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12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 作者:喻中 页数:282
Tag标签:无
前言
1989年的一个冬日,我曾沿着一条泥泞的山间土路,步行十余里,去一所偏远的乡村小学寻访一个旧友。那时候,还没有现在这样便捷的通信工具,无法事先约定一个准确的时间。因此,直到我走进那所简朴的校园,才知道,学校已经放假了。运动场上,有两个嬉戏的孩子,他们告诉我,老师全都离校回家了,并给我指示了我的旧友居住的房间。我无可奈何,只好请两个孩子帮忙找了一张纸,我在上面简单地写了几句话,就把这张纸塞进了旧友的门缝里,姑且充作一封自己送达的书信。想必他休假归来,定会看到下面的字样:松下问童子,言师采药去。身在此山中,云深不知处。这首题名为《寻隐者不遇》的五言诗,是唐朝诗人贾岛所作。之所以书录此诗留给朋友,只是因为它特别契合我当时的心境。
内容概要
本书题为“自由的孔子与不自由的苏格拉底”,旨在凸显两种“美美与共”的圣贤气象,以及由此“开”出来的两种“各美其美”的学术思想传统与政治法律实践。表面上看,“自由的孔子”与“不自由韵苏格拉底”分别代表了中国与西方,两者的关系主要是中西关系。但是,换个角度,其实也可以转换成为古今关系。从这个意义上看,以孔子与苏格拉底作为隐喻,大致可以体现本书的一个基本旨趣:在中西与古今的框架内,寻找中国法学的坐标。作者纵论古今中西,视阈辽阔悠远。文笔介于论文与评论之间,内容兼顾思想与学术之美。厚重主题,轻松阅读。
作者简介
喻中,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土,博士生导师。已经出版的个人学术著作主要有:《法律文化视野中的权力》、《乡土中国的司法图景》、《权力制约的中国语境》、《论授权规则》等。
书籍目录
上编 自由的孔子与不自由的苏格拉底 治道之辨:柏拉图与孟子 谁之法理,何种法意? 法学研究中的主体迷失现象 中国法理学界的“立法者与阐释者”中编 法律与时间 法律与空间 法学提问方式的两次转向 “征服”还是“转化” 寻找中国法学的时空坐标下编 法学三十年:重新出发,迈向何方? 从立法中心主义转向司法中心主义? 法律的象征性及其意义 再访法的阶级性理论 关于法律哲学与法律科学的随想 民歌·民俗·民法(代跋)后记
章节摘录
这两种理论主张虽然都直接或间接地触及了本文的主题,都对西方法理与中国文化的关系作出了相应的思考。但是,在反复琢磨这两种主张之后,我发现,它们自身都包含着某些值得反省的理论盲点。先看法治激进主义。这种已经盛行了百年之久的庞大话语,它能够护佑西方法理在当代以及未来中国落地生根吗?本文的回答是,至少在短期内,这种可能性不大。因为,法治激进主义的理论内核,现在虽然跟一种强大的军事力量、经济力量、科技力量紧密地链接在一起,甚至与后者相互支持,互为表里,但是,它依然只是一种“地方性知识”。虽然有几代学人的积极传播,现在甚至还有政府积极推进的“普法宣传”,但是,法治激进主义的基本理念要成为中国普通公众洒扫应对的日常准则,还为时尚早。譬如,当代的中国官员对西方法理的基本信条(民主、人权之类),不可谓不熟悉,但是,当代中国的官场潜规则与传统中国的官场潜规则之间,显然有更多的亲和性。再譬如,当代的中国民众对于法律、法院、法官之类的认知,显然与传统中国的“清官戏”更加吻合。回想汉魏六朝时期,也曾出现过持续数百年的大规模的佛经汉译活动;那个时代的中国士大夫,对佛学造诣颇深的更是大有人在,但是,对佛教之真谛有确切理解的普通民众又有几人?
后记
本书汇集的文字,是我最近四五年间陆续写成的学术思想笔记的一部分。它们的体裁,介于论文与评论之间;多数篇什,与其说是俨然的学术论文,不如说是一些个性化的学术思想评论。在写作这些文字的过程中,我有一个梦想:力图使学术表达具有一定的思想冲击力,同时,也希望为思想层面上的阐释找到某些学术性的支撑。我担心,没有思想的学术,虽然可以做得很精致、很工整,但却可能流于匠气与琐碎(象山所谓的支离事业);而没有学术的思想,虽然看上去很飘逸、很玄妙,但却可能不着边际、大而无当(庄子所谓的屠龙技术)。写一本书,能够兼具思想与学术之美,能够益人神智,对我来说,虽然是一个难以企及的梦想,但是,这个梦想一直悬挂在我心头。虽不能至,心向往之。把这本小册子题为“自由的孔子与不自由的苏格拉底”,别无深意,主要是想凸显两种不同的圣贤气象,以及由此“开”出来的两种截然不同的学术思想传统与政治法律实践。表面上看,“自由的孔子”与“不自由的苏格拉底”分别代表了中国与西方,两者的关系主要是中西关系。但是,换个角度,其实也可以转换成为古今关系,因为,在当前的语境下,孔子常常被归属于古代或传统,苏格拉底则象征着今天或现代。
编辑推荐
《自由的孔子与不自由的苏格拉底》:要想成功地表现一个民族,特别是它的生活史与心灵史,浪漫的艺术家可以使用艺术的语言,通过民歌演唱来实现这个目标;严谨的学者运用学术的语言,通过民俗研究或人类学考察,同样可以实现这个目标。然而,在这两种途径之外,负责的立法者运用法律的语言,通过法律创制,依然可以达到这个目标。从表面上看,隐者的归隐是从朝廷返回到山林,是从政治返回到自然。然而,究其本质,归隐是从外物返回到内心,是从他者返回到自我。沈德潜说,“陶诗胸次浩然,其中有一段渊深朴茂不可到处”,归隐的最终目标,就是要走向这段“渊深朴茂不可到处”。因此,归隐的方向,不是向前,不是向后,而是向内。归隐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类未知的精神世界的探寻过程。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无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