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6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陈兴良 页数:1162
Tag标签:无
前言
自1984年发表第一篇论文(《论我国刑法中的间接正犯》,载《法学杂志》,1984(1))、1987年出版第一本专著(《正当防卫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以来,我的学术生涯已逾20载。其问,发表了二百余篇论文,出版了11部个人专著以及8部论文集,此外还主编或参编刑法学论著三十余部。以上论著的水平参差不齐,既有青涩的少作,也有成熟的代表作,基本上反映了我对刑法的感悟。这些论著,出版较早的已经过去十多年了,书店难觅其踪,图书馆也不易查找,经常有读者向我打听何处有售。本想对这些论著进行系统修订以后再版,但因写作任务挤压,加上历经1997年刑法修订,并由于我国刑法学理论水平的提高,旧作的内容益显其旧,甚至非经重写不可。在这种情况下,畏难情绪使旧作的修订工作一再拖延。正在旧作重新出版遥遥无期之际,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建立“中国当代法学家文库”,并邀请我参加,为我出版“陈兴良刑法研究系列”,将旧作进行整理以后集中出版。这一构想,对我颇有吸引力。经过慎重考虑,将10年前出版的旧作,除个别以外,分为三个系列出版,这就是:(1)陈兴良刑法研究专著系列;(2)陈兴良刑法研究文集系列;(3)陈兴良刑法研究主编。
内容概要
《规范刑法学(套装上下册)(第2版)》阐述的是一种内在于法条,依附于法条的法理,法条所承载的规范在《规范刑法学(套装上下册)(第2版)》中占据着中心的地位,从法条出发,并最终以法条为归宿,对刑法理论进行规范的审视。这个意义上的刑法学,就是《规范刑法学(套装上下册)(第2版)》所谓规范刑法学。刑法学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属于部门法学。刑法学以刑法为研究对象,是研究犯罪和刑罚及其罪刑关系的科学。刑法作为研究刑法的科学,是随着刑法的产生而出现的。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随着人类对犯罪和刑罚的认识不断深入,积累了大量的刑法文化遗产,成为人类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
作者简介
陈兴良,1957年3月21日生。浙江义乌人。1981年12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律学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同年考入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1984年12月获法学硕士学位,1988年5月获法学博士学位。1984年至1997年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任教,先后任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1994年被评为博士生导师。现任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北京大学刑事法理论研究所所长、中国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监狱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学科评审组专家等职。1997年入选国家教委首批跨世纪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并获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1999年当选第二届“全国十大杰出中青年法学家”,200年获教育部第二届高校青年教师奖,2001年”中国司法制度与司法改革”获北京市教育教学成果(高等教育)一等奖,2004年经人事部等八部委批准,入选“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入选,2004年入选教育部文科首批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004年被评为北京市优秀教师,2005年“刑法课程教学方法改革”获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2006年作为课程负责人的北京大学刑法课程被评为国家精品课程。主要学术成果:专著:《正当防卫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7),《共同犯罪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1994年获北京市第三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刑法哲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年初版,1997年修订1版,2000年修订2版,2003年修订3版),1995年获国家教委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遗传与犯罪》(群众出版社,1992),《刑法的人性基础》(中国方正出版社,1996年初版,1998年第2版),2000年获北京市第六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刑法疏议》(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1997),《刑法的价值构造》(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8),2002年获教育部全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一等奖,《刑法的启蒙》(法律出版社,1998年初版,2003年修订版),《刑法适用总论》(法律出版社,1999)。2002年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本体刑法学》(商务印书馆,2001),2002年获北京市第七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规范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2006年获司法部法学教材与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一等奖,《刑法学的现代展开》(与周光权合著,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书籍目录
序言第一编 刑法绪论第一章 刑法概说第二章 刑法原则第三章 刑法效力第二编 犯罪总论第四章 犯罪概说第五章 犯罪构成1:总说第六章 犯罪构成2:罪体第七章 犯罪构成3:罪责第八章 犯罪构成4:罪量第九章 定罪第十章 正当化事由第十一章 未完成罪第十二章 共同犯罪第十三章 单位犯罪第十四章 单复数罪第三编 刑罚总论第十五章 刑罚概说第十六章 刑罚体系第十七章 量刑第十八章 量刑制度第十九章 行刑第二十章 行刑制度第二十一章 刑罚消灭第四编 罪弄各论第二十二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第二十三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第二十四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第二十五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2:走私罪第二十六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3: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第二十七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4: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第二十八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秩序罪5:金融诈骗罪第二十九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6:危害税收征管罪第三十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7:侵犯知识产权罪第三十一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8:扰乱市场秩序罪第三十二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三十三章 侵犯财产罪第三十四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1:扰乱公共秩序罪第三十五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2:妨害司法罪第三十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3:防害国(边)境管理罪第三十七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4:妨害文物管理罪第三十八章 妨害社会管社理秩序罪5:危害公共卫生罪第三十九章 妨害社会管社理秩序罪6: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第四十章 妨害社会管社理秩序罪7: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四十一章 妨害社会管社理秩序罪8: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第四十二章 妨害社会管社理秩序罪9: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第四十三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第四十四章 贪污贿赂罪第四十五章 渎职罪第四十六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附录一:罪名一览表附录二:立法解释索引附录三:司法解释索引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刑法概说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一、刑法的特征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及罪刑关系的法律。刑法作为一个独立的部门法,具有以下特征:(一)公法的特征公法是与私法相对应的概念,公法是指涉及公共利益,尤其是国家利益的法律,因此,公法调整的是纵向的法律关系,在公法关系中,国家与个人处于法律上的从属地位。而私法是指涉及私人利益的法律,因此,私法调整的是横向的法律关系,在私法关系中,公民之间处于法律上的平等地位。刑法作为一种公法,个人处于受国家权力支配的法律地位,只要主体的行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即应当受到司法机关的刑事追究。
后记
作为本科刑法教科书,《规范刑法学》一书提供的是关于刑法的基本知识。本科是初习刑法的阶段,我始终认为,初习刑法应当始于刑法规范。只有从刑法规范出发,经过刑法规范的熏陶,最终回归刑法规范,才是学习刑法的必由之路。因此,刑法规范既是出发点又是归宿。本科阶段,通过规范刑法学的学习,熟知本国刑法规范,更为重要的是奠定刑法的规范意识,从而完成刑法的入门。《规范刑法学》作为以法律评注为内容的刑法教科书,尽管具有刑法教义学的性质,但并不意味着只是单纯的法条注释,而是采用刑法法理去阐述刑法规范。因此,刑法法理仍然是《规范刑法学》不可或缺的内容。在本书中,就是围绕刑法规范进行法理阐述的,因而未涉及那些脱离刑法规范的纯法理,从而使本书与《本体刑法学》相区分。我认为,刑法教科书如同刑法理论一样,是有层次之分的。《规范刑法学》作为一本以规范为中心的刑法教科书,在其内容上由于贴近刑法规范,因而更容易理解,其作为本科刑法教科书是适宜的。由教科书的性质所决定,本书虽然具有我个人的体系建构与逻辑叙述的风格,但它以通说为陈述的主线,除少数问题外,基本没有涉及刑法理论上的学术争议。
编辑推荐
《规范刑法学(套装上下册)(第2版)》由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出版。
图书封面
图书标签Tags
无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