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3 出版社:安徽人民出版社 作者:辛治洋 页数:272 字数:210000
内容概要
本书认为道德理性有三个层次:自然层次、原则层次和实践层次,道德判断可以区分为四种范式。道德教育需要正视道德理性和道德判断的上述特征,在道德判断的过程申促进主体的道德理性发展。三层次的道德教育虽然在现实中存在,但却忽视了主体的道德理性的运用和发展,并出现了严重的错位现象。在当今历史条件下,公共理性作为道德理性的主要内涵,并由此产生分层的道德判断和道德教育。不失为道德教育的应然选择。
作者简介
辛治洋,1978年生,安徽太湖人,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博士,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教育学系主任。近年来,在《比较教育研究》、《课程·教材·教法》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合著多部。
书籍目录
内容摘要Abstract 引论 第一节 实效性问题:排斥主体理性的道德教育 第二节 关键词分析:道德理性与道德判断 一、道德理性 二、道德判断 三、道德判断:形成道德理性的功能意义 第三节 研究假设:道德理性的三层次与道德判断的四范式 一、道德理性的三层次 二、道德判断的四范式 三、研究假设与方法论说明 第四节 研究现状:作为道德教育的道德判断 一、道德判断的伦理学研究 二、道德判断的教育学研究第一章 道德的自然判断与教育 第一节 道德自然:道德的终极存在 一、“道德自然”的“自然”概念 二、自然何以成为道德自然 三、自然如何成为道德自然 第二节 “知天命”“为君子”:孔子的道德自然判断与教育 一、西周的道德自然判断与教育 二、孔子“知天命”的道德自然判断 三、孔子道德自然的教育特点 第三节 “三纲可求于天”:董仲舒的道德自然判断与教育 一、“天”:道德自然的存在判断 二、“天道”:道德自然的途径判断 三、董仲舒道德自然的教育特点 第四节 “穷天理,明人伦”:朱熹的道德自然判断与教育 一、从“天”到“理”的自然转换 二、“天理”的自然存在判断 三、“人伦”的自然可能判断 四、格物穷理与道德理性的养成 第五节 “宗天演”“阐人伦”:严复的道德自然判断与教育 一、“人伦”之“天理”判断的坍塌 二、“宗天演阐人伦”的道德自然判断 三、归纳求知法与道德理性的形成 本章小结第二章 道德的原则判断与教育第三章 道德的实践判断与教育结论参考文献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 道德的自然判断与教育 道德的自然层次就是“道德自然”。道德自然就是对“为什么要讲道德”的终极回答。在中国的传统道德教育思想历程中,道德的自然判断经历了从“天命”、“天道”、“天理”到“天演”四种判断范式的过渡。在不同的判断范式中,道德主体通过道德理性来取舍自己的信仰和解释自身信仰的道德内涵。道德教育所能做的就是促成道德主体形成对自身道德信仰的合理化解释。 第一节 道德自然:道德的终极存在 作为道德自然的基础概念,“自然”到底具备什么样的内涵?从自然到道德自然的判断过程中,究竟是什么促成的转化?此外,道德自然毕竟不是道德生活本身,那么,道德理性又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来认识它,以使这种依据成为一种现实的道德建构?对以上疑问的解答需要从三个维度出发:什么是自然?自然为什么能成为道德的依据?自然又是如何成为道德的依据? 一、“道德自然”的“自然”概念 “自然”,在“道德自然”中是一种哲学上的存在意义。作为“存在”,海德格尔的解读使它出现了历史上的两种解释:一是“存在者”,海德格尔认为历史上对“存在”的解释其实都是对“存在者”的解释;二是“存在”,海德格尔认为惟有他的解释才是对“存在”本身的解释。如果用自然哲学的术语来表示,那就是“自然界”与“自然”的区别。在海德格尔的理念中,传统自然哲学所追问的不是“自然”,而是“自然界”;回答的不是“自然界”怎样,而是“自然界”是什么。他认为作为存在的“自然”是优于“自然界”的,因为任何“存在者”首先必须存在,然后才能是既定的“存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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