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7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作者: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 页数:519
内容概要
《行政执法:挑战与探索(2007~2009年研究报告集)》探讨的中心是“行政执法的理论与实务研究”,共收录了编委会在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编辑的2007-2009年36期报告中精选的19篇文。是近年来在上海市同类课题研究中具有代表性、质量较高丑理论与实践结合较好的成果,突出了上海在行政执法领域的探索与实践特点,对推动行政执法的理论创新、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具有较好的参考价值。
书籍目录
行政执法中的谨慎义务研究——以英美侵权法谨慎义务理论为视角缺陷食品召回制度研究报告美国ADR对完善我国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借鉴意义机场特许经营法律制度的理论与实务——以上海机场特许经营实践为基础的研究论公共利益的法律界定——从要素解释的路径查处违法搭建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研究行政许可有效期若干问题研究行政补偿制度理论与实务研究上海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综合管理研究上海市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发展趋势研究不动产征收补偿比较研究上海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实施的社会评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施过程中的若干法律问题研究劳动合同法与劳动行政管理关系研究物权法施行后城市旧住房改造若干问题研究公共场所监控图像采集利用与隐私权保护研究报告上海法治政府建设30年之历程转变行政执法中被查封、扣押财产的处置研究后记
章节摘录
三、谨慎义务在我国行政执法中的依据和应用规则 (一)依据 从道德价值层面上来讲,除了在工业化的危险领域,无过错则无责任符合人们道德上的正义观念。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其没有采取合理的谨慎方式履行职责过程中引发的损害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无论在这种情况下如此谨慎行政的要求有无法律的明确规定。反之,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对其已经采取了合理的谨慎仍然发生的损害无过错,也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在相对人无法得到赔偿而又无力负担损失时,应由国家的赔偿制度、社会保险和救助制度予以保障。 从社会价值层面上,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活动中引入谨慎义务的概念,是为了发挥谨慎义务的利益平衡功能。一方面,能够使行政机关在行使职权或提供公共服务的活动中谨慎地行动,避免对他人的权利、自由造成不当的侵害或限制;另一方面,只要行政机关以谨慎的方式履行职责,就不必对其活动引发的危险承担赔偿责任,从而鼓励行政机关积极的行政。 从更广阔的视角来看,谨慎义务是一个英美法中确定侵权责任的重要的装置。通过这一装置,过失侵权制度中所保护的利益范围能够被控制。尽管一般来说,在具体案件中是根据危险的可预见性和邻近『生等原则来决定行政机关是否构成违法或不当的行政活动,但事实上谨慎义务的确定更多地受公共政策的影响。公共政策是一个不确定的概念,确定公共政策往往需要对各种情况加以考虑。在一些重要的判决中,法院是否会把谨慎义务扩展适用到某种活动或者某种关系,不仅仅从司法公正的角度,更多的是从商业、经济和社会的角度加以考虑。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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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推动政府法治的理论和实务研究、提高法制部门的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上海市行政法制研究所组织编辑了《政府法治研究丛书》《丛书》每年将采撷一些较有质量和应用价值的研究成果结集出版,旨在为上海市、兄弟省市的同行们搭建一个学术交流和成果展示的平台。同时,为在政府法制部门营造一种务实的、探索的、创新的学术风气发挥应有的作用,为政府法制工作的实践提供有益的经验和理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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