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4 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 作者:徐显明 编 页数:414 字数:580000
内容概要
当下纷繁复杂的人权理论,寄托着人们的期望,也挑战者人们的理智;既是我们研究的起点,也是我们审视的对象。人权是一门需要理性建构的学科。唯怀有追求自由的执着热情,又秉持慎思明辨的冷静见解,才能使之萌茁发展。徐显明编著的《人权研究》集刊就是为之搭建的一个发展平台。
书籍目录
《人权研究》集刊序
“中国农民权益保障”专题编者按
“合村并居”背景下的宅基地流转问题探析——基于山东省齐河县的实证调查
一、引言
二、齐河县的“合村并居”状况
三、“合村并居”背景下宅基地流转的根源问题及对策
四、两种模式的构建——集体流转与分散流转
五、结语
“合村并居”背景下的宅基地流转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分析
一、问题的提出
二、“合村并居”宅基地变动的性质——重新分配还是流转
三、宅基地流转合法性探究
四、“合村并居”的合理性考量
五、“合村并居”合法合理的路径
六、结语
在制度与实践之间:乡镇人大制度的现状考察——以代表选举和职权行使为中心
一、引言
二、乡镇人大制度:一个粗线条的理论框架
三、乡镇人大代表的选举
四、乡镇人大职权的行使
五、可能的影响因素
六、结语
县级人大:组织与功能
一、县级人大制度对农民权益保护的作用
二、农民的政治参与与县级人大制度:县级人大制度的实际运作
三、完善县级人大的组织与功能以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四、结语
我国村民自治现状之问题与对策
一、引言
二、村民自治之现状
三、我国当前村民自治之现实问题
四、村民自治发展完善之对策探讨
五、村民自治未来发展三个关键性问题
农民权利困境的原因及其化解——以农民组织研究为视角
一、引言
二、中国农民组织研究的背景——农民权利困境的原因探析
三、农民权利困境的化解路径
四、发展农民组织——结社自由的视角
五、农民组织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国家角色
六、结论
农村义务教育中的国家积极给付义务——以义务教育受教育权为视角
一、引论
二、义务教育受教育权及相对应的国家义务
三、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的实施现状
四、明确和强化农村义务教育中的国家积极给付义务
五、结论
试论中国古代农民社会保障
一、中国古代“农民”享有社会保障
二、中国古代农民社会保障的历史渊源
三、中国古代农民社会保障项目体系
四、古代农民社会保障机构
五、结语
仇恨言论之德国立场——基于观念、文本和实践的考察
一、德国仇恨言论法律规制的观念分析
二、德国仇恨言论法律规制的文本考察
三、德国仇恨言论法律规制的司法实践
四、德国仇恨言论法律规制的特征
五、结语
美国商业言论的自由之路
一、商业言论自由的发展历程
二、美国商业言论自由的现状
三、商业言论自由的他律与自律
自然与传统的融合:略论英国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的权利保护
一、引论:英国人的权利从何而来?
二、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英国人享有的权利
三、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权利保护成因及机制分析
四、结语
转型社会中的性权利
一、因压抑而稀缺:传统社会中的性权利
二、社会转型与性权利意识的崛起
三、对当代中国的性权利保护立法与司法实践的反思
四、结语
性别变更权利的人权与宪法基础
一、人权国际公约中性别变更权利的基础
二、欧洲人权法中性别变更权利的基础
三、《性别权利国际法案》中性别变更权利的基础
四、美国联邦宪法上I生别变更权利的基础
五、我国性别变更权利的宪法基础
六、结论
社会救助权及其保障研究
一、社会救助与社会救助权
二、社会救助权作为一项基本人权的证成
三、社会救助权的属性和结构
四、我国社会救助权保障之现状审视
五、人权法治视野下社会救助权保障之实现路径
六、结语-
论海上人权保障的国际法律制度
一、前言
二、海上搜救和避难
三、海上人权
四、海上救援和避难问题的可能解决之道
五、结论
中国毒品成瘾者权利保障问题研究
一、中国毒品成瘾者权利保障问题的提出
二、中国成瘾者权利保障的政策、立法和制度
三、中国成瘾者权利保障的现实——以传媒报道事例为中心
四、保障成瘾者权利需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论跨国公司人权责任的国际法规制
一、引言
二、跨国公司人权责任与问责机制的理论审视
三、跨国公司人权责任的国际法规制机制
四、新进展:“保护、尊重和救济:工商业与人权框架”
五、结语
国际人道法视野下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地位、影响及面临的挑战
一、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法律地位及特征一
二、非政府间国际组织促进国际立法的民主化
三、非政府间国际组织推动国际人道法的编纂和发展-
四、非政府间国际组织对国际人道法实施的影响
五、国际人道法视野下非政府间国际组织面临的主要挑战
六、从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角度加强国际人道法的思考
澳大利亚首都地区《人权法案》的影响及对中国的启示
一、普通法的传统与首都地区《人权法案》
二、对立法的影响
三、对司法的影响
四、对行政的影响
五、对我国的启发
“民主人权论”评析
一、民主规范的兴起与国际社会的民主促进
二、民主作为一种人权的学术争论
三、评论
“无辜者运动”和死刑司法中“不断变化的道德标准”
一、引言
二、“无辜者运动”
三、“无辜者运动”的影响
四、“无辜者被判罪”对我们不断演进的正义标准的影响
五、结论
世界各地的马伯里诉麦迪逊
一、引论
二、司法审查的结构
三、司法审查的理论
四、司法审查的形式
五、结论
章节摘录
版权页: “合村并居”背景下的宅基地流转问题探析——基于山东省齐河县的实证调查 王 强 一、引言 (一)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合村并居”是指依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以集约利用土地、保护耕地、促进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为目的,将若干临近农村分散居民点、自然村合并为一个新型社区的工程。自200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后,天津、山东等5省(市)被国土资源部确定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试点;2008年国土资源部发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挂钩办法》),把试点经验推向全国17个省区市。从2006年至2010年,山东省项目区政府投入资金100多亿元,安排改造村庄近3000个,其中已完成改造村庄334个安置居民62854户,复垦耕地74242亩,腾出建设用地指标近6万亩。 依我国国情和统筹城乡长远考虑,合理的“合村并居”有重要意义:首先,有利于统筹城乡建设用地资源,加快城市化进程;其次,有利于挖掘存量,缓和人地矛盾,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保护耕地的关系;第三,有利于发挥集聚效应,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新农村发展;最后,有利于改善城乡基础设施,提高公共品利用效率。但是,因为土地利益丰厚,且缺乏配套法律规范,有些地方政府为“节约”出建设用地指标划拨城市建设而开展不切实际的“拆并运动”,导致农民“被上楼”。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有人质疑“增减挂钩”政策动机不纯(实为从农民手中“圈地”),进而全盘否定“合村并居”。从政策本身而言,中央推出“增减挂钩”具有良好的目的:“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另一方面,从社会发展趋势来看,随着城市化的开展和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城乡建设用地调整势在必行,所以问题的关键是怎样合理地进行。“合村并居”作为新的尝试,评价其是否合理应立足两个方面:效率和公平。从法经济学的角度来看,仅以“成本一收益”及收益最大化作为法律制度的分析工具,忽略了制度的其他社会价值追求如公平等,其理论框架自然就备受质疑。“离开价值判断的效率判断是极其肤浅、极其危险的”。行政手段相对于市场配置而言效率性更强,而公平性的不足却是其在“合村并居”中出现问题的关键,所以,平衡效率和公平的规范的制度性建构成了问题的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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