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4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黎建飞 编 页数:316
前言
法学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并居于先导性的战略地位。在我国社会转型的新世纪、新阶段,法学教育不仅要为建设高素质的法律职业共同体服务,而且要面向全社会培养大批治理国家、管理社会、发展经济的高层次法律人才。近年来,法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法科数量增长很快,教育质量稳步提高,培养层次日渐完善,目前已经形成了涵盖本科生、第二学士学位生、法学硕士研究生、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学博士研究生的完整的法学人才培养体系,接受法科教育已经成为莘莘学子的优先选择之一。随着中国法治事业的迅速发展,我们有理由相信,中国法学教育的事业大有可为,中国法学教育的前途充满光明。教育的基本功能在于育人,在于塑造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法学教育的宗旨并非培养只会机械适用法律的“工匠”,而承载着培养追求正义、知法懂法、忠于法律、廉洁自律的法律人的任务。要完成法学教育的使命,首先必须认真抓好教材建设。我始终认为,教材是实现教育功能的重要工具和媒介,法学教材不仅仅是法学知识传承的载体,而且是规范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对法学教育的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第一,法学教材是传授法学基本知识的工具。初学法律,既要有好的老师,又要有好的教材。
内容概要
劳动法是一部与日常生活密切联系的法律,决定了劳动法学是一门置身于现实生活的学问,也由此决定了在案例中学习劳动法学的必然性和便宜性,决定了对于劳动法律规范的理解以及对于劳动法学理论的学习和研究都可以遵循从案例中来、再回到案例中去的路子。 在结构和体例安排上,本书作者以《劳动法》的篇章结构为基础,与21世纪法学系列教材的体系和内容相配套,将遴选的案例分门别类,放在相应的章节中,以便于学生在专业学习中选用及专业任课教师作为教辅书使用。有鉴于学以致用,帮助学生掌握知识点,为参加司法考试和从事法律实务打下基础,在“本章知识点概要”中提纲挈领地提出了该章的知识要点,也提示了将这些知识点运用到相应案例中的基本原理。本书中的具体案例以近年来劳动仲裁和人民法院审理的真实案例为原型,按照教学需要进行加工编写。每一个案例又包括了“案情介绍”、“本案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学理分析及参考结论”。力图以案说法,以法析案,案情法理,相得益彰。在内容上涵盖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和程序、案件的管辖、诉讼主体、劳动合同无效或者解除的处理、劳动仲裁裁决的效力、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明确了困扰专业学生和广大劳动者的常见问题,诸如对“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的理解、农民工与实习生的身份之争、欠薪保护与工资欠条纠纷、社会保险费纠纷案件的处理、方便劳动者维权的具体措施、集体合同和劳动争议调解协议效力、工伤赔偿的途径与方式等,针对个案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法律和学理分析,使读者对每一个个案都有一个清晰完整的印象和全面透彻的法律理解。 这样的安排不仅便于学生简明扼要地掌握案例,进而练习案情审理中的实际操作,也适合于在劳动法事务中遇到困难的其他读者,为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和司法、立法实践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和参考。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劳动法概述 第二章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 劳动法律关系 第四章 劳动就业 第五章 劳动合同 第六章 集体合同 第七章 劳务派遣 第八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九章 工资 第十章 劳动安全与卫生 第十一章 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 第十二章 职业培训 第十三章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章 劳动纪律 第十五章 劳动争议处理 第十六章 劳动监督检查 第十七章 违反劳动法的法律责任
章节摘录
1.确定劳动行为规范,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是人们的行为规则或行为模式,规定人们可以这样行为、应该这样行为或不应该这样行为,并且具有判断、衡量他人行为是合法或违法的评价作用。简而言之,劳动法律在劳动管理中,首先是作为一种“准绳”、“依据”而存在的,承担着确立劳动行为规则、保护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任务。 2.合理配置社会劳动力资源,组织社会劳动 社会劳动能否得到合理的组织,直接关系到劳动力资源和设备能力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关系到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统包统配”的制度使得劳动生产率下降,社会的劳动力资源被极大地浪费。而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组织社会劳动、管理劳动组织的过程中,劳动法律应该发挥其应有的配置劳动力资源的作用。3.调节劳动报酬的支付与收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法律对于劳动报酬不能全盘包揽、一一规定,也不能放任自流,任凭双方当事人自由行事。它的作用在于:其一是确立报酬的基本原则,保证劳动报酬及时、直接并真实地为劳动者所享有;其二便是确立最低工资标准,保障劳动者获得基本收人的权利,尤其是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情况下,阻止用人者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收益权。4.解决劳动争议,维护正常的劳动秩序劳动关系依法建立后,并不等于它的顺利实现,只有双方当事人都严格履行义务,才能保证双方的权益得以实现。如果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履行义务或者不完全履行义务,都会损害另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也会在不同程度上给社会造成损失。在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实现过程中,常常会因为主观或客观的原因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受到影响,从而产生劳动纠纷。为了公正合理地解决纠纷,使劳动关系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得到维护,从而回复到正常的劳动秩序之中,就必须运用劳动法律规范来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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