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11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作者:陈婉玲 页数:160
内容概要
陈婉玲教授的《独立监管组织法律研究——以金融业分业监管为视角》一书认为监管权是国家经济调节权的一种具体形态,与国家的行政管理权存在质的差异。监管权具有自己独特的运行机理。监管相对于调控与规制,虽然同属于国家经济调节权范畴,但却具有不同的运行机理。所谓规制,是指规范、制约,是规定、制度的动态表现。规制的本质在于以规定来规范、以制度来制约。微观规制通过对微观市场的具体经济行为的规范和约束,克服不同主体意思表示和利益追求多元化与市场秩序的冲突,从而建立一个统一的行为规则、统一评判标准的平等、公正、开放的市场。调控本身意味着调节、控制,是一种综合化、系统化和间接化的行为方式。
作者简介
陈婉玲,1965年8月出生,福建省惠安县人。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华侨大学法学院经济法研究生导师组组长、经济法教研室主任。长期从事经济法基础理论及其制度的教学和研究,著有《经济法责任论》、《经济法原理》、《经济法概论》(一、二、三版)、《民国合作社法的孕育与影响》等著作,公开发表论文三十余篇。2006年9月被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授予“师德标兵”荣誉称号。
书籍目录
导论
第一章 中国证监会:监管职能的重塑
第一节 证券监管与证券监管职能
一、证券监管的法律内涵
二、证券监管职能的法律属性
三、证券监管职能的应然状态
第二节 中国证监会监管职能的演进和现状
一、中国证监会监管职能的演进
二、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职能
三、中国证监会监管职能存在的问题
第三节 国外证券监管机构监管职能的考察
一、美国:集中统一型监管体制下的证券监管职能配置
二、英国:自律型监管体制下的证券监管职能配置
三、法国:中间型监管体制下的证券监管职能配置
四、国外证券监管职能的启示
第四节 完善证监会监管职能的法律思考
一、证监会监管职能法律属性的明确
二、证监会监管职能的合理配置
三、证监会监管职能行使的规范
四、证监会监管职能的法律规制
第二章 中国保监会:发展路径的展望
第一节 保险监管的源流考察
一、保险业的行业特质
二、保险业监管的成因
三、我国保险监管机构的演进
四、保监会的机构设置
第二节 保监会的目标与职能
一、保监会的法律地位
二、保监会监管的理论
三、保险监管的目标
四、保监会的职能
五、保险监管的措施与程序
第三节 国际保险监管模式
一、保险监管的模式
二、保险业特质对保险监管模式的影响
三、现代保险监管的发展态势
第四节 保监会的监管路径展望
一、我国保险业的特质
二、保监会的现实地位
三、监管模式的选择
第三章 中国银监会:单独立法的彰显
第一节 中国银监会的法律地位
一、银行监管机构的演进
二、中国银监会的性质定位
三、中国银监会的历史使命
第二节 金融体制改革与模式发展
一、银行业监管的现状
二、银行监管体制改革
三、中国银行监管的发展路径
第三节 银行监管法的框架与机理
一、银行监管目标
二、银行监管原则
三、《银行业监管法》的特色
四、《银行业监管法》的基本内容
第四节 银行监管的实现机制
一、银行规则制定权
二、银行监管许可权
三、银行监管检查、调查权
四、银行监管处罚权
五、银行监管自由裁量权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图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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