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典型法律案例通俗解说

出版时间:2011-1  出版社:张烈忠、 薛江武 江西人民出版社 (2011-01出版)  作者:张烈忠,薛江武 著  页数:211  

书籍目录

起诉应诉  1.原告起诉应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  2.原告起诉应找准被告,误告要承担法律责任  3.原告的诉讼请求要全面,遗漏部分法院不予裁判  4.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  5.公民经济困难的,可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6.发生劳动争议,要先经仲裁才能向法院起诉  7.判决不准离婚的,原告在六个月内一般不得再次起诉  8.女方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一般不得提出离婚  9.合伙人已散伙,该向谁主张债权?  10.债权超过诉讼时效,能否向法院起诉?  11.对诉讼标的主张独立权利,可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12.重婚涉及财产处理的合法婚姻一方可作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13.债权债务关系简单,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  14.送达地址确认书要填写准确  15.因民事纠纷被他人告到法院,该如何应对?  16.针对原告起诉,被告有依法提出反诉的权利管辖  17.土地林地确权纠纷,由政府主管  18.被告为外地人,应向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  19.子女在不同的地方居住,向哪个地方的法院起诉要赡养费?  20.因不动产发生纠纷,应向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  21.对被监禁的人提起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22.协议管辖应选择与纠纷有实际联系的法院  23.有效的仲裁协议,排除法院诉讼管辖  24.法院管辖不当,可依法提出异议诉讼保全先予执行  25.诉讼维权要善用财产保全  26.被申请人提供足额担保,可请求法院解除财产保全措施  27.追索医疗费,可申请先予执行解燃眉之急证据  28.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  29.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30.申请证据保全能给事实上“保险”  31.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32.委托鉴定须审查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  33.未经对方同意的录音,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4.当事人提供证人证言,证人原则上要出庭作证  35.书证原则上应当提交原件,否则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36.诉讼中自认,原则上免除对方举证责任  37.涉及身份关系的自认,不免除自认当事人的举证责任  38.未成年人在一定条件下能作为证人证明案情庭审  39.诉讼能力不足或没空出庭,原则上可以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  40.离婚案件当事人委托代理人后,自己原则上仍要出庭  41.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推选诉讼代表人出庭  42.承办法官与对方当事人有亲戚关系,可申请其回避  43.原告未经许可中途退庭,法院将裁定按撤诉处理  44.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可能会被法院拘传  45.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缺席判决  46.确有正当理由无法到庭,可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  47.离婚案件当事人可以申请法院不公开审理  48.妨碍民事诉讼,要承担法律责任  49.庭审笔录有误,有权申请补正调解  50.经人民调解达成协议,可申请法院确认协议效力  51.约定不履行调解协议应承担责任,让义务人压力更大  52.为调解所作让步,不会在以后诉讼中成为不利证据  53.各方同意协议签名后生效,拒收调解书不影响效力  54.调解协议约定担保条款,债权人利益多一分保障  55.小两口和好了,法院为何不发调解书?  上诉  56.简易程序当事人未按期领判决书,上诉期从届满次日开始计算  57.口头上诉,未在法定期间递交上诉状的,视为未提出上诉  58.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再审  59.申请再审,一般应在裁判生效后二年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  60.判决离婚的案件,当事人不得就婚姻关系申请再审执行  61.法律文书生效后,要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强制执行  62.判决生效后,如何确定执行管辖法院?  63.公证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权利人可直接向法院申请执行  64.被执行人拒绝或虚假报告财产情况,可能会被法院罚款、拘留  65.债务人财产全部被查封,其他有执行依据债权人能参与分配  66.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或迟延履行金  67.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可能会被法院公布于新闻媒体  68.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人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执行

编辑推荐

由张烈忠编著的农村典型法律案例通俗解说共包括起诉应诉、管辖、证据、庭审、调解、再审、执行,共68个案例。让农民朋友在生活中经常会碰到的通俗案例中,学法懂法。例如劳动争议、公民经济困难、土地林地确权纠纷等等。

图书封面

评论、评分、阅读与下载


    农村典型法律案例通俗解说 PDF格式下载


用户评论 (总计0条)

 
 

 

250万本中文图书简介、评论、评分,PDF格式免费下载。 第一图书网 手机版

京ICP备13047387号-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