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7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全国政法干警招录专用教材·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业综合标准化模拟试卷》编写组 编 页数:204
内容概要
2008年夏,中共中央政法委、中组部、教育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2009年夏,各部委又根据《中共中央转发的通知》(中发[2008]19号)精神,为加强政法干部队伍建设,完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在2008年初步试点的基础上,深入推进2009年的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了《2009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0年6月17日中央政法委等12部委局发布了《关于印发(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书籍目录
上编 专业基础课 专业综合Ⅰ 标准化模拟试卷一 专业综合Ⅰ 标准化模拟试卷一参考答案 专业综合Ⅰ 标准化模拟试卷二 专业综合Ⅰ 标准化模拟试卷二参考答案 专业综合Ⅰ 标准化模拟试卷三 专业综合Ⅰ 标准化模拟试卷三参考答案 专业综合Ⅰ 标准化模拟试卷四 专业综合Ⅰ 标准化模拟试卷四参考答案 专业综合Ⅰ 标准化模拟试卷五 专业综合Ⅰ 标准化模拟试卷五参考答案下编 综合课 专业综合Ⅱ 标准化模拟试卷一 专业综合Ⅱ 标准化模拟试卷一参考答案 专业综合Ⅱ 标准化模拟试卷二 专业综合Ⅱ 标准化模拟试卷二参考答案 专业综合Ⅱ 标准化模拟试卷三 专业综合Ⅱ 标准化模拟试卷三参考答案 专业综合Ⅱ 标准化模拟试卷四 专业综合Ⅱ 标准化模拟试卷四参考答案 专业综合Ⅱ 标准化模拟试卷五 专业综合Ⅱ 标准化模拟试卷五参考答案
章节摘录
一、单项选择题 1.【答案】D本题考查刑法的空间效力,属直接识记的知识点。刑法的空间效力,是指刑法在什么地方和对什么人具有效力,它解决的是国家刑事管辖权的范围问题。一般分为四种:(1)属地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地域为标准,主张凡是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犯罪,不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均适用本国刑法。(2)属人原则。该原则的含义是以人的国籍为标准,主张凡是本国公民,无论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在领域外犯罪,都适用本国刑法。(3)保护原则。该原则主张凡是侵害本国国家的利益或者公民利益的,均适用本国刑法。(4)普遍管辖原则。该原则主张凡是侵害了国际公约、条约规定所维护的各国共同利益的,无论犯罪人是本国人还是外国人,也不论犯罪发生在本国领域内还是领域外,均适用本国刑法。现代国家的刑法一般综合采用上述原则。我国刑法的空间效力是以属地原则为主,属人原则、保护原则、普遍管辖原则为辅。我国刑法第6~9条规定:(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属地管辖)(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但是按本法规定的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可以不予追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本法规定之罪的,适用本法。(属人管辖)(3)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或者公民犯罪,而按本法规定的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适用本法,但是按照犯罪地的法律不受处罚的除外。(保护管辖)(4)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所规定的罪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所承担条约义务的范围内行使刑事管辖权的,适用本法。(普遍管辖)所以,应当选D。 注意:对于国际列车上的犯罪,根据双边协定处理,由最初到达地或目的地法院管辖;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权的外国人的刑事责任,通过外交途径解决。 2.【答案】D 本题考查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性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它分为疏忽大意的过失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结果,但是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主观心理态度。本案中,小王作为司机,已经认识到“飞车上船”的危险,但他过于相信自己的驾驶技术能够避免发生风险.结果造成事故,应当属于过于自信的过失,选项D正确。选项A、B、C错误。注意: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的过失的区别在于意志因素不同,前者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持放任态度,-既不追求发生也不希望避免,而后者在主观上是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的。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专业综合标准化模拟试卷 PDF格式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