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7 出版社: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曾宪义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10-07出版) 作者:曾宪义,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 编 页数:883
内容概要
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的目的是科学、公平、有效地测试在职考生掌握法学主干课程基本概念、原理、制度的知识与方法的水平,重在考查考生法律分析、法律思维和法律语言表达等职业能力。 为有效实现上述目标,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自2006年由四科改革为三科,即政治、外国语和专业综合考试。其中,政治考试由各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外国语和专业综合考试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织全国联考。专业综合考试总分为300分,考试时间3小时,题型和分值为单项选择题60分、多项选择题120分、案例分析题60分、论述题60分。
书籍目录
法理学第一章 导论第一节 法学概述第二节 法理学概述第二章 法与法律第一节 法和法律的语义分析第二节 法律的特征第三节 法律作用第四节 法律的分类第三章 法律渊源第一节 法律渊源概述第二节 当代中国的法律渊源第三节 法律效力第四章 法律要素第一节 法律概念第二节 法律规则第三节 法律原则第五章 法律关系第一节 法律关系概述第二节 法律关系构成要素第三节 法律关系演变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第一节 权利和义务的概念第二节 权利和义务的分类第三节 权利与义务的关系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一节 法律责任的概念和构成第二节 法律责任的认定、归结和减免第三节 法律制裁第八章 法律演进第一节 法律的起源第二节 法律的历史发展第九章 法律价值第一节 秩序第二节 利益第三节 人权第四节 自由第五节 正义第十章 法制与法治第一节 法制第二节 依法治国第三节 法治第十一章 立法原理第一节 立法的概念和立法体制第二节 立法程序第三节 立法原则第四节 法律体系第十二章 司法原理第一节 司法权的性质第二节 司法权的特征第三节 司法独立原理第十三章 法律职业第一节 法律职业概述第二节 法律职业的技能第三节 法律职业的伦理第四节 法律职业制度第十四章 法律程序第一节 法律程序概述第二节 正当程序的特征第三节 正当程序的作用与意义第十五章 法律方法第一节 法律推理第二节 法律解释第十六章 法律与社会第一节 法律与经济第二节 法律与政治第三节 法律与道德第四节 法律与和谐社会中国宪法学第一章 宪法基本理论第一节 宪法的概念第二节 宪法结构第三节 宪法的制定、修改和解释第四节 宪法关系第五节 宪法的历史发展第二章 国家基本制度第一节 国家性质第二节 我国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三个文明”建设第三节 国家政体第四节 选举制度第五节 国家结构形式第六节 基层群众陛自治组织第三章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一节 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概述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第三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第四章 国家机构第一节 国家机构概述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五节 国务院第六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七节 地方国家机关第八节 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五章 宪法监督第一节 宪法监督概述第二节 宪法监督体制第三节 我国宪法监督制度中国法制史导论中国法制发展史概述第一章 夏商西周春秋战国法律制度第一节 夏商法律制度第二节 西周法律制度第三节 春秋战国法律制度第二章 秦汉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第一节 秦朝法律制度第二节 汉朝法律制度第三节 三国两晋南北朝法律制度第三章 隋唐宋法律制度第一节 隋唐法律制度第二节 宋朝法律制度第四章 元明清法律制度第一节 元朝法律制度第二节 明朝法律制度第三节 清朝法律制度第五章 清末、中华民国法律制度第一节 清末法律制度第二节 南京临时政府法律制度第三节 北洋政府法律制度第四节 南京国民政府法律制度第六章 革命根据地法律制度第一节 工农民主政权法律制度第二节 抗日民主政权法律制度第三节 解放区人民民主政权法律制度民法学第一章 导论第一节 民法概述第二节 民法的调整对象第三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第二章 民事法律关系第一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和分类第二节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第三节 民事法律事实第三章 自然人第一节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第二节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第三节 监护第四节 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第五节 个人合伙第四章 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第一节 法人的概念和分类第二节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第三节 法人的成立、变更和终止第四节 非法人组织第五章 民事法律行为第一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分类第二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第四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五节 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的民事行为第六章 代理第一节 代理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 代理的适用范围和种类第三节 代理权及其行使第四节 无权代理第五节 代理关系的终止第七章 时效第一节 时效概述第二节 诉讼时效第八章 物权法总论第一节 物权与物权法概述第二节 物权的变动第三节 物权的民法保护第九章 所有权第一节 所有权概述第二节 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第三节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第四节 相邻关系第五节 共有第六节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第十章 用益物权第一节 土地承包经营权第二节 建设用地使用权第三节 宅基地使用权第四节 地役权第十一章 担保物权第一节 抵押权第二节 质权第三节 留置权第十二章 债权概述第一节 债的概念和种类第二节 债的发生、变更和消灭第三节 不当得利第四节 无因管理第十三章 合同第一节 合同的概念和种类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第三节 合同的效力第四节 合同的履行第五节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六节 合同的保全与担保第七节 几类主要的合同第十四章 人身权第一节 人身权的概念与特征第二节 人格权第三节 身份权第十五章 知识产权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几类主要的知识产权第十六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第一节 婚姻家庭法概述第二节 婚姻的成立、效力和终止第三节 其他家庭成员间的关系第四节 继承法概述第五节 法定继承第六节 遗嘱继承第七节 遗产的处理第十七章 民事责任第一节 民事责任的概念和特征第二节 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第三节 民事责任的类别及承担刑法学第一章 导论第一节 刑法概述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第三节 刑法的效力范围第二章 犯罪概念第一节 犯罪的定义第二节 犯罪的基本特征第三章 犯罪构成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第二节 犯罪客体第三节 犯罪客观方面第四节 犯罪主体第五节 犯罪主观方面第四章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第一节 故意犯罪停止形态概述第二节 犯罪既遂第三节 犯罪预备第四节 犯罪未遂第五节 犯罪中止第五章 共同犯罪第一节 共同犯罪的概念及构成特征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第三节 共同犯罪人的种类及刑事责任第六章 一罪与数罪第七章 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第八章 刑罚的概念与种类第九章 量刑第十章 刑罚执行制度第十一章 刑罚消灭制度第十二章 刑法各论概述第十三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第十四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十五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十六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十七章 侵犯财产罪第十八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第十九章 贪污受贿罪第二十章 渎职罪
章节摘录
插图:2.请求权的基本特征。(1)请求权是以国家行为为对象,要求国家作一定积极行为的主观的权利。(2)请求权是一种确保基本权利实现的手段性权利。(3)请求权是具有一般效力的、具体的、现实的权利。3.请求权的类型。从广义上讲,请求权除包括国家赔偿请求权、国家补偿请求权与裁判请求权外,还包括宪法规定的监督权。监督权在某种意义上具有请求的性质。从狭义上讲,请求权包括国家赔偿请求权、国家补偿请求权、裁判请求权。我国宪法规定的国家赔偿取得权实际上是一种请求权。国家补偿请求权是指由于国家的合法、正当行为造成公民权利损失,公民要求予以救济的权利。目前有关保障补偿请求权的规定散见于一些单行法律、法规之中,还没有统一的国家补偿法体系。裁判请求权是公民公正地接受审判的权利。宪法规定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法院公开审判原则、法院独立审判原则及被告人有获得辩护的权利的规定等构成了裁判请求权的具体内容。根据宪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民享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请求权是指由于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侵犯公民权利而受到损失的人,依照法律规定取得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法》第2条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据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国家赔偿请求权是基于宪法的规定而发生直接法律效力的、具有财产权性质的一种权利。(1)国家赔偿请求权的主体。根据宪法和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行政职权侵害时可提起国家赔偿请求。军人、国家公务员的国家赔偿请求权依法受到一定的限制。外国人的国家赔偿请求权依国际法上的相互主义原则确定。《国家赔偿法》第33条规定: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求该国国家赔偿的权利不予保护或者限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该外国人、外国企业和组织的所属国采取对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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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在职攻读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联考:专业综合考试教程》是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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