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9 出版社:江西人民出版社 作者:董云虎,常健 主编 页数:412 字数:324000
前言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了!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中华民族以崭新的姿态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新中国成立以来的60年,是中国社会发生翻天覆地变化的60年,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奋勇向前、不断从胜利走向胜利的60年,是中华民族自强不息、顽强奋进、从贫穷落后走向繁荣富强的60年,是举国上下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开创社会主义大业的60年。60年峥嵘岁月,60年沧桑巨变。当我们回顾60年奋斗业绩时,感到格外自豪:一个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新中国正巍然屹立于世界的东方。 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系统回顾和记录60年的辉煌历史,总结和升华60年的宝贵经验,对于我们进一步深刻领会和科学把握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党的领导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民族自豪感,大力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各族人民好的时代主旋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决心和信心,在新的历史起点继续坚持改革开放,深入推动科学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内容概要
该书系客观记录了新中国60年波澜壮阔的伟大实践,全面展示了新中国60年来社会主义中国、中国人民和中国共产党的面貌所发生的深刻变化,深刻总结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宝贵经验,生动宣传了新中国60年来我国各方面所取得的伟大成就及社会主义中国对人类社会发展进步所做出的伟大贡献。该书系所记录的新中国60年的奋斗业绩和伟大实践,所载入的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都将永远激励我们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奋勇前进。
书籍目录
前言第一章 中国人民争取、维护和发展人权的历程 第一节 人权是人类社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产物 第二节 近代中国人民争取人权的斗争 第三节 新中国促进和发展人权的伟大历史进程 一、中国人权发展的历史性转折 二、中国人权发展道路的曲折探索 三、在改革开放中开创中国人权发展的新局面第二章 生存权、发展权及经济、社会、文化权利保障 第一节 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人权 一、生存权、发展权在人权中的首要地位 二、中国基于历史经验和国情提出“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人权”的命题 第二节 中国为保障人民生存权、发展权所做的努力 一、综合国力大幅上升 二、人民富裕程度普遍得到提高 三、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 四、居民生活条件明显改善 五、贫困人口大幅度减少 第三节 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的保障 一、建立较完善的劳动权利法律保障体系 二、建立与完善符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保障制度 三、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 四、推进文化产业发展,实现人民文化权利 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保障人民健康权利 六、健全环境保护法律体系,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利 七、保护公民私有财产和合法收入第三章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保障 第一节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与中国的政治发展 第二节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制度和法律保障 一、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制度保障 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立法、司法和执法保障 第三节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在民主化、法制化轨道的发展 一、对公民基本自由和权利的保障 二、对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保障 三、对生命权、人身权和公平审判权的保障 第四节 在促进社会和谐中继续强化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保障第四章 司法中的人权保障 第一节 中国刑事司法人权保障的历史和特点 一、中国刑事司法人权保障的发展讲程 二、60年中国刑事司法人权保障重点的转变 第二节 刑事司法中的被害人权利保障 一、现行刑事司法中被害人权利保障的基本内容 二、刑事司法中被害人权利保障的实现 第三节 刑事司法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保障 一、刑事司法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权的基本内容 二、强化对刑事司法人员职责的要求 三、刑事司法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保障的实现 第四节 刑事司法中罪犯的权利保障 一、刑事司法中罪犯人权的基本内容 二、刑事司法中罪犯权利保障的实现第五章 妇女儿童权利的保障 第一节 男女平等与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一、男女平等与妇女权利保护 二、男女平等与妇女儿童的人权 三、中国在促进男女平等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 第二节 妇女政治权利的保障 一、中国妇女政治权利受到法律和政策的充分保障 二、中国妇女政治权利保障的成就 第三节 妇女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保障 一、反性别歧视与保障妇女经济、社会、文化权利 二、中国保障妇女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的新成就 第四节 妇女婚姻家庭权利的保障 一、妇女婚姻家庭权利的法律保障 二、反家庭暴力与保护妇女人权 第五节 儿童生存和发展权利的保障 一、构建儿童生存和发展权利的法制保障 二、儿童生存权和发展权保障取得巨大成就第六章 少数民族权利的保障 第一节 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与少数民族权利保障 一、新中国开辟了中国少数民族权利保障的新纪元 二、中国特色的民族政策 三、少数民族享有充分的人权保障 四、西藏和新疆少数民族人权的跨越式发展 第二节 少数民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权利 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二、少数民族享有充分的民族区域自治权 三、西藏和新疆的民族区域自治权 第三节 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权 一、经济发展权是中国少数民族的基本权利 二、新中国推动和促进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 三、西藏、新疆经济的快速发展 第四节 少数民族保持和发展民族语言文字和传统文化的权利 一、新中国大力推动使用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 二、新中国保持和发展了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 三、西藏、新疆民族文化的保持和发展第七章 残疾人权利的保障 第一节 中国残疾人权利保障的发展历程 一、残疾人权利保障制度的初创和推广阶段 二、残疾人事业的缓慢发展阶段 三、残疾人事业的恢复与高速发展阶段 第二节 残疾人权利的法律保障 一、残疾人权利的国内法律保障 二、积极倡导建立和加入国际残疾人权利保障的公约体系 三、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各种机构及其工作 第三节 残疾人生存权利的保障 一、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条件 二、为残疾人建立社会保障制度 三、为残疾人的婚姻和家庭生活提供帮助 第四节 残疾人平等发展权利的保障 一、积极帮助残疾人摆脱贫困 二、保障残疾人平等受教育的权利 三、保障残疾人参加文化、体育和娱乐生活的权利 第五节 残疾人平等参与权利的保障 一、对残疾人平等劳动就业权利的保障 二、对残疾人政治平等参与权利的保障 三、建立无障碍环境第八章 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事务 第一节 国际人权的发展 一、第二次世界大战与国际人权的发展 二、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国际人权的高速发展 三、20世纪70年代末至80年代末国际人权的平稳发展和深化 四、20世纪90年代后国际人权的新发展 第二节 中国参与国际人权事务的历程“ 第三节 中国与西方国家的人权斗争 一、美国对华人权外交的由来和演变 二、美国对华人权攻势的主要手法 三、中国与西方国家人权斗争的实质 第四节 中国与国际社会在人权领域的合作 第五节 中国对国际人权事业发展的贡献第九章 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前景. 第一节 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独特道路 一、从实际出发,使人权的普遍理想与现实紧密契合 二、在实践中探索,使人权保障举措与现实情境不断磨合 三、在开放交流中学习,通过国际对话使人权的理解求同存异 四、在有序争论中锤炼,通过不同观点的整合逐步形成人权共识 第二节 中国人权事业在新的历史阶段面临的挑战 一、人权保障要求和水平的多层次分化 二、人权保障内容和种类的多样化扩展 三、人权保障主体和事项的国际化延伸 四、权利主张和申诉路径的多渠道交错 第三节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与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前景 一、以人为本,以改革促进人权的平等保障 二、立足发展,努力实现基本人权的均衡保障 三、开放合作,积极参与人权保障的全球化进程 四、维护稳定,以法治推动中国人权事业有序发展附录1:中国的人权状况(白皮书)附录2: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
章节摘录
第一章 中国人民争取、维护和发展人权的历程 中国人民争取、维护和发展人权的历程,是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这一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世界民族解放运动与和一平、发展这一伟大历史进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人权问题是中国现代化问题的一部分,中国人权事业伴随着中国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而不断发展。 第一节 人权是人类社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产物 人权,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每个人按其本质和尊严享有或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人权的本质特征和要求是自由和平等。没有自由、平等作保证,人类就不能作为人来生存和发展,就谈不上符合人的尊严和本性的生存和发展,也就谈不上人权。人权的实质内容和目标是人的生存和发展。自由、平等的目的是使人摆脱一切压迫、剥削和歧视,获得有尊严的生存和全面自由的发展。一旦脱离人的生存和发展,自由和平等就必然会流于形式,变得空洞无物、失去意义。因此,所谓人权,就其完整的意义而言,就是人人自由、平等地生存和发展的权利,或者说,就是人人基于生存和发展所必需的自由、平等权利。 从某种意义上说,一部人类的历史,就是争取和实现人权的历史。进入阶级社会之后,人权的历史就表现为被压迫者反抗压迫、争取确认人的尊严、价值和基本权利的历史。反压迫、反剥削和反歧视是人权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在古罗马奴隶制社会,奴隶起义的领袖们曾喊出过“不自由,毋宁死”的豪言壮语;在中国漫长的封建社会,农民领袖们曾发出“王侯将相宁有种乎?”的大胆诘问,举起过“等贵贱,均贫富”的战斗旗帜。就是这样一些可歌可泣的斗争构成了人权的历史。这个历史一直延续到今天。 从严格的意义上说,人权作为一个普遍的政治理论概念,是17、18世纪欧洲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专制制度的斗争中提出的。它最初反映的是资本主义全球化、现代化的本质要求,从一定意义上说也是人类社会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产物和标志。当时,为了对抗和否定被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封建神权、君权和等级特权,从根本上摧毁封建专制制度,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和现代化发展开辟道路,资产阶级思想家和政治家们举起了“天赋人权”的旗帜。他们断言,每一个人都是天生独立、自由和平等的,生命、财产、自由、平等及反抗压迫等等,是不可剥夺的自然权利;剥夺或放弃这些权利,就是剥夺或放弃人的做人资格,是违反人性的。1776年美国的《独立宣言》首先将“天赋人权”写进资产阶级革命的政治纲领,成为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人权宣言”。该《宣言》宣称:“人人生而平等,他们都从‘造物主’那边被赋予了某些不可转让的权利,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为了保障这些权利,所以才在人们中间成立政府。而政府的正当权利,则系得自被统治者的同意。如果遇有任何一种形式的政府变成损害这些目的,那么,人民就有权利来改变它或废除它,以建立新的政府。”1789年法国大革命期间通过的《人权和公民权利宣言》,则第一次将“天赋人权”写进了国家的根本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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