊源
第二节 法律分类
第九章 法律实施
第一节 法律实施与法律实现
第二节 执法
第二节 司法
第四节 守法
第五节 法律监督
第十章 法律解释与法律推理
第一节 法律解释
第二节 法律推理
第十一章 法律关系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含义与分类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第十二章 法律责任与法律制裁
第一节 法律责任
第二节 法律制裁
第十二章 法治
第一节 法治的含义
第二节 法治与民主
第三节 法治国家
第四节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第十四章 法与社会
第一节 法与经济
第二节 法与政治
第三节 法与文化
练习题
第二部分 中国宪法学
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
第一节 宪法概述
第二节 宪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第三节 宪法原则和宪法分类
第四节 宪法规范和宪法作用
第二章 宪法的制定、实施和保障
第一节 宪法制定
第二节 宪法实施
第三节 宪法实施的保障
第三章 国家基本制度
第一节 国家性质
第二节 政权组织形式
第三节 选举制度
第四节 政党制度
第五节 国家结构形式
第四章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一节 公民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概述
第二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的内容
第五章 国家机构
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四节 国务院
第五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六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
第七节 地方国家机关
练习题
第三部分 中国法制史
第一章 夏商西周春秋法律制度
第一节 夏商法律制度
第二节 西周法律制度
第三节 春秋法律制度
第二章 战国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一节 战国法律制度
第二节 秦朝法律制度
第三节 汉朝法律制度
第四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
第三章 隋唐宋法律制度
第一节 隋朝法律制度
第二节 唐朝法律制度
第三节 宋朝法律制度
第四章 元明清法律制度
第一节 元朝法律制度
第二节 明朝法律制度
第三节 清朝法律制度
第五章 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制度
第一节 清末法律制度
第二节 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
第三节 北洋政府法律制度
第四节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
第六章 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
第一节 工农民主政权的法律制度
第二节 抗日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第三节 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
练习题
章节摘录
版权页:第一章 导论第一节 刑法概述一、刑法的概念(一)刑法的定义刑法的形式定义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刑法的实质定义是指掌握国家政权的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利益,以国家的名义规定什么行为是犯罪并应科以什么样的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二)刑法的形式刑法在形式上有广义刑法与狭义刑法之分。狭义刑法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广义刑法是指规定犯罪与刑罚的一切形式的法律规范,其中包括刑法典,同时还包括单行刑法和附属刑法的形式。单行刑法是针对某种或某几种犯罪和刑罚单独制定的专项刑事法律。附属刑法是指非刑事法律中的其他法律、法规中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规定。(三)刑法的特征1.刑法在保护的利益与调整的对象上其范围比其他法律部门广泛刑法所调整的是由犯罪而引起的各种社会关系,所保护的利益包括国家的安全利益、社会的公共安全利益、法人和自然人的经济利益、公民的人身权利与民主权利、社会的管理秩序等,范围极其广泛。其他法律所保护的只是特定的社会利益,调整的是某一方面特定的社会关系,范围较窄。2.刑法的任务以及实现任务的方法不同于其他法律部门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的方法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对违反刑法的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其他法律则各有自己的任务以及实现其任务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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