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8 出版社:山东人民 作者:张士宝 页数: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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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2010年3月,我在“正义网”的法律博客上以“玩儿游戏”的名义发起了“李庄案的虚拟陪审团审判”。众多网友积极支持,认真参与,使“游戏”之顺畅及影响均超出了我的预期。虽然陪审团的判决与我内心的期望有一定差距,但是就“游戏”而言,我在意的主要是过程而不是结果。顺便说,“李庄案”其实只是个符号,我在网上组织虚拟审判的主要目的是要演示陪审团审判所能体现的程序公正,而不是要对“李庄案”本身进行评判。
就实体公正而言,网络上的虚拟审判有其自身的局限性。首先,这次虚拟审判在“正义网”的法律博客上进行,我们只能在这个群体中挑选陪审员,因此陪审团主要由与被告人属于同一职业群体的法律人组成,其裁判难免会受到某种预判或偏见的影响。其次,网络上的虚拟审判不可能把证据直接呈现在裁判人员面前,也不可能进行直接质证。换言之,在这样的虚拟审判中,我们无法遵循直接言词原則,因此很难保证事实认定的客观公正。因此,我们虚化了实体公正的追求,努力演示陪审团审判的程序和方式,以便使更多的人了解陪审团制度并关注中国陪审制度的改革。这就是网审“李庄案”的收获。
诚然,陪审团审判并不能完全避免裁判的错误。我们不能指望采用了陪审团审判制度就可以在中国完全杜绝冤假错案。陪审团没有那么伟大!我以为,陪审团审判制度的核心价值在于这种民众参与司法的方式是社会民主的一个元素,有助于防范司法专断和司法腐败,有助于保障司法独立并提升司法权威,而这些恰恰是当下中国所急需的。因此,中国陪审制度的改革方向应该是从“陪审员”走向“陪审团”。当然,陪审团制度既不是完美无缺的,也不是长生不死的。或许,在百年之后,中国社会就不再需要这样的陪审制度了。但是在当下中国。我们特别需要真正意义上的“人民的陪审人民的团”。
书籍目录
[卷首语]
网审“李庄案”的收获
[三言拍案]
仇子明事件:如何有效保障舆论监督权?
严把立案关
谨防利益与权力的纠结
勿忘人民
[法治漫谈]
名不正,则言不顺
正处?正味?正义
法治?德治?骂治?
“矛盾两分法”的历史终结
关于公正廉洁执法的几点思考
[法学札记]
咬文嚼字说立法
圣甲虫与小蜜蜂
法学论文:不合逻辑的“三段论”当休矣
[法苑随笔]
享受自然与享受法治
狗熊、宗教裁判执法官与我们
以什么样的态度纠正错案?
比冤狱更可怕的
[身边法事]
洋人的信访
两起案件两重天
民间调查机构何以生存与发展?
蚁族呼唤符合穷人利益的经济增长
广告中的“性别角色定型”让人忧
[域外法制]
“禅是一枝花”
——谈公司董事责任
法律调整下的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史海钩沉]
雷经天与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
古代死刑复核制度源流简考
[名师剪影]
家父般温暖的手
[聊斋闲话]
崇文宣武祭
雪山深处的冲动
[学堂寄语]
眺望你们离去的远方
长风破浪会有时
——致2010级新生家长的信
时间?眼睛?飞
——刑事技术专业2007级毕业致辞
[书城夜话]
传统与现代
《西方犯罪学史》写作缘由
自然法、法律实证主义及其交织
[何博士信箱]
读者来信三封
章节摘录
版权页:插图:站在安提戈涅的立场上,安葬她的亲兄弟是正义的,但国王克瑞翁却不能认同;站在希特勒的立场上,屠杀犹太人是正义的,但犹太人却不能认同;站在梁山好汉的立场上,打家劫舍是正义的,但大宋王朝却不能认同;站在日本军国主义者的立场上,侵略中国是正义的,但中国人却不能认同……诸如此类的现象不胜枚举,都揭示出一个共同的规律:正义绝不是一个孤立的事物,其与特定的主体紧密相关;离开了特定的主体谈论正义,便仿佛“海客谈瀛洲,烟涛微茫信难求”。在庄子看来,正处与正味有多种标准,人类认同的标准并非唯一正确的标准;在麦金太尔看来,正义问题有多种答案,某个群体提供的答案也很难成为唯一正确的答案。这样的论断,尽管带有比较浓厚的相对主义色彩,甚至还可能蕴藏着价值虚无主义的弊端,但是,这样的论断至少有助于打破我们的“傲慢与偏见”,有助于把我们从专横独断的迷梦中唤醒,从而让我们注意到:在人类之外还有万物,在自己之外还有他人。以此为基础,我们就可以发现,所谓正义,既有自己认同的正义,也有他人认同的正义。
编辑推荐
《法学家茶座(第33辑)》:雷经天与陕甘宁边区司法制度、古代死刑复核制度源流简考、家父般温暖的手、崇文宣武祭、雪山深处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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