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体刑法学

出版时间:2011-6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陈兴良  页数: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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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本书阐述的是一种自在于法条、超然于法条的法理,它不以法条为本位而以法理为本位,法理的逻辑演绎取代了法条的规范诠释。由此,刑法法理获得了某种理论上的自足性。这个意义上的刑法学,就是《本体刑法学(第二版)》之所谓本体刑法学。

作者简介

陈兴良
1957年生,浙江义乌人。现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狱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审判理论研究会副会长。1997年入选教育部跨世纪人才培养计划,1999年当选全国杰出青年法学家,2004年获聘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7年获美国法律社会学协会国际学术奖。著有《本体刑法学》、《规范刑法学》、《判例刑法学》、《教义刑法学》等著作多部。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刑法概说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
一、犯罪
二、刑罚
三、罪刑关系
第二节 刑法的结构
一、罪-刑结构
二、罪-责-刑结构
三、罪-责结构
第三节 刑法的体系
一、编
二、章
三、节
四、条
五、款
六、项
七、目
第四节 刑法的特征
一、公法的特征
二、刑事法的特征
三、强行法的特征
第五节 刑法的分类
一、狭义刑法与广义刑法
二、普通刑法与特别刑法
三、单一刑法与附属刑法
四、国内刑法与国际刑法
第六节 刑法的界定
一、刑法与刑事诉讼法
二、刑法与监狱法
第七节 刑法的解释
一、刑法解释的原理
二、刑法解释的种类
三、刑法解释的方法
第二章 刑法机能
第三章 刑法价值
第四章 刑法原则
第五章 刑法效力
第六章 犯罪概说
第七章 犯罪构成Ⅰ:总说
第八章 犯罪构成Ⅱ:罪体
第九章 犯罪构成Ⅲ:罪责
第十章 犯罪构成Ⅳ:罪量
第十一章 定罪
第十二章 犯罪形态Ⅰ:未完成罪
第十三章 犯罪形态Ⅱ:共同犯罪
第十四章 犯罪形态Ⅲ:法人犯罪
第十五章 犯罪形态Ⅳ:单复数罪
第十六章 刑罚概说
第十七章 刑罚体系
第十八章 保安处分
第十九章 量刑
第二十章 量刑制度
第二十一章 行刑
第二十二章 行刑制度
第二十三章 刑罚消灭
附录Ⅰ:名词索引
附录Ⅱ:参引书目
后记

章节摘录

  而且,死刑有剥夺再犯能力的功能,那么,尽管这种威慑力和功能有限的,也会使评价的天平倒向死刑存置论。当然,这只是死刑存废之争的第一个层次的问题,就此得出肯定或者否定的结论都远未终结这一争论,因而,应当转入对死刑存废之争的第二个层次问题的考察。  (二)死刑是否正义  如果说,死刑是否必要是死刑存废的功利之争,那么,死刑是否正义就是死刑存废的人道之争。  死刑废止论者对于死刑的非正义性的论证集中在死刑的残酷性上。死刑对于犯罪人生命的剥夺,不仅对于受刑人来说是残酷的,而且它还起着导人向恶的示范作用,引起或助长人的残忍性,因此,死刑是一种违反人道的刑罚。死刑存置论者则从道义上论证了死刑的正义性。①死刑是基于伦理正义的必然要求,对于那些罪大恶极者处以死刑,是除恶务尽,非此,不足以伸张正义,不足以维持法律的尊严。杀人处死,罪所应得。如果杀人者不死,则意味着对一个人的宽容是对大多数人的残忍。应杀而赦,遗患无穷。因此,保留死刑实属天理昭然。  在死刑是否正义这一问题上,死刑废止论与死刑存置论的观点同样是大相径庭的。在此,存在一个立场问题:从社会防卫的角度来说,对杀人者判处死刑以满足社会正义的要求,当然不能说是违反人道的,但从人权保障的角度来说,即便是罪犯,也还是人,对其判处死刑,剥夺他作为基本人权的生命权,确有违背人性之嫌。这里涉及人性问题,实有深入思考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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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6条)

 
 

  •   好书,本体刑法学(第二版)(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陈兴良刑法研究专著系列;“十二五”国家重点图书出版规划)
  •   本体刑法学有一定难度,需要多加研习才能体会
  •   刑法学泰斗陈兴良的著名教科书~
  •   陈教授的书读完一般都受益匪浅
  •   这本书法学研究者必读
  •   细细品味大家的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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