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8 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 作者:何家弘 编 页数:160 字数:16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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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法学家茶座(2012.3总第36辑)》由何家弘主编,收入了《吴英集资诈骗案三问》《漫议“非公益性用地退出征地范畴”》《公权冷漠不除,社会冷漠难消》《刑事诉讼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迷茫》《中国文科大学师生关系的悲剧性变迁》等文章。
书籍目录
卷首语
何家弘民主法治促和谐
三言拍案
张晶吴英案重述
陈兴良吴英集资诈骗案三问
周光权刑事法官如何把“账”算清楚
刘明祥吴英案与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存与废
法治漫谈
刘作翔民主是分层次的——关于民主的三点认识
王丽律师文化与国家治理
冯亚东宪政、分权与法治
乔新生必须破除反腐败的错误思维定势
法学札记
陈卫东人权保障:走出宪法的“神坛”
——尊重和保障人权从宪法走进刑诉法背后的故事
龙宗智刑事诉讼中的“‘等’字定律”
王明锁刑事诉讼中提起精神损害赔偿的迷茫
法苑随笔
柳经纬漫议“非公益性用地退出征地范畴”
柯华庆制度侵权与社会福利
朱伟一逻辑:法律写作的要旨
身边法事
刘桂明2011年,那个“限”字让我浮想联翩
汤啸天公权冷漠不除,社会冷漠难消
域外法制
李勇德国见闻录
忆师念友
田文昌严谨的治学精神高尚的做人品格
——亲历马克昌教授教诲与关爱的感悟
林来梵异国恩师
名师剪影
彭新林静水流深大师风范——记著名法学家、法学教育家陈光中先生
史海钩沉
郝铁川周公为巫的历史意义——中外法史考辨札记
侯欣一李木庵与陕甘宁边区司法改革
中外名案
崔敏法治奇闻五则
赵晓耕从“阿云之狱”看北宋党争
学人絮语
周道鸾一位老法官人生经历的转折
杨立新六十述怀
聊斋闲话
徐国栋中国文科大学师生关系的悲剧性变迁
彭伶从法律人的素养想到的
书城夜话
米健欲解实然,先知其所以然,而后论其应然
——沈建峰博士《一般人格权研究》读后
张君周时间隧道另一端的案情
——《神探李昌钰破案实录系列:重返犯罪现场》读后
名家访谈
鸿明刑诉法修改与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叶青所长访谈录
章节摘录
版权页: 插图: 因此,对于审判前处置被告人财产的案件,法官在“算账”时一定要睁大眼睛。对于程序早、估价低、程序不公开、不透明的财产处置,应该允许被告方申辩,如果实物还存在的,甚至可以考虑聘请第三方重新估价,以准确评估被告方的财产,并用其财产弥补被害人的损失。对于涉案财产处置不当的案件,尽量不要把账算到被告人头上。 在这里,特别要提到:对原本就不应该查封、扣押、处置的财产,侦查机关违法采取相关措施的,法官在对案件作出判决时,一定要纠正违法的查封、扣押、处置行为。例如,被告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50万元,侦查机关就将该公司查封,并拍卖公司价值数亿的土地、厂房,此财产处置行为明显违反“比例原则”,应该予以纠正。再如,被告人租用某饭店的一层楼从事洗浴行业,并附带组织卖淫活动,侦查机关将整个饭店长时期查封,也是不合法的。法官在“算账”时,对类似违法司法行为(在某些“打黑”活动中尤其突出)如果仍然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天下就真的没有什么公理可讲了!所以,法官在算账时,也应该程序和实体并重,不能只看结果,只看最终的数字;而不看过程,不看“流水账”。 三、“算账"时,要不要考虑审判时的经济、社会环境? 某些案件在案发时,因为宏观经济环境不景气,被告人“资不抵债”,有关机关对其财产进行评估时,该财产价值相对低廉。但是,当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经济、社会环境发生变化,有关机关查封、扣押的被告人财产如果在市场上交易,其价值大幅度升高,此时,法官似乎有义务将该财产再行委托有关机关鉴定、估价,充分考虑其增值部分。例如,某被告人用集资诈骗款购买房屋后案发,涉案房屋被查封,在房地产低迷时,对该房屋的估价一定会比较低。但是,在审判阶段,房产价格猛涨,这时对被告人的财产价值就有必要重新评估。如果仍然固守侦查阶段经济不景气时的估价,法官算出来的账可能就是算盘珠子往里拨,怎么都对被告人不利。 如此说来,法官要想把账算清楚,考虑审判时的经济、社会环境也是必不可少的功课,这样对刑法和刑事政策的掌握才可能万无一失。李斯特所讲的“最好的社会政策就是最好的刑事政策”,是不是也含有这样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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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家茶座(2012.3)(总第36辑)》由国内一流学者写的法学随笔文章,包括法治漫谈、法学札记、法律解读、法苑随笔、专家访谈、身边法事、治学之路、名师剪影等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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