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10 出版社:云南人民出版社 作者:(英)柯南·道尔 页数:283 字数:280000 译者:李会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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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福尔摩斯回忆录》被公认为世界侦探小说的经典之作,至今已被译成世界上多种文字,曾经先后多次被改编成电影。《大侦探福尔摩斯3:福尔摩斯回忆录》中所展现主人公福尔摩斯的传奇故事伴随了一代又一代人的美丽童年、少年直至成年。《大侦探福尔摩斯3:福尔摩斯回忆录》包括《银额马》、《黄面人》、《身份案》、《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格洛里亚特斯科特号帆船》、《马斯格雷夫礼典》、《赖盖特之谜》、《驼背人》、《住院的病人》、《希腊译员》、《海军协定》、《最后一案》十二个短篇故事。
作者简介
柯南·道尔,1859年生于苏格兰爱丁堡,在爱丁堡大学医学院毕业后开业行医。由于并不热衷医务,使他有许多空闲时间从事福尔摩斯探案的创作。第一篇成名作品仑红字血案》于1886年完成。1890年在《四个人的签名》出版后,他放弃了医务工作专心写作。 柯南·道尔一生多
书籍目录
银额马
黄面人
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
格洛里亚特斯科特号帆船
马斯格雷夫礼典
赖盖特之谜
驼背人
住院的病人
希腊译员
海军协定
最后一案
章节摘录
银额马那天早晨,我们在一起吃早餐,福尔摩斯说道:“华生,我可能必须外出一趟了。” “外出一趟?去哪儿?” “到达特穆尔,去金斯皮兰。” 我听后并不惊奇。老实说,让我本来感到奇怪的是,最近整个英国都在关注一桩古怪离奇的案子,而福尔摩斯对此却视而不见。他整日紧锁双眉,低头沉思,在屋内走来走去,接二连三地装着烈性烟叶抽个没完,对我提出的问题和议论,完全置之不理。卖报人给我们送来当天的各种报纸,他也仅仅稍一过目就扔到一旁。然而,他尽管沉默不语,我却清楚地知道,福尔摩斯正在仔细考虑着什么。目前,众人都急于破解一个谜一样的突发事件,迫切需要福尔摩斯的分析推理才能去解决,那就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中的名驹奇异失踪和驯马师的惨死。因而,我的朋友忽然表示打算前去调查这桩充满戏剧性的案子时,我不但不感到意外,反而正中下怀。 “假如方便的话,我很乐愿跟你一同去。” “亲爱的华生,你能跟我一起去,我非常高兴。我相信你此行一定会有所收获。这件案子十分特别,它有很多与众不同之处。我想到帕丁顿刚好能赶上火车,在路上我再把这件案子的情况跟你详讲。你最好能把你那个双筒望远镜带上。” 一小时以后,我们已坐在驶往埃克塞特的头等车厢里。福尔摩斯头戴一顶有护耳的帽子,挡住了他那棱角分明的脸。他面前摆着一大堆刚刚在车站买的报纸,正在匆匆浏览。过了雷丁站很远后,他才把最后看的那张报纸塞在座位下面,拿出香烟盒来让我吸烟。 “我们的速度很快,”福尔摩斯望着窗外,看了一眼表后说道,“目前的时速足有53英里半。” “我没有注意数四分之一英里的路杆。”我说道。 “我也没注意。但铁道一侧每隔60码便有电线杆,因而十分方便计算。我想你对于约翰•斯特雷克被害和银额马失踪之事,已经知道了吧。” “《新闻报道》和《电讯》的报道我看到了。” “对这件案子,思维推理的艺术应当用来仔细查明事实细节,而不是去寻找新的证据。这桩惨案令人非常费解,而且牵涉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令我们假设、猜想及推测的困难在于,需要把那些无可争辩的事实与那些理论家、记者的虚构粉饰之词区别开来。我们的责任是立足于可靠的根据,得出结论,并确定在当前这件案子里哪一些问题是主要的。周二晚,格雷戈里警长和马匹的主人罗斯上校分别给我拍了电报,警长希望我能与他携手合作,共同侦破此案。” “周二晚!”我惊呼道,“今天已经是周四早晨了。为什么你昨天不出发呢?” “亲爱的华生,这是我的过错,恐怕我会发生很多错误,而并不像那些只是通过你的记录知道我的人所想象的那样。实际上,我认为这匹闻名全国的名驹不可能隐藏太久,尤其是在像达特穆尔北面这么人迹罕至的地方。昨天我时时刻刻指望着能听到找到马的消息,而那个拐马的人就是杀害约翰•斯特雷克的凶手。哪知到了今天,我发现除了捉住菲茨罗伊•辛普森以外,没有任何进展。我想该是行动的时候了。然而,我认为昨天我并未虚度光阴。” “那么说,你已经作出了分析判断。” “至少我对这件案子的主要事实有了一些了解。我可以一一向你列举。我认为,将一桩案子的思路彻底理清的良法,便是听某人叙述它的详情。此外,如果我不告诉你我们现在掌握什么情况,就很难得到你的帮助。” 我吸了口雪茄烟,朝椅背上靠了靠。福尔摩斯俯身向前,他那瘦长的食指在他左手掌上指点着,向我说明引起这次旅行事件的梗概。 “失踪的银额马,”福尔摩斯说道,“是索莫密种,和它驰名的祖先一样,始终保持着优秀的记录。它目前5岁,在每场赛马会上都能夺冠,是马主人罗斯上校的骄傲。在这次不幸事件之前,它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冠军,人们在它身上的赌注是3∶1。它是备受马迷关注的名驹,并且屡次给赛马嗜好者带来财运,因而就算赔付比例如此悬殊,仍有爱好者在它身上押下巨额赌注。所以,设法阻止银额马去参加下周二的比赛,显然同许多人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 “毫无疑问,在金斯皮兰,人们都知道这个事实,所以,对这匹名驹采取了各种预防措施来保护它。驯马人约翰•斯特雷克原是罗斯上校的赛马骑师,可由于逐渐发福,罗斯上校才找人替换了他。斯特雷克在上校家做了5年骑师,7年驯马师,平时的表现是一个热心肠的诚实仆人。驯马师手下管理着3名小马夫。上校的马厩面积不大,里面养了4匹马。其中一名小马夫整晚都待在马厩内,另外两个就睡在草料棚中。3个小伙子的品行都很好。约翰•斯特雷克已经结婚,在离马厩200码左右的小别墅里住着。他目前没养孩子,雇了名女仆照料起居,日子过得还算惬意。当地十分荒凉,北面半英里地之外,矗立着数幢别墅,它们由塔维斯托克镇的建筑商投资建造,专供渴望到达特穆尔呼吸新鲜空气的旅行者以及疗养的病人租住。向西两英里以外就是塔维斯托克镇,穿过荒野,大约也有两英里远近,有一个梅普里通马厩,是巴克沃特勋爵的,管理者是赛拉斯•布朗。荒野其他方向则异常荒凉,除了为数不多的吉卜赛人以外,根本无人居住。惨案是在周一晚上发生的,这便是大概情况。 “这天晚上,像平常一样,马匹们在训练和洗刷完之后,9点钟便锁进了马厩。两个小马夫到斯特雷克家的厨房里用过晚饭。第三个小马夫内德•亨特留下看守。9点刚过,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把内德的晚饭送到马厩来,这是一盘咖喱羊肉。她没准备饮料,按规定,看马房的人在值班时,不能喝别的饮料。因为天很黑,这条小路又穿过荒野,所以这个女仆带着一盏提灯。 “女仆伊迪丝•巴克斯特走到离马厩不到30码时,一个人从暗处走出来叫住了她。在提灯的黄光下,她看到这个人穿戴得像是上流社会的,他身着灰色的呢质套服,头上戴着顶呢帽,足登缠着绑腿的长统皮靴,手持一根沉甸甸的手杖。然而给她印象最深的是他的脸色,过分苍白且神情显得紧张不安。她想,此人大概已有30岁了。 “‘你能告诉我这是什么地方吗?’他问道,‘若不是瞧见这盏灯,我可真要在野地里露宿了。’“‘你走到金斯皮兰马厩了。’女仆说。 “‘啊,真的!运气真不错!’他叫道,‘据我所知马厩每晚都有一名小马夫守夜。也许你正打算给他送晚餐去。我相信你总不会那么骄傲,连一件新衣服的钱也不屑赚吧?’这个人从背心口袋里掏出一张叠起来的白纸片,‘务必在今天晚上把这东西送给那个孩子,那么你就会有足够的钱去挑选一件华丽的新上衣。’“他那认真的样子,使伊迪丝大为惊骇,赶忙从他身旁跑过去,奔到窗下,因为她习惯从窗口把饭递过去。窗户开着,小亨特已等在桌前。女仆正打算将刚才的怪事告诉他,那个陌生的男人便走了过来。 “‘晚安,’陌生人从窗外向里探望着说道,‘我想和你讲句话。’女仆发誓说,就在此刻,她瞧见了陌生人手中攥着张纸条,有一角露在外面。 “‘你到这里来干什么?’小马夫问道。 “‘这件事能让你的口袋变得鼓鼓的。’陌生人说道,‘这里面关着两匹名驹,都是韦塞克斯杯锦标赛的夺标热门,分别是银额马和贝阿德。你把可靠的消息透露给我,你不会有任何损失。听说在八分之五英里的赛马中,贝阿德可以超过银额马100码,而你们都看好贝阿德,往它身上下注,是这样吗?’ “‘这么说,你是一个该死的赛马探子了!’这个小马夫喊道,‘我会让你知道,像你这样的家伙在金斯皮兰会受到什么样的礼遇。’他跑过去把狗放出来。这个姑娘赶紧跑回家去,不过她一面跑,一面向后望。她看到那个陌生人还俯身向窗内探望。可是,过了一分钟,当亨特牵着猎狗一同跑出来时,陌生人已经不见了。虽然小马夫牵着狗在马厩周围找了一圈,也没发现此人的踪迹。” “等一等,”我不得不打断福尔摩斯的叙述说道,“小马夫带着狗跑出去时,没有把门锁上吗?” “太好了,华生,精彩!”我的伙伴低声说道,“我也注意到了这个细节,因而昨天专门为此拍了封电报到达特穆尔询问此事。小马夫在离开以前把门锁上了。我还可以补充一点,这扇窗户小得不能钻进人来。 “亨特等另两个小马夫回来以后,便派人去向驯马师报信,让他及时知道此事。驯马师听完汇报后,尽管对陌生人的来意捉摸不透,却非常惊慌。此事使他心神不安,所以,他太太在凌晨一点钟醒来时,发现他正在穿衣服。驯马师向太太解释道,因为他不放心那些马匹,因而无法安睡,他想去马厩瞧瞧它们是不是一切正常。斯特雷克太太听到雨点嘀嘀答答地打在窗上,便央求他留在家里,可是他不顾妻子的请求,披上雨衣就离开了家。 “次日清晨七点,当驯马师的妻子醒来时才发现丈夫彻夜未归,连忙把衣服穿好,把女仆叫醒,一同到马厩去了。只见厩门大开,亨特坐在椅子上,身子缩成一团,昏迷得不省人事,名驹不见踪影,斯特雷克也不知去向。 “她们连忙唤醒仍在草料棚内酣睡的两个小马夫,由于他俩睡得太死,根本不知道夜里发生过什么。亨特显然吸入了强烈的麻醉剂,所以怎么也叫不醒他。4人只好任亨特睡在那里,全跑出去寻找失踪的驯马师和名驹。大家原以为斯特雷克一定是将马匹带去晨训了,可是众人爬上马厩附近的山坡四处张望,没有看到失踪名驹的影子,倒发现一件东西,这使他们意识到有不幸发生。 “离马厩四分之一英里远的地方,驯马师的外套飘落在一大丛金雀花中。不远处的荒原上有个土坑,他们在那儿发现了不幸惨死的斯特雷克的尸体。他的头颅已被砸得粉碎,分明是遭到什么沉重凶器的猛烈打击。他的大腿上也受了伤,有一道很整齐的长伤痕,显然是被一种非常锐利的凶器割破的。斯特雷克右手握着一把小刀,血块一直凝到刀把上,看来,他曾和凶手厮打过,一根红黑纹的真丝领带被他紧紧握在手中。据女仆说,昨夜碰到的那个男人戴的正是这种领带。亨特恢复知觉以后,也证明了这一点。他肯定就是这个陌生人站在窗口的时候,在咖喱羊肉里下了麻醉药,这样就使马厩失去了看守人。至于失踪的银额马,留在案发现场泥地中的痕迹证明,当时它也在现场。可是那天早晨它就失踪了,尽管重价悬赏,达特穆尔所有的吉卜赛人都在注意着,却一点消息也没有。最后通过化验证实,亨特没吃完的咖喱羊肉中的确含有大剂量的麻醉药,而在同一天晚上斯特雷克家里的人也吃同样的菜,却都安然无恙。 “全案的基本事实就是这样。我在陈述时抛掉了所有推测,尽量回避虚饰。现在我把警局处理这件事所采取的措施跟你讲一讲。 “奉命调查此案的警长格雷戈里是个能力不错的官员。假如在他的天赋中再多一些悟性和想象力,那么他一定能在警局中步步高升。他到了出事地点,立刻找到了那个嫌疑犯,并把他逮捕起来。找到那个人并不难,因为那个陌生人就租住在我曾提及的那个别墅群中。名字好像叫菲茨罗伊•辛普森。他是一个出身高贵、受过很好教育的人,曾在赛马上挥金如土,可最后沦落到靠替伦敦运动俱乐部预售马票糊口。检查他的赌注记录本,发现他把5000镑的赌注押在银额马败北上。被捕后,辛普森主动说明他到达特穆尔是希望探听有关金斯皮兰名驹的情况,也想了解有关第二名驹德斯巴勒的消息。德斯巴勒是由梅普里通马厩的赛拉斯•布朗照管的。对于那晚的事情,他并未予以否认,但解释自己并无不轨企图,不过是渴望得到最新情报罢了。当警方向他出示那条领带后,他的脸色立刻变得异常苍白,完全不能解释他的领带是怎样落到被害人手中的。他的外套湿透了,由此看来当夜他曾淋着雨外出过,而他用槟榔木制成的手杖嵌有铅头,如果用它反复击打,那它就完全可以做武器,使驯马师遭到那么可怕的创伤致死。可是从另一方面看,辛普森身上却没有伤痕,而斯特雷克刀上的血迹说明至少有一个袭击他的凶手身上带有刀伤。概括地说,情况就是这样。我的朋友,倘若你可以发现一个启发性的问题,那我将十分感激。” 福尔摩斯以他那种独特的能力把情况讲述得非常清楚,令我有一种身临其境之感。虽然我已了解了很多情况,但我还是看不出这些事情互相之间有什么关系,而这些关系之间又有些什么重要意义。 “会不会是在搏斗时,斯特雷克大脑受了伤,不小心割伤了自己?”我提出了看法。 “可能性很大,十有八九是这样。”福尔摩斯说道,“这么一来,唯一对疑犯有利的证据便不复存在了。” “还有,”我说道,“我现在还不知道警察的意见是什么。” “恐怕他们的看法恰恰与我们的推测相反。”我的朋友又拉回话题说,“据我所知,警察们认为,菲茨罗伊•辛普森把小马夫麻醉是为了盗马。由于没有马辔头,所以辛普森解下了脖子上的领带拴住马嘴,接着,便任由大门开着,将名驹带到荒原之上,在半路碰到了驯马师,或者是被驯马师追上,这样自然就引起了争吵。尽管斯特雷克曾用那把小刀自卫,辛普森却没有受到丝毫伤害,而辛普森则用他那沉重的手杖把驯马师头颅打碎。接着,辛普森将名驹藏在了一个安全的地方,或者是在双方厮打时,名驹挣脱缰绳逃跑了,至今仍在荒原上四处漂泊。这就是警察们对这件案子的看法。尽管这种说法是不大可靠的,可是所有其他解释则更是不可能的了。无论如何,在我抵达凶案现场后,会设法查清真相,在此之前,我实在看不出我们如何能从当前情况向前跨进一步。” 我们到达小镇塔维斯托克时,已经是傍晚时分了。小镇如同雕刻于盾牌之上的浮雕,矗立于达特穆尔广阔平原的中央。车站上已有两位绅士在等候我们,一位身材高大,面容英俊,有着鬈曲的头发和胡须,一双淡蓝色的眼睛炯炯发光。另外一个十分警惕,显得利落干练,个子瘦小,身披一件礼服式大衣,足登一双带绑腿的长统靴,一脸的胡子修剪得整整齐齐,眼框上夹着个单片眼镜,此人便是大名鼎鼎的罗斯上校。和他在一起的是警长格雷戈里,他已经誉满英国侦探界了。 “福尔摩斯先生,你能前来,我真感到高兴。”上校说道,“格雷戈里警长已全力以赴地调查此案,我希望能集中一切力量替不幸的驯马师报仇,并重新找到我的名驹。” “有什么新的进展吗?”福尔摩斯问道。 “对不起,警方的收获不大。”格雷戈里说道,“外面有一辆敞篷马车,你一定愿意在天黑以前去看看现场,我们可以在路上聊。” 一分钟后,我们已经坐在舒适的四轮马车里,轻车熟路地穿行在这个位于德文郡的古朴城市中。格雷戈里警长的脑海中装满了线索,没完没了地讲解着。福尔摩斯偶尔问一问,或插一两句话。我颇感兴趣地注意倾听这两位侦探的对话。罗斯上校则抱臂向后倚靠着,帽子斜拉到双眼上。格雷戈里把他的意见系统地说了出来,和我的朋友在路上作的预言几乎完全吻合。 “法网已把菲茨罗伊•辛普森紧紧套住,”格雷戈里说道,“个人认为,他便是真凶;当然,我很清楚目前掌握的证据还远远不够,如有新的进展,很可能推翻这些证据。” “那么斯特雷克的刀伤又是怎么回事呢?” “我们得出的结论是,他在倒地时碰巧划伤了自己。” “在我们来这里的路上,我的朋友华生医生也是这样推测的。这样的话,那对疑犯是极为不利的。” “那是毫无疑问的了。辛普森既没有刀,又没有伤痕,可是,所有证据都对他极为不利。他非常在意银额马的情况,又有毒害小马夫的嫌疑,他在那晚暴雨中外出,还有一根沉重的手杖,他的领带也在被害人手中。我认为,我们有充足的证据支持诉讼。” 福尔摩斯摇了摇头。 “一个聪明的律师完全可以把它驳倒。”福尔摩斯说道,“他盗马的动机是什么?如果他想杀掉银额马,为何没在罗斯上校的马厩中下手?在他身上发现有复制的钥匙吗?是哪家药品商卖给他的烈性麻醉剂?首先,他一个外地人能把马藏到哪里?况且还是这样一匹名驹?他要女仆转交给小马夫看的那张纸,他又作何解释呢?” “他说那是一张10镑的钞票。而在他的皮包内的确有张这样的钞票。你刚刚提到的问题并非像想象中那样难以解释。他在这一地区并不是一个陌生人。每年夏季他要到塔维斯托克镇来住两次。麻醉药极可能是他在伦敦购买的。这把钥匙,既已达到使用目的,也许早已扔掉。银额马也许被藏在某个废弃的矿井中或荒原的凹地里。” “至于那条领带,他怎么解释的呢?” “他不否认领带是自己的,但却强调早已遗失了。不过有一个新情况足以证明是他把马从马厩中牵出来的。” 福尔摩斯侧耳倾听着。 “在距凶案现场不到一英里的位置,我们找到了不少脚印,看来案发当夜有伙吉卜赛人曾在此地出没过。星期二他们就离开了。现在,我们假设,在辛普森和吉卜赛人之间有某些协议,在辛普森被人追赶上时,他就可以把马交给吉卜赛人。难道那伙吉卜赛人就没有嫌疑了吗?” “这显然可能。” “正在荒原上搜寻这些吉卜赛人。而在塔维斯托克镇方圆10英里的范围内,没有哪间小屋或马厩躲得过我的盘查。” “听说,就在附近还有一家驯马厩吗?” “对,我们当然不能忽视这一点。由于那间马厩里的马德斯巴勒是赛场上仅次于冠军的名驹,盗马案对他们而言自然是十分有利的。传说驯马师赛拉斯•布朗在这个比赛项目中下了很大赌注,再说,他对可怜的斯特雷克并不友好。不过,通过侦查我们可以断定,布朗和此案并无干系。” “辛普森这个人和梅普里通马厩的利益没有什么关系吗?” “没有丝毫联系。” 福尔摩斯向后靠在车座靠背上,谈话中断了。几分钟后,我们乘坐的四轮马车在路边一幢红墙长檐的别墅前停下,穿过不远处的驯马基地,有排灰色的瓦房。四周是平缓起伏的荒原,铺满古铜色枯萎的凤尾草,一直延伸到天边,只有塔维斯托克镇的一些尖塔偶尔把荒原遮断。在荒野的西面,有几座房舍孤独地矗立着,这便是梅普里通马厩。我们陆续下了车,福尔摩斯仍一动不动地坐在那儿。双目远望着天空,出神地凝思着。我过去碰了碰他的胳膊,他才猛然惊醒似地跳下车来。 “对不起。”福尔摩斯转向罗斯上校,罗斯上校正一脸惊讶地打量着他,福尔摩斯见状说道,“我正在幻想。”他的双眼发出异样的光彩,尽力抑制着兴奋的心情。我估计他已发现了某些线索,只是不确定他思索的方向。 “也许你愿意马上去犯罪现场,福尔摩斯先生?”格雷戈里说道。 “哦,我想在这儿稍作停留,有一两个小问题急待证实。受害人的尸体大概抬回来了吧?”“是的,就在楼上。明天才能验尸。” “他在你这里服务多年了吧?罗斯上校。” “是的,作为一名仆人,我认为他是最棒的。”“警长,我想你已经检查过死者衣袋里的东西并列了清单吧? “东西都放在起居室里,如果你愿意看,随时可以。” “那太好啦。” 我们都走进前厅,围着中间的一张桌子坐下来。警长打开了一个方形锡盒,其中包括一截只有两英寸长的蜡烛,一个ADP牌的由欧石楠根雕成的烟嘴,一个火柴盒,一个由海豹皮缝制的烟丝口袋,里面有半盎司的长板烟丝,一个坠着多链的银制怀表,几张纸,一把象牙柄小刀,刀刃非常精致、坚硬,上面刻着伦敦韦斯公司字样。 “这是把别致的小刀。”福尔摩斯说着,把刀拿起来稍作打量,“刀上有血迹,我想,这就是死者拿着的那把刀子吧?华生,你对这种刀具一定十分熟悉。” “这就是我们医生所说的眼翳刀。”我说道。 “我也这样想。刀的做工十分精细,是精密手术的首选。一个人带着这样的小刀在暴雨中外出,又不将它放到口袋里,这倒是真令人费解。” “小刀有个软木的圆鞘,我们在离驯马师尸体不远的地方找到了它。”警长说道,“他的妻子告诉我们这把刀原本放在梳妆台上,他在出门时把它带上了。看起来并非是件好武器,但在当时也许这便是他所能拿到的利器了。” “非常可能。这些纸是怎么回事呢?” “一页是罗斯上校给他的指示信。另外三页是草料商人写的售货收据。还有一页是女装店的发票,价值37英镑15先令,出据人是邦德街那位苏驯尔夫人。发票是开给威廉•德比希尔先生的。斯特雷克太太告诉过我们,德比希尔先生是她丈夫的朋友,有时往来信件就寄到她这里。” “这位绅士对自己的太太倒很阔绰呢。”福尔摩斯看了看发票说道,“一件价值22畿尼的服装可不算便宜。这里没有什么可查看的了,我们现在可以到犯罪现场去了。” 我们走出起居室,一位女士正等候在长廊里。她走向我们,伸手扯了扯格雷戈里的袖管。这个女人面容憔悴、瘦削,显出近日来颇受惊吓。 “你抓到他们了吗?你找到他们了吗?”她气喘吁吁地说道。 “暂时还没有,斯特雷克夫人。不过福尔摩斯先生已经从伦敦赶来帮助我们,我们一定尽全力去破案。” “我碰到过你,斯特雷克夫人,不久前你到普利茅斯的公园去过。”福尔摩斯说道。 “不可能,先生,你弄错了。” “哎呀!我可以发誓。你当时身着一件嵌有鸵鸟羽毛的浅灰色外套。” “我从来没有那样的衣服,先生。”这个女人答道。 “啊,我知道了。”福尔摩斯说道,他欠欠身便和格雷戈里一道朝外面走去。不一会儿,便抵达了位于荒野的凶案现场,坑附近就是曾经挂着大衣的金雀花丛。 “据说那晚并没有风。”福尔摩斯说道。 “没有,但是雨下得很大。” “既然如此,外套就不可能被吹到花丛之上,很可能是被谁放上去的。” “对,是有人挂上去的。” “这倒很值得关注。我发现这里有许多足迹。不用说,从案发之日起,有好多人到过这里。” “尸体附近曾放了一张席子,每个人都站在上面。”“太好了。” “这袋子里有斯特雷克穿过的一只长统靴,一只辛普森的皮鞋和名驹的一只蹄铁。” “亲爱的警长,你真高明!”福尔摩斯接过布袋,朝凹地走去,又将席子拖到中央,接着便站上去伏下身子,双手托着下巴,仔细检查面前被践踏的泥土。“哈!这是什么?”福尔摩斯突然喊道。那儿有根烧过的火柴棒,它被泥土包裹着,看上去如同一根小木棍。 “不可思议,我怎么会把它忽略了。”警长一脸沮丧地说道。 “它被泥土埋着,你没找到并不奇怪,我发现它是因为我存心在寻找它。” “怎么!你早就料到会找到这个吗?” “我认为这不是不可能的。” 福尔摩斯将靴子从口袋中取了出来与地面的足迹进行对比,接着便伏在坑旁,慢慢匍匐前进到羊齿草和金雀花丛间。 “恐怕这里不会有更多的痕迹了。”警长说道,“我在周围100码之内都仔细检查过了。” “的确!”福尔摩斯站起来说道,“既然如此,我就不该画蛇添足了。但我却有兴致在日落前,在这片荒野上走走,明天对这里的地形就可以熟悉一些。为了讨个吉利,我想把这马蹄铁装在我衣袋里。” 罗斯上校感到非常不耐烦,看了看他的表。也许他对福尔摩斯井然有序、从容不迫的调查方式并不认同。 “我希望你和我一起回去,警长。”罗斯上校说道,“有些事情,我急于了解你的看法,尤其重要的是,把我们那匹马的名字从赛马名单中取消。” “当然不必了,”福尔摩斯果断地高声说道,“它准能按时赶到赛场。” 罗斯上校点了点头。 “听你这样讲,我十分宽慰,福尔摩斯先生。”罗斯上校说道,“请你在散完步之后,去驯马师的小别墅找我们,然后我们一起乘车到塔维斯托克镇去。” 罗斯上校和警长已经返回,福尔摩斯和我一起在荒原上慢慢散步。夕阳沉沉地坠落在梅普里通马厩背后,一望无垠的原野沐浴着金灿灿的光芒,晚霞洒在羊齿草和黑莓上。可是面对这绚丽景色,福尔摩斯却无意欣赏,完全沉浸在深思之中。 “华生,这样吧,”他终于说道,“还是将到底谁是杀人凶手的问题先放一放,寻找名驹才是当务之急。现在,假设在悲剧发生的当时或之后,这匹马脱缰逃跑,它能跑到什么地方去呢?马是喜欢群居的。依它本性判断,它最可能去的便是金斯皮兰马厩或梅普里通马厩。难道它会四处瞎跑?假如是那样,那一定会被人发现。吉卜赛人又为什么要拐走它呢?这些人平常一听说出了什么乱子,总是躲得远远的,唯恐被警察纠缠不清。他们是不会认为能卖掉这样一匹名驹的。若是带着它上路,无疑是铤而走险的事,最终将一无所获。” “那么,马在哪里呢?” “我已经说过,它很可能是跑到那两个马厩去了,不是在金斯皮兰就是到梅普里通去了。我们就按这个假想去找,看结果怎么样。格雷戈里讲过,这一带的土质又干燥又坚硬,但朝梅普里通一侧地势越走越低。从这里你可以看到那边是一个长长的低洼地带,在周一夜晚肯定是非常潮湿的。如果我们的推测没错,银额马曾到过那儿,那么发现它的足迹并不难。” 我们边走边谈,兴致勃勃,几分钟以后,就走到我们所说的洼地了。原来在他面前松软的土地上有一些清晰的马蹄印,而福尔摩斯从袋里取出马蹄铁与地上的蹄印一对照,竟完全吻合。 “你瞧设想该是多么重要,”福尔摩斯说道,“这正是格雷戈里所欠缺的专业素质。我们对已知线索提出假设,并顺藤摸瓜,结果证明有道理,那我们就进行下去吧。” 又湿又软的洼地转眼便走完了,我们又穿越了四分之一英里的干燥荒原,地形开始下斜,重新发现了马蹄印,后来马蹄印又中断了半英里光景,可是在梅普里通附近,却又发现了马蹄印。福尔摩斯很快找到了它,他一脸成功的喜悦,站在那儿伸手比画着。就在蹄印一侧,出现了一个男子的足迹。 “开始这匹马是独行的。”我大声说道。 “没错。刚开始它是独行的。嘿,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两种足迹突然朝金斯皮兰的方向转去。福尔摩斯吹起口哨,我俩顺势追踪。福尔摩斯双目紧盯着足迹,可是我偶然向旁边一看,令我不解的是,那两行足迹又转了回去。 “华生,你真是了不起。”当我提醒福尔摩斯注意时,他说道,“你使我们少跑好多冤枉路。我们顺着足迹往回走吧。” 我们走了没有多远,足迹在通往梅普里通马厩大门的沥青路上中断了。我们刚走到大门口,便被一个马夫拦住了。 “这里不准闲人逗留。”那个人说道。 “我只想问一个问题,”福尔摩斯将两根手指插进衣袋里说道,“假如我明晨五点到这里来,拜访你的主人赛拉斯•布朗先生会不会太早?” “上帝保佑你,先生,如果你那时来他会接见的,因为他平常起得都很早。不过,他现在过来了,你还是问他本人吧。不,先生,不行,如果让他看见我拿你的钱,他就会赶走我。假如你愿意给的话,请等一会儿。” 福尔摩斯刚要从口袋里拿出一块半克朗的金币,听到这话随即放回原处。一个凶悍的老者大步流星地走出门来,一根皮鞭被他握在手中。 “你在干什么,道森!”他叫喊道,“不许闲扯!做自己的事去!你们俩是来做什么的?”“我们要和你谈10分钟,我的好先生。”福尔摩斯一脸和气地说道。 “这儿不允许陌生人靠近,我也没工夫和游手好闲的人瞎扯。走开,要不然我就放狗咬你们。” 福尔摩斯俯身向前,在他耳旁低语了几句。他顿时暴跳如雷,满脸通红。 “说谎!”他高喊道,“无耻的谎言!” “很好。我们是在这里当众争论,还是借贵处的客厅小坐片刻呢?” “啊,要是你愿意,请吧。” 福尔摩斯微微一笑。 “我不会让你等很久的。华生,”福尔摩斯说道,“好吧,布朗先生,悉听尊便。”过了20分钟,福尔摩斯和布朗重新走出来,这时落日的余晕已被墨蓝色的天际吞没。我从来未见过像布朗先生这样能在一瞬间彻底转变态度的人。他的面色惨白,额上满是汗珠,双手颤抖,手中的皮鞭像风中的细树枝似的摆动。他那种专横霸道的神情也消失殆尽,畏缩地跟在我的伙伴身旁,如同一只忠实的猎犬跟在主人身旁一样。 “绝对遵照您的指示去办。一定完全照办。”他说道。 “千万别出差错。”福尔摩斯回头看着他说道。仿佛福尔摩斯的目光有魔力一般,使他战战兢兢地说:“啊,是的,一定不会出错。准时到赛场。我是否应该改变它呢?” 福尔摩斯想了想,忽然放声大笑,“不,不用了。我会写信通知你。不许耍花招,嗯,否则……” “哦,别怀疑我,请别怀疑我!” “好,我想可以相信你。嗯,明天一定听我的信。”布朗哆哆嗦嗦地向他伸过手来,福尔摩斯视而不见,头也不回地朝金斯皮兰走去。 “像赛拉斯•布朗这样的人我还真没见过,时而气焰嚣张,时而畏缩如鼠。”在我们拖着沉重的脚步返回时,福尔摩斯说道。 “那么说,马在他那里了?” “他刚开始装疯卖傻,试图将事情推得一干二净。可是我把他那天早晨干的事说得丝毫不差,因此他相信我当时是在看着他。你肯定也留意到了地上的方头鞋印,它很少见,却完全与布朗的靴子吻合。还有,这种事当然不是下人们敢做的。根据他总是第一个起床的习惯,我跟他讲了,他是怎么发现有一匹奇怪的马在荒野上徘徊的,又是怎么出去迎接它的;当他看到那匹马名不虚传的白额头时,又是怎样地喜出望外的;因为除了这匹名驹没有谁能赢他下重注的马匹,没料到得来毫不费工夫。接着我告诉他,他曾经打算把名驹送回去,后来又突然陡起邪念,想把马一直藏到比赛结束的,因而就把马牵回来,藏在梅普里通的。我把这一切细节都讲给他听,他不得不承认,他必须考虑如何保全自己的性命了。” “可是马厩不是搜查过了吗?” “哦,他可是个诡计多端的老马混子了。” “既然他为了切身利益可以伤害那匹名驹,把马放在他手里,你难道不担心吗?” “亲爱的华生,他会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名驹。因为他知道被宽恕的唯一希望就是保证那匹马的安全啊。” “我看罗斯上校不像是一个肯宽恕别人的人。” “此事的操纵权不在罗斯上校的手中。我会根据需要决定讲多少案情。这就是非官方侦探的有利条件。华生,我不知道你有没有发觉,罗斯上校对我有点傲慢。现在我想拿他来稍微开开心。名驹的下落暂时别让他知道。” “没有你的许可我一定不说。” “此事与杀人凶手的问题摆在一起,当然是微不足道的了。” “你打算追查凶手吗?” “正相反,我们两个人今天就乘夜车返回伦敦。” 福尔摩斯的决定令我十分意外。我们抵达德文郡不过数小时罢了,而一开始调查研究就干得这么漂亮,现在他竟然要撒手回去,这使我百思不解了。在我们返回驯马师住所的途中,不管我如何询问,他都绝口不提。警长和上校早已等在那儿。 “我和我的朋友打算乘夜车返回城里,”福尔摩斯说道,“享受过达特穆尔特有的清新空气,真是令人十分陶醉。” 格雷戈里警长目瞪口呆,上校轻蔑地撇撇嘴。 “这么说来你对查获杀害可怜的斯特雷克的凶手丧失信心了。”罗斯上校说道。 福尔摩斯无奈地耸耸肩。 “这有很大困难,”福尔摩斯说道,“但我肯定,银额马不会耽误下周二的比赛,让骑师作好参赛的准备。我可以要一张约翰•斯特雷克的照片吗?” 警长从一个信封中抽出一张照片递给福尔摩斯。 “亲爱的警长,你备齐了所有我要的东西。请稍等片刻,我有一个问题想问问女仆。” “坦言说,这位来自伦敦的侦探令我感到失望。”我的朋友刚一走出去,罗斯上校就毫不客气地说道,“我看不出他对此案有什么帮助。” “至少他已向你保证,你的马一定能参加比赛。”我说道。 “是的,他向我保证了。”上校耸了耸双肩说道,“希望他能做到,否则我只能理解为他在胡扯。” 我正准备驳斥他,可是福尔摩斯又走进屋来。 “先生们,”福尔摩斯说道,“我现在便可以动身去塔维斯托克镇。”在我们上四轮马车时,一个小马夫给我们打开车门。福尔摩斯大概又注意到了什么,他上前扯了扯那个小马夫的袖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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毋庸置疑,福尔摩斯已经成了名侦探的代名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好多人更将福尔摩斯当成了聪明人的代名词。于是现在坦白的说福尔摩斯已经成了一种符号,一种象征智慧的符号。 福尔摩斯的影响力到底有多大?这几乎是一个不可能回答的问题,因为实在太惊人了,有多少读者是从福尔摩斯开始喜欢侦探小说,有多少作家因为读了福尔摩斯的作品而走上侦探小说的创作之路?这些都是无法统计也无法估量的。这不仅是因为柯南道尔这一系列作品成书得早,风行久远;更重要的是,那么多的大小案件,鲜少有不成功或太牵强的设计,反倒是有很多的创意成为后世模仿的对象。尤其是福尔摩斯与华生的搭档组合,以及“神探”的典型等,都有极其深远的影响。时至今日,这套作品依旧受到欢迎,其历久弥新的特色,也正是该作品不愧为经典作品的最佳证明。 《大侦探福尔摩斯》可谓是开辟了侦探小说历史“黄金时代”的不朽经典,一百多年来被译成57种文字,风靡全世界,是历史上最受读者推崇,绝对不能错过的侦探小说。 《大侦探福尔摩斯》更是被推理迷们称为推理小说中的圣经,是每一个推理迷必备的案头书籍。从《红字血案》诞生到现在的一百多年间,福尔摩斯打遍天下无敌手,影响力早已越过推理一隅,成为人们心中神探的代名词。因而《大侦探福尔摩斯》是一本老少咸宜的奇妙书籍。 福尔摩斯之所以出名,在此书问世100年后,英国皇室决定授予小说同名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以爵士爵位.英皇授爵的条件是苛刻而严肃的,而次却破天荒授给一个书上的虚构人物。可见,阿瑟•柯南道尔100年前的著作对外国人有多么深远的影响和重要的意义。 百余年来,全世界的推理小说迷不知有多少。虽然没有经过正式统计,但是说到《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启蒙的读者占了绝大多数,应该不会有人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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