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1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宋常 编 页数: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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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中国人民大学会计系列教材(以下简称系列教材)自1993年推出第一版至今,已经有16个年头了。这期间我国经济实现了高速发展,会计制度与会计准则也发生了巨大变化,大学会计教育无论从规模还是质量来看都有了很大的进步。回顾十几年的发展历史,从系列教材的第一版到现在呈现在读者面前的第五版,我们都在努力适应环境的变化,尽可能满足老师和同学的需要。系列教材第一版是由我国当时的重大会计改革催生的。那次会计改革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国家会计管理部门改变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沿用的通过制定和审定分部门、分所有者的统一会计制度来规范各基层单位会计工作的模式,而代之以制定所有企业均适用的会计准则来指导会计核算工作的模式”(阎达五,系列教材第一版总序)。在编写系列教材第一版时我们关注两个重点:一是适应我国会计制度从苏联模式向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模式的转变,教材的编写遵循1992年颁布的“两则两制”(“两则”是指《企业会计准则》与《企业财务通则》,“两制”是指行业会计制度与行业财务制度)的要求;二是教材之间尽可能避免重复。1993年7月起开始陆续出版的系列教材第一版,共有9本,即《初级会计学》、《财务会计学》、《成本会计学》、《经营决策会计学》、《责任会计学》、《高级会计学》、《财务管理学》、《审计学》、《计算机会计学》。系列教材第二版从1997年10月起陆续出版。第二版的主要变化是根据各兄弟院校的课程设置情况,将《经营决策会计学》与《责任会计学》合并为《管理会计学》。系列教材第三版从2001年11月起陆续出版。“第三版修订工作除了因国家修订《会计法》、国务院颁布《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财政部修订和颁布《企业具体会计准则》以及颁布新的《企业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需要进一步协调原教材与现行规章制度不够衔接之处外,还尽可能吸收了一些国内外财会理论界近年来所取得的新的理论研究成果”(阎达五,系列教材第三版总序)。
内容概要
审计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综合性很强的实践活动,审计学是一门专业性、艺术性、交叉性突出的应用科学。随着审计实践活动的不断开展,审计在整个经济社会中的作用日益显著,人们对审计的认识水平和认可程度在逐步提高,经济社会对审计的需求也渐趋扩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逐步趋同,国家审计准则日臻完善,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持续改进,内部审计准则不断健全,我国的审计、会计工作日益规范化、国际化、常态化。为更好地适应外部环境变化和审计业务发展需要,尽可能满足审计教与学的需要,在既有的审计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适时总结实践活动的新经验,及时反映理论研究的新成果,不断修订、充实、完善审计学教材是十分必要的。
书籍目录
第1章 总论 1.1 审计的产生与发展 1.2 审计的含义与特征 1.3 审计的目标与对象 1.4 审计的职能与作用第2章 职业道德与审计准则 2.1 职业道德 2.2 审计准则第3章 审计种类与审计方法 3.1 审计的种类 3.2 审计的方法第4章 审计程序与审计证据 4.1 审计程序 4.2 审计证据第5章 审计工作底稿 5.1 概述 5.2 审计工作底稿的内容与格式 5.3 审计工作底稿的归档与复核第6章 计划审计工作 6.1 初步业务活动 6.2 总体审计策略与具体审计计划 6.3 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第7章 内部控制 7.1 概述 7.2 内部控制的内容与形式 7.3 内部控制的重要性与局限性 7.4 对内部控制的了解 7.5 内部控制的测试 7.6 内部控制的评价 7.7 内部控制的审计 7.8 内部控制的鉴证第8章 审计抽样 8.1 概述 8.2 样本的设计与选取 8.3 抽样结果的评价 8.4 统计抽样的具体运用第9章 销售与收款循环审计 9.1 概述 9.2 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 9.3 销售与收款循环的控制测试 9.4 销售与收款循环的实质性程序第10章 生产与存货循环审计 10.1 概述 10.2 生产与存货循环的内部控制 1O.3 生产与存货循环的控制测试 10.4 生产与存货循环的实质性程序第11章 采购与付款循环审计 11.1 概述 11.2 采购与付款循环的内部控制 11.3 采购与付款循环的控制测试 11.4 采购与付款循环的实质性程序第12章 投资与筹资循环审计 12.1 概述 12.2 投资与筹资循环的内部控制 12.3 投资与筹资循环的控制测试 12.4 投资与筹资循环的实质性程序第13章 货币资金审计 13.1 概述 13.2 现金审计 13.3 银行存款审计 13.4 其他货币资金审计第14章 完成审计工作 14.1 概述 14.2 考虑持续经营 14.3 期初余额审计 14.4 期后事项审计 14.5 或有事项审计 14.6 管理层声明 14.7 评价审计结果 14.8 审计沟通第15章 审计报告 15.1 审计报告的意义 ……第16章 验资、资产评估及其他业务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宋王朝建国后,集地方权于中央。宋初,设吏部、度支、盐铁三司使,负主管全国钱粮、财赋等收付管理之责。在三司内设都磨勘司,“掌勾覆三部帐籍,以验出入之数”,使审计之事置于三司之内,取消了唐时的比部。由于置审计之事于财政部门,钱粮财赋收支没有独立的机构进行审查,曾使宋初一度财计混乱,侵欺之弊,无由举发。神宗元丰三年实行改制,罢去三司,合并改称户部,由户部统掌全国财政;审计之事仍沿袭唐制,复归刑部所属比部掌管。比部设郎中和员外郎,“掌勾覆中外帐籍。凡场务、仓库出纳在官之物,皆月计、季考、岁会”;由比部审核发现的重大案件,则提交御史台弹劾惩处。宋时除设比部行使监察审理之权外,北宋初年还曾在掌管库存财物的太府寺内设立审计司,依照规定审查其财物收付事项,实际上是太府寺内的内部审计。此外,在太宗淳化三年(公元992年)采用户部使樊知古的奏议,还曾设置了专司审查各项军政支出的诸军、诸司专勾司,后于南宋时因避高宗赵构之讳而改称审计院。宋前历代王朝用“考”、“比”、“勾覆”等词表示审查、考核之意,到了宋时则开始使用“审计”这一用语。自隋、唐至宋三个朝代,从审计的建制来看,都设有专门审计机构,从事审计监督,审计制度渐趋完备。此后,到了元、明、清三朝则取消了专门的审计机构。如元初撤销了比部,中央及地方报送的财务报告归由户部审核。明初,比部虽一度恢复,但不久于洪武二十年又被取消,直至清末没有再设置。明清两朝皆在户部下按行政区、分省设立清吏司,负责审查各省的财政收支。同时,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为全国的最高检察机关。明时在都察院下设都监察御史,负责监察中央财赋收支;按行政区设监察御史,分别监察各地财赋收支。清时在都察院下按吏、户、礼、兵、刑、工等设六科给事中,并按行政区分设十五道监察御史,统称为科道官,负责中央及地方官府钱粮财赋的审查工作。清末光绪年间,掀起维新运动,拟行君主立宪制,清廷曾提出单独设立审计院的拟议,并草成《审计院官职条例》二十一条,但未能施行,不久清廷就被推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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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学》:国家级优秀教学成果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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