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11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胡锦光,莫于川 著 页数:327
内容概要
本书结合我国行政法制改革与发展的实际,参考行政法学研究的最新成果与学界共识,以中国行政法治发展为主线,采用理论与实务相结合的论述方式,将全书分为4编、26章。第一编“导论”共3章,首先介绍了行政法的基本理念、基本原则和历史发展,意在使读者对现代行政法律科学有一个比较宏观的把握。第二编“主体论”共6章,全面探讨了行政主体的基本理念、行政机关和被授权组织等行政主体基本成分、行政相对人以及受委托组织和行政公务人员,对行政法治主体理论与实践问题作了系统论述。第三编“行为论”共9章,从行为法学的角度对行政行为的概念、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司法、新型行为、行为程序等方面作了实证研究,主要内容包括行政行为的基本理念以及行政机关的各种抽象行为和部分具体行为特别是行政程序法制。第四编“监督救济论”共8章,系统论述了对行政权力运行过程进行监督制约和对行政相对人合法权利予以法律救济的重大现实问题,包括监督与救济的基本理念、监督行政法制、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追偿、行政补偿特别是行政诉讼。加强监督、完善救济、建构新的监督救济机制,是当代行政法治发展的趋势和特色,也合乎逻辑地成为本书的重点内容和话语归宿。 本书适用对象是高校师生,经济管理、行政管理、行政法律实务工作者以及广大关注行政法制建设者。
书籍目录
第一编 导论 第一章 行政法的的基本理论 第二章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章 行政法的历史发展第二编 主体论 第四章 行政主体的基本理念 第五章 行政主体(I):行政机关 第六章 行政主体(II):被授权组织 第七章 受委托组织 第八章 行政公务人员 第九章 行政相对人第三编 行为论 第十章 行政行为的基本理念 第十一章 行政立法行为 第十二章 其他抽象行政行为 第十三章 行政执法行为(I):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第十四章 行政执法行为(II):行政强制与行政紧急行为 第十五章 行政执法行为(III):行政强制与行政紧急行为 第十六章 行政司法行为 第十七章 行政指导与行政合同 第十八章 行为程序:行政程序法制第四编 监督救济论 第十九章 监督与救济的基本理念 第二十章 监督行政法则 第二十一章 行政复议 第二十二章 行政赔偿、追偿与行政补偿……主要参考书目
章节摘录
一、行政法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一)行政法是现代法律体系中三大部门法之一法律体系是一国的宪法和各个部门法所组成的有机整体;缺少任何一个法律部门都难以建立完整且有效的法律秩序。人们通常可简略地把一国的法律划分为宪法统率下的民事法律、刑事法律、行政法律三大部门(可将其他相近相关法律部门划人这三大部门)。法律体系是法律部门的有机统一体,而法律部门的划分则是以规范的对象和内容为标准的。民事法律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财产关系,刑事法律用于追究、惩治具有社会危害性的犯罪行为。然而,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并不是唯一的社会关系,此外还存在国家与个人的关系,尤其是行政主体与行政相对人的关系;违反公共秩序、损害社会及他人利益的行为也不只犯罪行为一种,还有尚未构成犯罪但需要追究、惩治的违反社会秩序的行为。因此,除了民事法律、刑事法律外,还应当有调整国家行政权力的取得、行使和监督其行使的一类法律规范,即行政法律。只有将所有的社会关系都纳入法律调整范围,这个社会才可以称得上是法治社会,所有这些法律部门才构成完整的法律体系。所以说,由于调整对象的特殊性和调整内容的系统性,行政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二)行政法是宪法的实施法行政法与民法、刑法等部门法是宪法的实施法。宪法在一个国家的法律体系中最为重要,地位最高,它调整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经济制度、法律制度等基本制度。但是,宪法在许多方面的规定是比较抽象和原则性的,需要有一系列部门法来加以具体化,其中行政法是实施宪法的最重要法律部门。宪法所规定的国家基本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制度和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无一不涉及行政权力的行使与监督问题,没有行政法律、法规作出具体规定,这些基本制度和权利/义务就无法落实,宪法也就难以实施。从这个意义上看,行政法不仅是一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是完善宪政制度,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法律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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