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9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作者:肖晚祥 页数:289 字数:296000
内容概要
期待可能性理论作为一种刑法理论,发韧于19世纪末的德国,目前已经成为我国刑法学界研究的一个热点问题。《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博士文库:期待可能性理论研究》以全新的视角,探讨了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基本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引入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建议与设想。
作者简介
肖晚祥,男,1968年8月生,湖南省新邵县人,法学博士,现任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1991年毕业于湘潭大学,获文学学士学位;2000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现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11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曾在《法学》、《法学家》、《政治与法律》、《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人民司法》等刊物上发表论文40余篇。
书籍目录
导论
第一章 日期待可能性的中国古代思想与法律渊源
第一节 儒家哲学思想和期待可能性思想的契合
第二节 经义折狱:儒家法律方法与期待可能性思想的契合
第三节 儒家伦理法的具体制度与期待可能性思想的契合
第二章 期待可能性理论与制度在西方的形成与发展
第一节 期待可能性理论与制度在大陆法系的形成与发展
第二节 英美法系国家的期待可能性思想
第三章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哲学基础——人的意志的相对自由
第一节 意志自由论
第二节 意志决定论
第三节 相对的意志自由论
第四章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伦理学根据——对人性的关怀
第一节 刑法对人性的关怀何以重要
第二节 人性的内涵
第三节 刑法如何关照人性
第五章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法学价值——刑法谦抑和宽容
第一节 期待可能性理论与刑法谦抑
第二节 期待可能性理论体现刑法宽容
第六章 期待可能性弱失的判断
第一节 期待可能性弱失的成立要件
第二节 期待可能性的判断标准
第三节 期待可能性的错误
第七章 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借鉴与引入
第一节 期待可能性理论引入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第二节 期待可能性在我国犯罪论体系中的地位
第八章 我国刑法理论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借鉴
第一节 期待可能性理论对犯罪本质理论的借鉴意义
第二节 期待可能性理论对一些争议问题的合理解释
第九章 期待可能性理论与我国刑事立法
第一节 对我国刑法有关条文及司法解释的分析
第二节 期待可能性理论对我国刑事立法的借鉴意义
第三节 期待可能性的立法设想
第十章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司法实务中的运用
第一节 期待可能性理论对法官司法观念的影响
第二节 期待可能性理论在司法实务中的具体运用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章节摘录
《芬兰刑法典》第4章“免责的理由”第4条第1款规定了正当防卫,第2款规定:“如果防卫超过了自卫的限度(过度自卫),考虑到侵害的危险性和突发性以及其他情形,如果根据具体情况不可能合理地期待违法防卫者做出其他的行为,应当免除其刑事责任。”该章第5条第1款规定了紧急避险,第2款规定:“假若为了挽救法律所保护的利益而实施的行为根据第1款不能被认为是可允许的,但是,如果考虑到被保护的利益的重要性、情况的突发性和非同寻常性以及其他情形,不可能合理地期待违法者做出其他行为,仍然可以对违法者免除刑事责任。”第6章“量刑”第6条规定:“下列是降低刑罚的理由:(1)影响了犯罪实施的重大压力、威胁或类似影响;(2)导致犯罪的强烈的同情心或者异常的和突然的诱惑、被害方异常的巨大的过错作用,或者导致罪犯遵守法律有责性下降的其他相应情形。”第12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法院可以免除处罚:……(2)由于与行为或违法者相关的特殊原因,认为该行为相当于可原谅的行为。”第15章“妨碍司法罪”第10条第1款规定“未举报严重犯罪”构成犯罪,第2款规定:“但是,如果为了阻止犯罪,某人将不得不告发其配偶、同胞兄弟姐妹、直系尊亲属或者卑亲属、与其住在同一户的人或者由于其他的类似私人关系而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对该人不得按照未举报严重犯罪进行处罚。”第11条第1款规定包庇罪犯构成犯罪,第2款规定:“第1款的规定不适用于参加犯罪的人,也不适用于与罪犯具有第10条第2款所指的关系的人,另外,该规定也不适用于最严厉的刑罚是不超过6个月有期监禁的犯罪。” ……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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