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7 出版社:朱文奇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9-07出版) 作者:朱文奇 编 页数:413
前言
在人类文明与文化的发展中,中华民族曾作出过伟大的贡献,不仅最早开启了世界东方文明的大门,而且对人类法治、法学及法学教育的生成与发展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光辉的实践。在我们祖先生存繁衍的土地上,自从摆脱动物生活、开始用双手去进行创造性的劳动、用人类特有的灵性去思考以后,我们人类在不断改造客观世界、创造辉煌的物质文明的同时,也在不断地探索人类的主观世界,逐渐形成了哲学思想、伦理道德、宗教信仰、风俗习惯等一系列维系道德人心、维持一定社会秩序的精神规范,更创造了博大精深、义理精微的法律制度。应该说,在人类所创造的诸种精神文化成果中,法律制度是一种极为奇特的社会现象。因为作为一项人类的精神成果,法律制度往往集中而突出地反映了人类在认识自身、调节社会、谋求发展的各个重要进程中的思想和行动。法律是现实社会的调节器,是人民权利的保障书,是通过国家的强制力来确认人的不同社会地位的有力杠杆,它来源于现实生活,而且真实地反映现实的要求。
内容概要
第一,内容新,反映了现代社会中国际法规则的最新变化。第二,内容和范围有重点、有要点,选择的案例都是对于理解当代国际法的基本规则起重要作用的事件;第三,在方法上,主要是通过案例来解析国际法原理和规则;第四,在每一章节开头都列举了该章节所涉及的国际条约、著作、论文及其他参考资料,鼓励读者进行主动性的研究和思考。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导论【引例】联合国安理会关于打击索马里海盗的决议第一节 国际法的概念及性质【案例1-1】英伊石油公司案(英国诉伊朗)第二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案例1-2】巴塞罗那电车、电灯和电力有限公司案(比利时诉西班牙)【案例1-3】皮诺切特案(比利时布鲁塞尔初审法院)第三节 国际法基本原则第二章 国际法渊源【引例】国际法院逮捕令案(刚果诉比利时)第一节 《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之渊源【案例2-1】北海大陆架案(荷兰、丹麦诉联邦德国)【案例2-2】庇护权案(秘鲁诉哥伦比亚)第二节 国际法渊源的效力等级【案例2-3】关于在被占巴勒斯坦领土上修建隔离墙的法律效果的咨询意见(国际法院)第三章 国际法主体【引例】“台湾参与联合国”等提案连遭挫败第一节 概说【背景资料】第二节 主权国家第三节 国际组织【案例3-1】执行联合国职务时遭受伤害的赔偿案(咨询意见,国际法院)第四节 个人在国际法上的特殊地位【案例3-2】纽伦堡审判【案例3-3】关于但泽法院的管辖权问题(咨询意见,常设国际法院)国际法上的国家第四章 国际法上的国家【引例】第一节 概述第二节 承认【案例4-1】卢瑟诉萨戈案(LuthervSagor)【案例4-2】欧共体承认苏联以及前南斯拉夫解体后新产生国家的实践【案例4-3】科索沃独立的承认问题【案例4-4】南奥塞梯与阿布哈兹的承认问题【案例4-5】Cypruvex公司案【案例4-6】安理会不承认南罗德西亚种族主义政权的实践第三节 国家与政府继承的概念和范围第四节 国家继承的规则【案例4-7】坦桑尼亚政府声明【案例4-8】光华寮案第五章 国际法上的个人【引例】突尼斯和摩洛哥国籍法令案第一节 国籍【案例5-1】德国剥夺国籍案【案例5-2】梅盖求偿案第二节 外国人的法律地位【案例5-3】艾尔西(ELSI)公司案第三节 外交保护【案例5-4】平森求偿案【案例5-5】诺特鲍姆案【案例5-6】安巴蒂洛斯案第四节 引渡和庇护【背景资料】贪官外逃【案例5-7】阿利穆拉多夫案【案例5-8】张振海劫机案【案例5-9】庇护权案【引例】加布奇科沃一大毛罗斯工程案第六章 国际条约法第一节 概说第二节 条约的缔结与生效【案例6-1】伯利劳案(欧洲人权法院)【案例6-2】《防止及惩治灭绝种族罪公约》的保留问题(国际法院,咨询意见,1951年)第三节 条约的遵守与适用【案例6-3】上萨瓦和节克斯自由区案(常设国际法院)【案例6-4】《夜间雇用女工公约》的解释问题(常设国际法院,咨询意见)第七章 国家责任第八章 国家领土第九章 海洋法第十章 空间法第十一章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第十二章 国际人道法第十三章 国际刑法第十四章 武装冲突法第十五章 国际人权法第十六章 外交和领事关系法第十七章 国家豁免第十八章 国际环境法第十九章 国际组织法索引检索词
章节摘录
第二章 国际法渊源第一节 《国际法院规约》第38条规定之渊源一、条约条约是国际法主体间就权利义务关系所缔结的一种书面协议。“条约必须遵守”是一项重要的国际法习惯规则。《联合国宪章》序言申明,各国应“尊重由条约与国际法其他渊源而起之义务”。1969年《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明确规定,“凡有效之条约对其各当事国有拘束力”。每个国家均应该诚实履行其所负条约之义务。除许多重要的国际法文件外,国际判例也确认了这一习惯性的规则。因此,条约构成现代国际法首要的渊源。条约是国际法的最为重要的渊源。国际社会的正常运作和发展,仅仅依靠各国在长期交往中形成的习惯是维持不下去的,因此需要国家之间对特定问题分配权利义务的方式来保证国际交往的正常进行。条约就是这种分配权利义务关系的发明。李浩培先生给条约下的定义为:至少两个国际法主体意在原则上按照国际法产生、改变,或者废止相互间权利义务的意思表示的一致。由此,条约定义的要点有:其一,条约的主体,即条约的当事者,必须是国际法主体;其二,这些当事者必须至少是两个;其三,这些当事者必须有一致的意思表示;其四,这些一致的意思表示必须意在产生、改变或废止在原则上按照国际法的相互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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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学原理与案例教程(第2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丛书主要编写特色1.必修课和选修课教材以“×××原理与案例教程”为书名,理论与案例紧密结合,在案例中讲原理,在原理中谈实务,以适应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需要。体例与内容开拓创新。正文之外设立了“参考文献”、“参考法规”、“引例”、“问题与思考”、“索引”等栏目,以案例引出正文叙述,并为学生提供规范的研究路径指引。2.案例研习教材以“×××案例研习教程”为书名,以典型案例串联学科基本法律制度,通过案例研讨法律实务。全书从对整个学科有贯穿作用的综合性案例开始,讲授本学科案例分析的基本方法,激发读者学习本课程的兴趣。每章以若干案例讲解基本法律制度,并附若干探讨案例和司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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