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7-8 出版社:福建人民出版社 作者:(明)周瑛,黄仲昭 著;蔡金耀 点校 页数:1399 字数:106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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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重刊兴化府志》体现鲜明民本意识,是学习和研究中国古代,特别是明代民本思想好教材。作者周瑛、黄仲昭在《重刊兴化府志》卷之十的《户口考》里说:“国以民为本。民数登降,国本安危系焉。昔《周礼》:小司寇掌民数,凡男女生齿以上皆书及。三年大比,献民数于王,王拜 受之。所以重民数者,重国本也。后世有国家者,皆欲民数登盈,而不知所以致此有三大政焉:一、不作大征伐,二、不起大刑狱,三、不兴大徭役,则民乐于有子,而民口蕃矣。若句践谋为生聚,而区区于束帛系犬之慰劳,抑末也。至于急功赏,而户口或至于妄增;避徭役,而户口或至于斯隐,其责则在良有司焉耳。今采自宋以来,考其数目,稽其盈缩,作户口考。”其中,“国以民为本。民数登降,国本安危系焉,”认识深刻;还提出人口增长三大防范:“一、不作大征伐,二、不起大刑狱,三、不兴大徭役,则民乐于有子,而户口蕃矣。”见解精辟。这种民本思想随处可见,因而《重刊兴化府志》成为莆田现存最古的府志便不是偶然。 引人注目的是,《重刊兴化府志》用两卷篇幅编写《官监》,对本郡历史上地方政府官员作为进行评论,指出功过得失,说明作者十分重视地方政权骨干力量建设。《吏纪四》说:“《书》曰:‘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传》谓:‘水能见人之妍丑而已,民监则其得失可知。’予修《吏纪》,既合古今郡县官为之年表矣,复因其行业可考者稍为分类,而立《官监》,一曰治行,二曰治材。治行者,以行为主而推之治也。治材者,以材为主而推之治也。是其所主虽有不同,要之,利泽及人皆可法也。今夫行业皆在是矣,观其迹。”作者阐明“民监则其得失可知”道理,并指出“利泽及人皆可法也”。其编写《官监》目的在于教育本郡政府官员,吸取历史经验教训,牢固树立民本思想,继往开来,多为兴化民众办实事,做好事,这种期许从本书几例对官员评价进一步体现。
书籍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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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摘录
卷之一 重刊兴化府志卷之一 吏纪一 昔周公建六官以治天下,而庶务尽于此矣;我国家建六部以治天下,而庶务亦尽于此矣。夫六部,拟六官而作也。六官在天为六府(文昌六星为天六府),主集计天下事者也。王者斟酌元气以化理天下,故建官亦因之而已。是故吏制立,则百官叙矣;户制立,则国计定矣;礼制立,则化理成矣;兵制立,则防御之计得矣;刑制立,则百司无违度矣;工制立,则官府次舍、河防桥道之类举矣。此为奉天道以顺成庶务者也。窃观孔子作《春秋》,书“春,王正月”,公羊子曰:“大一统也。”大一统者何也?遵时王之制也周正月,今十一月也。十一月属冬,而书目“春”,盖时取夏正,而月不敢易,此则孔子著述微义也。今纂郡志,谨遵国制,分其书为六纪,而各以其类归之云。 叙郡县 郡县天下自秦始,汉氏以来,莫之能改也。昔先王之为封建也,累千数百年,其制始定。今井田废坏之后,封疆决裂之馀,欲举行封建之制,以收三代之治功,亦难矣。此后世郡县之制,不得不因秦之旧也。 兴化为郡别称莆阳、莆中,建置自宋始。其地甚小:东接涨海,海上可居地数处南匿、湄洲、上黄竿、下黄竿,洪武初,为避倭计,勒民弃之矣;西与泉州府永春县、德化县为界;南与泉州府晋江县、惠安县为界;北与福州府永福县、福清县为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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