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行政的合法性

出版时间:2002-12  出版社: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作者:[美]O.C.麦克斯怀特  页数:291  字数:307000  译者: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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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人天生就是政治动物,因为人天生就是社会性的,有社会就必定要有管理和管理所赖以实施的政策、制度和机构,而政府就是这些政策、制度和机构的总代理。但是,政策该由谁来制定?制度该由谁来执行?机构该由谁来控制?这里面就存在着一个合法性问题。可以说,衡量一个政府是好是坏,首要的——尽管可能不是惟一的就是要看它是合法的还是不合法的。然而,什么是合法性?或者说谁来确定这种合法性?我们也许会果断地回答说:人民意志——代表人民意志的就是合法的,否则就是不合法的。可是。人民意志又是什么?谁能够保证人民意志具有绝对的正确性?在哲学家看来,人民意志更多的时候更像是一个抽象的幻影,无法把捉;而在政治学家看来,人民意志就具体体现在政治的点金棒——宪法之中。可是,看看美国的宪法制定与批准过程,它不过是几个代表着某些集团利益的人以政治的辞藻、权谋甚至暴力强加给美国人民的一套政治理念,可今天很多人不还是常常把它看作是世界上最能体现人民利益和公民意志的民主宪法吗?看样子,哲学家的虚无主义和政治学家的自信都无助于真正地解决合法性问题。

内容概要

本书以公共行政的合法性问题为切入点,对各个时期公共行政理论的缘起、发展和话语架构进行了独到的批判性分析,对公共行政合法性基础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对传统公共行政的话语结构尤其是“理性人”的意识形态作了全面的检讨,并从性别理论的角度说明了合法性和异在性之间的联系,最终对合法性问题提出了新的构架方法。与同类著作相比,本书的研究领域更加前沿,学术性更强。

作者简介

“麦克斯怀特”是奥林·怀特教授和辛西娅·麦克斯万教授的笔名。奥林·怀特是弗吉尼亚工艺学院与州立大学公共行政与公共政策中心的公共行玫学教授。辛西娅·麦克斯万是乔治·华盛顿大学公共行政学教授。他们都先后任教于得克萨斯大学、南加利福尼亚大学、锡拉丘兹大学

书籍目录

第1章 合法性问题与学术话语    1.1 关于话语分析以及本书的概要    1.2 对本书的写作风格的一点说明第2章 问题的构架    2.1 卡尔·弗里德里克与赫尔曼·芬纳之争    2.2 芬纳对弗里德里克的理解    2.3 两种立场的比较、对比与融合    2.4 弗里德里克与芬纳构架问题的方式产生的偏见    2.5 结语第3章 问题的政治背景    3.1 作为和平王国的产物的治理模式    3.2 邦联条例    3.3 联邦党人与制宪会议    3.4 批准过程    3.5 反联邦主义者:和平王国的理论家    3.6 第二次建国的后果与遗产    3.7 结语第4章 领域的根基错误    4.1 经济与政治背景    4.2 社会与文化变革    4.3 医治趋势的出现    4.4 进步主义的崛起    4.5 进步主义改革的意义    4.6 集体认识和实用主义态度的出现    4.7 新精神的表现    4.8 创立美国公共行政的隐秘代理人    4.9 结语第5章 理论简史I:西蒙的现代主义与公共行政的创立    5.1 公共行政(错误地)创立时期:正统阶段    5.2 第二次世界大战与传统主义    5.3 西蒙的现代主义革命    5.4 公共行政的组织社会学    5.5 其他组织社会学:组织间关系的分支领域    5.6 组织心理学与社会心理学    5.7 传统主义的转变    5.8 新美国的新理性的人第6章 理论简史Ⅱ:明诺布鲁克会议以来    6.1 明诺布鲁克会议的社会语境与学术语境    6.2 明诺布鲁克会议与随后的学科发展    6.3 新公共行政时期的一般学术定位    6.4 新公共行政种种    6.5 新公共行政的结果    6.6 里根时代:社会与学术语境    6.7 公共行政领域的发展    6.8 进入20世纪90年代:当前的学术语境    6.9 公共行政的思想史对如何维护理性的人的意识形态的启示、    6.10 结语:理性的人的表现第7章 超越理性    7.1 性、性别与理性的人的问题    7.2 下一步该做什么?    7.3 公共行政领域当前的状况:好消息与坏消息    7.4 反思性的结语    7.5 结束语

章节摘录

2.4 弗里德里克与芬纳构架问题的方式产生的偏见在我看来,对弗里德里克与芬纳之争的这一反思表明,公共行政领域——当把他们的交锋看作是学术和实践者社群在某一框架内部讨论责任感的问题时,限制了其有关行政理论的这一基本问题的话语,并使这一话语产生了偏见。我认为他们的对话中存在有四种主要的偏见。第一,正如前面已经提到的,他们把人类本质的问题(这必然是所争论问题的一部分,并且同样具有普遍性)建构为人类是“善”的(如相信人类具有责任感等)还是“恶”的(如不相信人类会追求自身之外的目的,不相信他会对原则或公共利益负责)这样一个问题。芬纳的“德行本身需要有所限制”的观点和弗里德里克的政治控制和规则若是没有行政人员的“善良意志”做依靠就不可能发挥作用的说法,就是其中的两种典型认识,其二元对立有赖于“行政人”(原文如此)以及所谓的一般人的本性问题。正如我已经说过的,这一看待问题的方式假定了人具有一个本质:就是说,人一般地或是“善”的,或是“恶”的,二者必居其一。因此它排除了另一个可供选择的假定,即人类本质不是一种特性或一个本质,而是一个动态的、自然发生的、通过相互作用的过程产生的状态。这一静态的本体论和它对人类本质的定义改变了有关下面这一问题的话语,即必须通过控制来确保人类的本质特性对经验的事务的责任感。由于事实世界的问题只有当其中的各派愿意接受相互的证据(弗里德里克和芬纳似乎不愿意这样做)时才可得到解决,因而很明显,这一问题实际上不可能经验地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当在某一框架内的论证缺乏社群在事实的层面上通过充分的调查来寻求问题解决的语境时,当其他可选择的框架的立场还没有进入视野时,论证就只能是没完没了地进行下去,问题无法得到解决,人们开始厌烦,最终导致人力浪费,人们被迫去研究这些传统的争论,以作为他们社会化或接受教育的一部分。进而,这些论证还会淹没产生它们的框架的假设,并因此会掩盖其他可选择的、来自不同角度的研究。争论中的第二个偏见源自双方展示的棘手的认识论观点。芬纳和弗里德里克对于事实理论都带有一定程度的矛盾心理。芬纳尤为明显。他坚持认为,政治过程能够产生有约束力的选择陈述,这种陈述是如此之明确和独立,以至于它能够作为技术实施过程的责任感的标准。芬纳的这一观点其实就是说“事实与价值是相分离的”。不过,他同时又指出,政治性的政策应当在尽可能的范同内指导行政,他承认.在某种程度上,具体地执行政策的时候,对于政策和技术的分离应当有一定的限制。弗里德里克也十分矛盾。正如我已经指出的,一方面,他把他的论证建立在这样一个直接的论断之上,即公共政策的形成和实施是一个“连续的过程”,两者不可分离。另一方面,他义说“技术知识”是两种分离的和关键的标准中之一种,通过它,就可以评判行政的责任,另外.他还从其他方面提到“专业技术”,似乎想用它来指示纯粹技术知识的王国。我们该如何解决这种不一致性?我的观点是,这两个人都想在两个方面取得一致,因为他们希望证明的立场是基于理论方面的(在这里,事实与价值或是分离的。或是不可分离的),而同时又承认对于“价值世界”和“事实世界”的存在有着共识性的理解。我猜测,如果他们就这两个世界进行个人对话.他们最终定会呼吁用理性来解决问题。换句话说,他们会达成这样一个共识,事实与价值原则上是相互区别的,而实际上是不可太过分离的。基于这一点,弗里德里克与芬纳的分歧现在可以这样来看待:所强调的东西,实际上是政策在其巾作为价值陈述的问题,与事实作为管理技术是可以分离的。这一汇合表明,两者实际上共同具有一个基本的范式预设,一个强调事实与价值作为原则性的东西相区别的预设。他们力图排除(而我想要证明)的角度则否认了弗里德里克与芬纳的范式为产生意义所必需的基本二元对立。从我所主张的范式来看,事实与价值本质上是合并的。讨论价值而不讨论事实(或与之相反),是没有意义的,也是不允许的。这可以说明,从弗里德里克与芬纳的方向来说,这一可选择的角度是多么的重要;在他们看来,说理智的话语可以不靠这两种观念而获得似乎是不可思议的。然而,弗里德里克与芬纳的范式的核心实际上并不是事实与价值这两个东西,冈为,正如我们刚刚已经讨论过的,这两者是互为对方的问题框架。更确切地说,关键的东西乃是理性的观念,因为理性表示着共同的观点与标准,其有效性完全可通过这样一个事实获得证明,即话语的参与者共同拥有对话语本身的一种信念或信仰。实际上,事实价值这一不可能的问题框架的作用不过就是产生对理性观念的需要并为其提供合法性的证明。正是这一古典的观念或者说理性观念,作为这一话语隐秘的非凡方面发挥着作用。这一观念重要的意识形态功能或偏见,就是引发(但也容纳)理论冲突,而同时又保护一个基本的范式一致性。这一伎俩(通过对理性的直接诉求)构成了弗里德里克与芬纳在争论中嵌入其行政责任话语的第二个主要的偏见。这两个人之间还有一个更深层的、来自于第三个偏见的潜在一致性,即他们都假定价值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说是可以独立于行为的语境来定义的。他们相互都相信有效的政策是可能的——这就是说,对于政策该瞄准何方这一问题是可以找到答案的。这一假设预示了一种把社会秩序看作一个系统的观点,由于社会具有某一确定的、可辨别的形态,冈而对于这一形态的任何偏离也是可识别的,并可以通过建构性的行为来矫正偏离。弗里德里克与芬纳两人似乎都相信对社会的思考能为社会问题提供有意义的、实际的答案。(弗里德里克的有关观点当然是可证明的,因为他认为政策在实际被实施之前是不可能真正被建构的,但事实上,南于他的框架中包含有独立的专家观念,这使得他实际上与芬纳具有同样的基础。)这一假设的重要性是不可估量的:它支持把社会公正定义为能产生标准化结果的有效程式的观念——实际上,这一观念在目前普遍受到支持。

媒体关注与评论

前言非常重要的是,惟有从特殊角度研究这本书的读者才能够有所获益。读者应当记住的第一件事是主题:这本书是有关对话的——尤其是有关公共行政领域发生的理论对话的。本书的意图是要努力改变目前理论对话的性质,改变公共行政理论家谈论的对象以及他们相互谈论的方式。    基于这一意图,我面临着一个难题:写书其实是做一件矛盾的事,是一种违背我的意图的行为。之所以如此,是因为,首先,书要建立起我们现在在这一领域进行的理论对话。不论是做展开的论证还是提供研究性的描述,书通常都要尝试说服某人相信某个东西。它们会遇到不同程度的接受或反驳,但讨论常常依据的是说服的效果。而其潜在的效果往往会偏离书中的焦点,转向作者的能力问题,可一般来说,能力并不具有持久的重要性。因而,这一秘密的偏离是无目标的和解构性的,在目前这本书中,情形尤其如此。    书会产生的另一个效果就是使我们认为正确的东西看起来仿佛很容易改变。它会给人一种幻觉:人们为改变某个东西而不得不做的一切就是汇聚有说服力的论证,把它写成一本书。可尽管如此,很少有书能说服人相信某个东西。一般地,人们赞同某本书是因为他们已经倾向于认同它的观点,而反对某本书则是因为他们不想如此。在这一过程中,我们认做真理的东西会维持原样,而最为重要的是,我们总是相信真理是存在的——如果有人令人信服地说它就是这样!因此,改变得越多(书写得越多),保持同一的就越多。    就此而言,本书的意图是有问题的。许多主旨是历史的。我最初的意图是按传统方式写作这本书,整理历史材料,这些材料是如此之丰富,以至于没有一个人会不同意我的观点:(1)这些历史材料之多远非我所能吸收消化;(2)哪怕是展示我能够收集到的材料也没有足够的篇幅;(3)在力图做出不容置疑的可信论断时,我其实是在违背我的初衷。    那么,本书是有关什么内容的?应如何看待它?本书属一套丛书中的一本。这套丛书力图展示公共行政领域的“新理论”,其中包括一些能引发“思考”的著作,因此对篇幅有所限制。尽管这一限制初看起来是令人沮丧的,但我最后发现它恰好符合我的意图。它使我可以告诉读者,我不能也没有强迫他们同意我的观点。相反,我在此陈述的只是论点的样板,其思考还不完备。尽管我尽我所能想把事做好,尽管我也确实尽我所能地陈述我的观点——如果你想和我就它进行对话的话,但它仍是不完备的和缺乏说服力的。我也知道我的观点是错误的。我怎么意识到这一点的?因为在我的经验中,所有的书都是错误的。我还从没有读到一本真正“正确”的书。因此这本书为什么该有所不同?    到此时,我在写的这本我知道错误的书究竟是什么?对这一问题的一种回答方式可参照弗吉尼亚州立大学公共行政理论家大卫·法默(DrdvidFarrner,1995)最近出版的优秀著作。他从后现代的否定性角度写道,所有的话语思路都可以说是坚持一种元理论的立场,因为从这一立场出发就可以陈述真理了。他的阅读既敏感又充满着快乐,他指出:(1)所有的话语都是错误的;(2)它们中有许多东西是有用的。这正是我希望这本书能提供给读者的东西:认真地读它,看看我是怎么犯错的,然后看看我所说的究竟有多大用处,这样,我们便可以就某些东西进行相互的对话。和大卫·法尔马一样,我也是这个意义上的后现代主义者。    最后的一点也是最终极意义上的一点就是:这本书——正如书名所说的.是一种“话语分析”,是对由歪曲和谎言构成的意识形态的祛蔽。作为一个相信根本不存在可进行这种祛蔽的立场的后现代主义者,我怎么能假装去这么做?这个问题问得好,但它假定了话语分析只能揭示将自身表述为真理的理论实际上并不是真理——它在某个方面与“现实”是不一致的,因此只会误导我们所有的人。我不想从这个假设出发。我的意识形态观点来自于这样一个思想学派,它认为意识形态不只是错误表达的集合,而是一套可付诸有意识的实践的假设,它能够使既定的社会现实不停地复制自身,并凭借这样一个事实(即这些假设是被无意识地坚持的)获得这么做的力量。在这个意义上对意识形态祛蔽,其实就是使这种假设浮出水面,通过使它们呈现在意识面前来解除它们的力量,并由此使复制现状变得困难甚至不可能。    这把我们带回到了本书的核心:改变公共行政领域的理论对话。目前结构这一对话的一个东西就是被无意识地坚持的一个假设,这个假设是人们总是有意识地只听某类人的言说(有智慧的和高尚的人)而不听其他人的言说。介入这种对话乃是不计手段谋图“应该倾听和相信的那个人”的立场的过程,也是避免被迫接受“因无话可说而不得不倾听的她”或“因开口即错而应该被忽视的他”的立场的过程。我渴望一种我们所有的人都能言说和倾听,我们所有的人都能就我们接下来该做什么进行商谈的对话。

编辑推荐

《公共行政的合法性》问世后即声名鹊起,被认为是美国公共行政学术史上的经典之作。《公共行政的合法性》是有关美国公共行政的学术史。作者独特的历史阅读视角。使其成为当之无愧的具有后现代精神的公共行政学著作。作者敏锐的学术触角.给我们提供了美国当代公共行政研究的最新趋势。该书史论结合。将美国公共行政发展历史化和语境化,真正建立起解读公共行政合法性的话语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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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2条)

 
 

  •   学科用书,不错 有收获
  •     这本书算是后现代公共行政的一本力作,尽管其内容大部分是在论述公共行政思想史和反联邦主义的历史,其结论就是我们要倾听——很符合后现代的风格,没有明确的答案,只有可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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