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12 出版社:山东人民出版社 作者:《山东省志》编篡委员会 页数:446
内容概要
王建东、李森主编的《山东省志·民政志(1988-2005)》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实事求是地记述山东省民政事业的发展历程。
本志采用述、志、图、表、录等体裁,以志为主,随文插入图片,力求图文并茂;按民政事业分类,横排门类,纵述史实,设篇、章、节、目,篇、章下设无题述,概括提示要点;使用规范的语体文。
书籍目录
概述
第一篇 社会救助
第一章 救灾工作
第一节 灾情
第二节 救灾
第三节 社会捐助
第二章 社会救济
第一节 城乡救济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第二节 农村五保供养
第三节 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第三章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第一节 城市低保制度建设
第二节 城市低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与发放
第三节 城市低保配套制度及专项救助政策
第四章 社会救助体系
第一节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第二节 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成效
第二篇 社会福利
第一章 社会福利事业
第一节 社会福利院
第二节 老年人社会福利服务机构
第三节 孤残儿童福利机构
第四节 社会福利企业
第五节 假肢矫形康复中心
第二章 社会福利彩票
第一节 社会福利彩票发行
第二节 社会福利彩票资金管理
第三章 慈善事业
第一节 事业发展
第二节 善款善物筹募与管理
第三节 慈善救助项目
第三篇 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第一章 村民自治
第一节 村民自治的探索与发展
第二节 村民委员会选举
第三节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
第二章 乡镇政权建设
第一节 强化健全乡镇政府职能
第二节 乡镇政府规范化建设
第三章 城市社区建设
第一节 居民委员会建设
第二节 社区服务
第三节 社区建设
第四篇 双拥与优抚安置
第一章 双拥工作
第一节 双拥组织领导与制度建设
第二节 双拥工作主要成果
第三节 双拥模范城(县)创建与管理
第二章 抚恤优待
第一节 抚恤、优待与补助
第二节 优抚事业单位建设与管理
第三章 军队离退休、退役人员安置与军供站建设
第一节 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
第二节 军队退役人员安置
第三节 军供站建设
第四章 烈士褒扬
第一节 烈士纪念建筑物建设
第二节 烈士纪念建筑物管理与开发利用
第三节 烈士事迹编纂
第五篇 民间组织管理
第一章 社会团体登记与管理
第一节 社会团体登记
第二节 社会团体管理
第三节 农村专业经济协会
第二章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管理
第一节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
第二节 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
第三章 基金会登记与管理
第一节 基金会登记
第二节 基金会管理
第六篇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第一章 行政区划
第一节 县级以上行政区划
第二节 乡镇级行政区划
第二章 行政区域界线勘定
第一节 省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
第二节 县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
第三节 边界争议调处
第三章 地名管理
第一节 地名普查与地名标准化
第二节 地名规划
第三节 地名公共服务
第四节 地名文化建设
第七篇 婚姻、殡葬和收养管理
第一章 婚姻管理
第一节 婚姻登记
第二节 婚姻档案管理与信息化建设
第三节 婚姻中介机构管理
第二章 殡葬管理
第一节 丧葬习俗改革
第二节 殡仪馆管理
第三节 公墓管理
第三章 收养管理
第一节 收养登记管辖
第二节 收养登记管理
第八篇 机构管理
第一章 组织机构
第一节 省级机构
第二节 直属企事业单位及社团组织
第三节 市、县、乡级机构
第四节 队伍建设
第二章 重要会议
第三章 事业经费
第一节 经费筹集与使用
第二节 经费管理
第四章 法制建设
第一节 立法工作
第二节 依法行政与法制宣传
第五章 政务公开与信息化建设
第一节 政务公开
第二节 信息化建设
第六章 信访工作
第一节 体系建设
第二节 信访办理
附录
山东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
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
后记
章节摘录
第一章村民自治 村民自治,是农村广大村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自己选举的村民委员会这一群众性自治组织,办理与自身利益相关的村内事务,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村民自治制度是党在农村实行的一项基本制度。1988-2005年,全省村民自治工作以探索建立和推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为核心内容,以规范村委会和农村干部群众行为为重点,以体现人民群众当家做主,促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为根本目的,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注入了生机和活力,促进和保证了全省农村各项改革和建设事业的快速、稳定发展。 第一节村民自治的探索与发展 1987年11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试行)》(简称《村委会组织法(试行)》),自198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试行。1988年5月,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关于贯彻实施《村委会组织法(试行)》的决定,提出要认真组织力量,层层试点,逐步展开。1988年下半年,试点工作全面展开,各地确定首批试点村共200个,省民政厅负责莱西县试点工作。1989年11月5-8日,省政府在莱西县召开全省村级建设工作座谈会,总结推广莱西经验,省委常委、副省长高昌礼主持会议并讲话。 1990年8月5-10日,中组部、中央政策研究室、民政部、全国妇联、共青团中央联合在莱西县召开全国村级组织建设工作座谈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宋平到会作重要讲话,民政部部长崔乃夫,山东省委书记姜春云、省长赵志浩等出席会议。会议研究了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建设问题,充分肯定莱西经验和山东省的试点工作,把莱西经验概括为“三配套”,即以党支部为核心,抓好村级组织配套建设;以村民自治为基础,抓好民主政治配套建设;以集体经济为依托,抓好社会化服务配套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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