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1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作者:[美] 保罗·奥斯特 页数:284 译者:焦晓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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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六天前,一名男子在威斯康星州北部的一条公路边将自己炸死……”这个由彼得·阿伦讲述的故事就这么开始了,故事的主人公是他的挚友本杰明·萨克斯。十五年前的一场作品朗读会,让两人结为莫逆之交,并在创作上相互提携。萨克斯拥有令彼得嫉妒的婚姻,拥有令彼得羡慕的智慧。然而一次意外的坠楼事件差点要了萨克斯的命,之后他就失踪了。再次见面时,彼得发现萨克斯就是破坏全美各地自由女神像的“自由幽灵”。现在,彼得必须将导致萨克斯之死的人生线索拼接起来。他惟一的目标,是在案件调查员公布所谓的“真相”报告前,抢先将事实经过讲述出来。
作者简介
保罗·奥斯特(Paul Auster,1947—),生于新泽西州的纽渥克市。在哥伦比亚大学念英文暨比较文学系,并获同校硕士学位。奥斯特于1990年获美国文学与艺术学院颁发“莫顿·道文·萨伯奖”,1991年以《机缘乐章》获国际笔会福克纳文学奖提名,1993年以《巨兽》获法国麦迪西文学大奖,2006年10月获颁阿斯图里亚斯王子文学奖。作品除了小说《月宫》、《纽约三部曲》、《幻影书》、《神谕之夜》、《密室中的旅行》等,还包括回忆录《孤独及其所创造的》、评论集《饥渴的艺术》及诗集《烟灭》。他的作品已被译成三十多种语言。
章节摘录
我们初次见面,是在一个下雪天。在那之后,已经过去十五年了,但我仍然能够随时回忆起当时的情形。我忘记了许许多多的事情,但我仍然清楚地记得与萨克斯的那次会面,就跟自己生活中的其他事情一样清楚。 那是2月或3月的一个周六下午,我们俩应邀到西村的一家酒吧,为自己的作品做联合朗诵会。我从未听说过萨克斯的名字,但给我打电话的人匆匆忙忙,没时间在电话上回答我的问题。“他是个小说家,”她说,“他的第一部小说两年前出版。”她是周三晚上打的电话,距预定举行朗诵会的时间仅三天,她的声音有种近乎惊慌失措的语气。本来诗人迈克尔·帕尔默要参加周六的朗诵会,他刚刚取消了纽约之行。她想知道我是否愿意暂时代替他。这算是拐弯抹角的邀请,但我告诉她我愿意去。那时候我发表的作品还不多——只在一些小杂志上发表过六七篇短篇小说,再就是少量普通的文章和书评——人们还没到非要听我朗读这些东西的地步。就这样,我接受这个疲惫不堪的女人的提议,在接下来两天里,我自己也陷入恐慌,狂乱地从我为数不多的短篇小说中搜寻一点拿得出手的东西,搜寻一篇好得足以向满屋陌生人显露的豆腐块。周五下午,我去几家书店询问萨克斯的小说。在我与他见面之前,我似乎最好应该先对他有所了解。但那本书已经是两年前的老书了,几家书店都没有库存。 天公不作美,偏偏周五晚上从中西部刮来一场大暴雪,到周六早上,城里的积雪就有一英尺半那么厚了。这时,理智的做法是联系那个打电话给我的女人,但我傻乎乎地忘了问她的电话号码,我等到下午1点多还没接到她的消息,便认为自己应该尽快进城去。我把自个儿包裹在大衣和防水套鞋里面,将我最新的一篇小说手稿塞进上衣口袋,然后便艰难地走到滨河公路,朝位于第一一六大街和百老汇的地铁站走去。那时天开始放晴,但大街和人行道上都堆满了雪,路上几乎没有车辆。几辆小轿车和卡车被扔在路缘高高的雪堆里,不时会有一辆孤单的车子举步维艰地驶过,每次司机遇到红灯想停车都会打滑失控。通常我很喜欢看这种混乱场面,但那天的天气实在太冷,我都不敢从围巾里探出鼻子来。天亮以后,气温直线下降,到这会儿,空气寒冷刺骨,从哈德逊河上刮来阵阵狂风,实际上是风推着我走过大街。到我抵达地铁站时,我已经快要冻僵了。不管怎样,地铁似乎仍在运行,这让我感到吃惊。当我走下台阶买车票时,我还以为朗诵会将照旧举行。 下午2点10分,我总算到达纳什酒吧。这里仍在开门营业,但在我的眼睛适应室内的阴暗后,我才发现里面空无一人。一个穿着白色围裙的男侍者站在吧台后面,有条不紊地用红毛巾擦酒杯。他肌肉发达,大约四十岁。他凝神注视着我走上前去,仿佛为我打破他的寂寞而觉得有些遗憾。 “大约二十分钟后,这里是不是有场朗诵会·”我问道。话一出口,我就感觉自己像个傻瓜。 “取消了,”那个侍者说,“今天外面到处是雪泥,不大可能举行。诗歌虽然美妙,也不值得为它冻掉屁股啊。” 我坐到高脚凳上,要了一杯波旁威士忌。在雪地里走了一趟,我到现在还冻得直哆嗦,在冒险走出门外之前,我得先暖暖身子。我两口就喝光了这杯酒,接着又让侍者斟满一杯,因为第一杯尝起来挺不错。就在我喝第二杯波旁时,又一位顾客走进酒吧。他是位特别瘦削的高个儿青年,狭长的脸上留着一副棕色的大胡子。我望着他,他在地板上跺了几下靴子,拍了拍戴着手套的双手,因为寒冷而发出沉重的呼吸声。毫无疑问,他的样子显得有些奇怪——他矗立在那里,穿着件破旧的外套,头上戴着一顶纽约尼克斯队的棒球帽,再用一条藏青色的围巾从上到下将帽子和下巴包裹起来,以保护耳朵。我觉得他看起来就像个牙疼的人,或者像个饿得半死的俄国士兵,被困在斯大林格勒的郊外。这两个形象飞快地从我的脑海闪过,第一个滑稽,第二个凄凉。尽管他的整套服装可笑,他的目光里却有些狂热,那种热烈能抑制任何嘲笑他的欲望。他很像伊卡博德·克兰[1]电影《无头骑士》里的人物。——译者注。下同[1] ,或许吧,但也像约翰·布朗。一旦你忽视他的装束,忽视他如篮球队前锋般瘦长的身材,你就会看到一个迥然不同的人:这个人把周围的一切尽收眼底,脑子里仿佛有一千个齿轮在转动。 他在门口站了片刻,审视空荡荡的房间,然后朝侍者走去,提出一个问题,跟我十分钟前所提的问题差不多。侍者的回答也跟我得到的差不多,不过这次用拇指做了个手势,朝我所在的吧台末端指了指。“那位来这里也是为了朗诵会,”他说,“或许今天纽约只有你们俩才会疯狂到出门。” “不完全是,”那个用围巾裹着脑袋的人说道,“你忘记把自己也算进来了。” “我没忘记,”侍者说,“只是不能把我算在内。您知道,我不得不到这里来,而你们不是非来不可。就是这么回事,如果我不来,就会丢掉工作。” “不过我来这里也是为了工作,”对方说道,“他们告诉我说,我会挣到五十美元。现在他们又取消了朗诵会,我还得把地铁车费赔进去。” “哦,那么说可就不一样了,”侍者说,“如果预定你来朗诵,我猜也不能把你算在内了。” “现在全城就剩一位不必出门的出门人了。” “如果你们说的是我,”我终于加入他们的谈话,“那么你们的名单上可就空无一人了。” 那个头上裹着围巾的人扭头对我笑道:“啊,如此说来,您就是彼得·阿伦了,对吗·” “我想是的,”我说,“不过,如果我是彼得·阿伦,那么您肯定就是本杰明·萨克斯了。” “正是在下。”萨克斯说着,发出一声自嘲的短促笑声。他朝我坐的地方走过来,伸出右手。“我很高兴您在这里,”他说,“我最近在读您的作品,一直盼望与您见面。” 我们的友谊就这样开始了——十五年前,坐在那个空荡荡的酒吧里,彼此为对方买饮料,直到我们俩都把钱花光。那次见面可能持续了三四个小时,因为我清楚地记得,当我们终于趔趔趄趄地走到外面的冰天雪地时,夜幕已经降临。现在萨克斯已经死了,我发现,回忆他当时的模样,想起初次会面时他对我倾泻而出的慷慨、幽默和睿智,令我难以承受。不管事实如何,我都很难想像那天和我一起坐在酒吧的人,就是最终在上周将自己毁于一旦的人。对他来说,从彼到此的旅程必定十分漫长、恐怖、充满痛苦,想起这些我就忍不住想哭。在十五年的时间里,萨克斯从生命的一端走到另一端,等他到达人生终点时,我怀疑他是否还知道自己是谁。两端之间如此遥远,他不可能记得起点位于何处。 “通常我总会设法跟上最新的形势。”他说着,从下巴下面解开围巾,顺便取下棒球帽,脱掉棕色长外套。他将这堆衣物扔到旁边的凳子上,然后坐下。“在两个星期之前,我从未听说过你。现在,突然之间,你一下子冒了出来,似乎到处都能看到你的名字。首先,我偶然见到你对雨果·鲍尔日记的评论,我认为那是篇非常精彩的小文章,论述机敏而精到,对相关问题作出了绝妙的回应。我并不赞成你的所有观点,但你能自圆其说,你对自己所站的立场非常严肃,我很敬重这一点。我心里想,这家伙过于信奉艺术了,但至少他知道自己站在什么位置,而且足够明智,承认可能存在其他观点。接着,又过了三四天,邮递员送来一份杂志,我打开它,第一眼看到的就是署着你名字的一篇短篇小说,《秘密代码》,就是那篇关于一个学生不断发现写在建筑物墙壁上的信息的小说。我喜欢它,非常喜欢,读了三遍。这个彼得·阿伦是谁·我想知道,他藏在什么地方·当那个叫凯西什么的人告诉我帕尔默放弃了朗诵会时,我建议她跟你联系。” “这么说把我拖到这里来是你的责任了。”我说道,他那些慷慨的称赞把我惊得张口结舌,只能作出这么无力的回答。 “唉,我得承认这没有按我们的想法进行。” “或许这样也不坏,”我说,“至少我不用站在黑暗中,听我哆哆嗦嗦的膝盖互相碰撞。总算还有点好处。” “这么说是天公作美了。” “不错,命运女神救我一命。” “我很高兴你逃脱了折磨。我可不想为此而良心受到谴责。” “但是谢谢你让我受到邀请。这对我来说意义重大,事实上,我非常感激你。” “我这么做可不是为了得到你的感激。我很好奇,迟早我自己也会跟你联系。不过当时机遇从天而降,我觉得这种方式更优雅。” “于是我就来到这里,跟皮尔里海军上将[1]原名罗伯特·皮尔里(RobertPeary,1856—1920),美国探险家,声称自己是第一个踏上北极大陆的人。[1]本人一起待在北极。至少我该请你喝一杯吧。” “我接受你的好意,但有个条件。你必须首先回答我的问题。” “非常乐意,只要你告诉我想问什么。我记得你好像没跟我提出问题。” “我当然提问了。我问你把自己藏在什么地方。或许我搞错了,但我猜测你在纽约待的时间不长。” “我以前住在这里,后来离开了,才回来五六个月。” “你跑到哪里去了·” “法国。我在那里生活了近五年时间。” “这就是了,可是你究竟为什么想去法国生活呢·” “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我就想去个跟这里不同的地方。” “你不是去读书·你不是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什么热门的国际律师事务所工作·” “不是,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我挣的钱差不多仅够糊口。” “老式的移居海外冒险记,是吗·年轻的美国作家前往巴黎,去寻找文化和漂亮女人,体验坐在咖啡厅里抽烈性雪茄的感觉。” “也不是那样的。我觉得自己需要一点畅然呼吸的空间,仅此而已。我选择法国是因为我会说法语。如果我会说塞尔维亚—克罗地亚语,说不定就去南斯拉夫了。” “于是你就离开,如你所言,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那么你回来是不是出于什么特别的原因呢·” “去年夏天的一个早上,我从睡梦中醒来,告诉自己说该回家了。就是那样。我突然觉得自己在那里待的时间够长了。我猜是因为好几年没玩棒球了吧。如果双杀和本垒打没有你的份,你就会觉得精神枯萎。” “那你还没有再次离开的计划吧·” “没有,我想还没有。不管我去那里是想证明什么,现在都觉得无关紧要了。” “或许你已经证明了。” “也有可能吧。或许这个问题还可以换一种方式表达。或许我从头至尾使用的都是错误的措辞。” “好吧,”萨克斯说着,突然用手拍了拍吧台,“我现在就喝一杯吧。我开始觉得心满意足了,这总是让我感到口渴。” “你想喝什么·” “跟你一样,”他说,甚至懒得问问我喝的是什么,“反正侍者要过来一趟,那就让他再给你倒一杯,我们应该干一杯才对,这毕竟是你衣锦还乡,我们得按美国的样式欢迎你归来。” 从没有任何人像萨克斯那天下午那样解除我的武装。他从一开始就像个扫荡犯罪集团的执法人员,携风挟雨地横扫我最隐秘的地牢和藏身之处,打开一道道紧锁的大门。后来我才了解到,这是他的典型举动,差不多是他在世间穿行无阻的经典例子。没有拐弯抹角,没有拘礼客套——卷起袖子就开始交谈。跟完全陌生的人拉话,直截了当地提出别人不敢开口的问题,并且十有八九不会惹人厌烦,对他来说,这简直就是小菜一碟。你觉得他不了解人情世故,因为他没有丝毫难为情,他期望每个人都跟他一样坦诚。然而,他的追根究底总显得不带什么个人色彩,仿佛他只是为了解决自己考虑的知性问题,并不是想和你建立个人联系。这让他的言辞带有某种抽象意味,并且会激起信任,让你心甘情愿地把有时自己都不愿面对的事情告诉他。他从不对自己碰到的任何人评头论足,从不高高在上地对待任何人,从不因为人们的地位而将他们分为三六九等。酒吧侍者和作家都同样会激起他的兴趣,如果那天我没出现,他很可能会跟侍者聊上两小时,而同样那个人,我跟他说的话还不到十个字。萨克斯不由自主地把交谈对象设想为非常聪明的人,因此将自己拥有的尊严感和尊贵感赋予对方。我认为这是他最让我敬佩之处,他拥有发掘出别人最大优点的技巧。人们往往把他当做邂逅的怪人,一个迟钝、刻板的人,心不在焉,总是因为一些含糊的想法,因为专注的事情,而分散注意力。然而,一次又一次,他会显露出一百个专心致志的迹象,让你大吃一惊。就像世上的所有人一样,他设法将各种互相矛盾的特点结合在单一而完整的外表中,只是,很可能他在这方面甚于他人。不管他身在何处,都总是显得无拘无束,与周围环境融为一体。不过,我很少碰到谁像他这么笨拙,这么粗手大脚,这么不善于处理最简单的动作。在那天下午的整个谈话过程中,他不断把酒吧凳子上的衣物碰到地上,至少有六七次,有一次,当他弯腰捡衣服时,还把头撞到了吧台上。可我后来却发现,萨克斯是一名优秀的运动员。他曾经是中学篮球队的主要投球手,这些年里,在我们俩玩的各种双人对峙游戏中,我最多只击败过他一两次。他很饶舌,说话的方式常常显得随意,不过他的写作却以言简意赅、用语贴切见长,在使用流行语方面有真正的天才。因此,他居然搞写作,这时常让我觉得迷惑。他老是外出,老是被他人吸引,老是喜欢混杂于人群之中,我认为这些都不适合写作这种孤独的职业。但孤独也并不妨碍他,他怀着极大的自制力和热情投入工作,有时为了完成一个计划会一连蛰居数周。按照萨克斯这样的个性,以及他让自己这些不同侧面保持活跃的独特方式,你绝不会想到他会结婚。他似乎太不着边际,根本不适合家庭生活,他对谁都一视同仁,这种感情似乎也令他无法和任何人保持亲密关系。但萨克斯很早就结婚了,比我认识的其他人都早,并且他让这桩婚姻保持了将近二十年。而范妮看起来也不是特别适合做萨克斯的妻子。如果他非结婚不可,我想像他妻子也是那种温柔和顺的贤妻良母,那种满足地站在丈夫阴影里的女人,投入地保护大男孩似的丈夫免受日常生活的实际问题烦扰。但范妮压根儿就不是这种女人。萨克斯的伴侣完全跟他是一类人,是个复杂而绝顶聪明的女人,拥有自己独立的生活,萨克斯之所以能跟她一起过那么多年,不过是因为他为此竭尽全力,因为他拥有巨大的天才理解她,让她自己保持平衡。萨克斯温和的脾气无疑有助于这桩婚姻,但我并不想过分强调他性格中的这个侧面。尽管他温文尔雅,但他的思想却独断专横,有好几次在野蛮的冲动中大发雷霆,怒火爆发,确实很可怕。这些愤怒与其说是针对自己关心的人,不如说是针对整个世界。世间的愚行令他惊骇,破坏了他的欢快和好脾气,你有时能感觉到他内心积聚着深不可测的偏狭和轻蔑。他写的所有东西几乎都有种执拗的、严阵以待的意味,这些年来,逐渐让他落下麻烦制造者的名声。我想他是罪有应得,但归根到底这只是他个性中的一小方面。很难对他下个定性的结论。在这方面,萨克斯太不可预测,太豁达、狡黠,新想法太多,无法在一个位置保持太久。我有时发现和他在一起非常疲惫,但绝不会无聊。在十五年时间里,萨克斯让我一直充满活力,不断向我提出挑战,刺激我,当我坐在这里试图搞清楚他是怎样一个人时,我很难想像,没有他,我的生活会是什么样子。 “你将我置于不利地位,”说着,我从重新斟满的杯子里啜饮了一口波旁,“你几乎读过我写的每一个字,而我却没读过你写的一行字。生活在法国的确有其好处,但无法随时了解美国出版的新书。” “你没有错过多少,”萨克斯说,“我向你发誓。” “但我仍然觉得尴尬,除了题目,我对你的书一无所知。” “我要送你一本。然后你就找不到借口不去读了。” “我昨天到几家书店找过……” “那就是了,省下你的钱吧。我大约有一百本,我很高兴摆脱它们。” “如果我不会喝得烂醉,今晚就会开始拜读。” “没必要着急。不过是本小说罢了,你不该过于看重它。” “我一直很看重小说,尤其是作者送给我的小说。” “唉,这个作者写那本书的时候还很年轻。实际上,或许太年轻了,有时他都后悔出版那本书。” “可是你计划今天下午在朗诵会上读它。这么说它还不至于那么糟糕。” “我并不是说它很糟糕,只是太幼稚了,仅此而已。过于文学化,过于自作聪明。我甚至难以想像自己现在会写出那种东西。如果说如今我对它还有点兴趣,那只是因为写书的地方令我难忘。书本身并不重要,但我觉得自己仍然留恋它诞生的地方。” “那是什么地方·” “监狱。我是在监狱开始写那本书的。” “你是说真正的监狱·有紧锁的牢房和铁栏·衬衫前面还印着数字·” “是的,一所真正的监狱。康涅狄格州丹伯里的联邦监狱。我在那所‘旅馆’做了十七个月的房客。” “我的天。你怎么搞的,居然跑到那里去。” “事情很简单,真的。当他们招我入伍时,我拒绝参军。” “你是出于良心反对服兵役吗·” “我希望是那种反对者,但他们拒绝了我的申请。我敢肯定你了解这种事情——如果你属于某种宣扬和平主义且反对一切战争的教派,军方倒有可能考虑免除你的兵役。但我并非教友派信徒或基督复临安息日会的教徒,事实上我也并不反对所有战争,我只反对那场战争。不幸的是,他们就想让我参加那场战争。” “但怎么会入狱呢·你还有其他选择,可以去加拿大、瑞典,甚至法国。好几千人跑到那些地方去。” “因为我是个顽固透顶的浑蛋,就是这么回事。我不想逃跑。我觉得自己有责任站出来,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他们。除非我已经穷途末路,否则我就没法那么做。” “于是他们就倾听你崇高的道白,然后还是把你关了起来。” “当然,但值得那么做。” “也许吧。可那十七个月肯定很可怕。” “并没有你想像的那么糟糕。你在那里不用担心任何事情。你能获得一日三餐,你不必自己洗衣服,你的整个生活都被预先安排好了。你会为他们给你的自由感到惊讶。” “真高兴你还能拿这开玩笑。” “我不是开玩笑。嗯,或许有那么一点。但我没有你想像的那么受苦。丹伯里不是阿提克或圣昆丁那样的噩梦监狱。大多数囚犯都是因为‘白领犯罪’进去的,比如贪污、骗税、做假账等。我被送到那里算幸运了,但我的主要优势在于自己是有心理准备。我的案子拖延了几个月,我知道自己会输,所以就有时间让自己接受入狱的想法。我可不像那种伤心欲绝的家伙,闷闷不乐地数着日子过活,每晚上床睡觉之前都在日历上划掉一天。我在里面的时候,我告诉自己要接受现实:这就是你现在生活的地方,老伙计。我的生活圈子的边界缩小了,但我仍然活着,只要我还能继续呼吸、放屁、胡思乱想,我身在何处又有什么关系呢·” “不同寻常。” “不,没有什么不同寻常。这就像亨尼·扬曼说的笑话。丈夫回家,走进起居室,看到烟灰缸里有支点燃的雪茄。他问妻子是怎么回事,但她假装不知道。满腹疑问的丈夫开始搜索房子。他走进卧室,打开壁橱,发现里面有个陌生男人。‘你待在我的壁橱里干什么·’丈夫问道。那人哆哆嗦嗦,浑身都被汗水湿透了,结结巴巴地回答说,‘我不知道,每个人都得有个地方待。’” “好吧,我明白了。但你待的那个壁橱肯定有些粗野的方面,不可能总是令人愉快吧。” “确实也有若干危险的时刻,我承认。但我学会善待自己了。在我生命中,那是我的滑稽相貌发挥作用的时期。没人知道怎么对待我,过了一阵子,我设法让其他大多数囚犯确信我发疯了。你会惊讶地发现,如果别人以为你是个疯子,他们会多么彻底地避免打扰你。一旦你眼睛里有那种神色,它就能保护你避开麻烦。” “这一切都只是因为你想坚持自己的原则。” “事情没那么坏。至少我一直都明白自己为什么在那里面。我不必用悔恨折磨自己。” “跟你相比,我算幸运。因为哮喘,我无法通过体检,并且再也不用考虑这事。” “于是你去了法国,我去了监狱。我们都去过某个地方,后来又都回到这里。据我所知,我们现在还坐在同一个地方。” “这也算看待那些事情的一种方式吧。” “这是看待那些事情的惟一方式。我们是殊途同归。” 我们又添了一巡酒。然后一添再添,一次次注满酒杯。侍者免费请我们喝了两杯,这个好意的举动很快得到回报,我们也请他喝了一杯。随后,酒吧逐渐挤满了顾客,我们离开吧台,远远地坐在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我们谈论的事情我没能全部记住,但我对那次谈话的开端比结尾印象深刻。到我们离开前的半个钟头或四十五分钟,我们身体里装了那么多波旁酒,实际上,我开始觉得有麻烦了。这种事情从未发生在我身上,我不知道该怎样让眼前模糊的世界变得清晰起来,每次我望着萨克斯,都会看到两个他。眨眼也无济于事,摇晃脑袋只会让我更晕乎。萨克斯变成拥有两个脑袋两张嘴的人,当我最终站起来离开酒吧时,我只记得,在我即将摔倒那一刹那,他用四只胳膊接住了我。那天下午有那么多萨克斯或许不是坏事,当时我简直就是个沉重的负担,我怀疑一个人能否扛得动我。 我只能讲述自己知道的事情,自己的亲眼所见、亲耳所闻。除了范妮,我可能比其他任何人都更接近萨克斯,但这并不能让我成为对其生活细节了如指掌的专家。我遇到他时,他已经年近三十。我们俩都很少谈到自己的过去。对我而言,他的童年大部分仍是一个谜。这些年来,他有几次偶然提到他的父母和姐妹,除此之外,我对他的家人一无所知。如果条件允许,我现在愿意说说这些人中的几个,并尽可能地将许多认识上的空白填满。但我所处的位置不允许我一一搜寻萨克斯的小学老师和中学朋友,采访他的表亲堂亲、大学同学和一起蹲监狱的人。我没有足够时间去做这些事情,因为我不得不加快工作进度,我只能依靠回忆来记录往事。这并不是说我的回忆应该受到怀疑,也不是说我了解的萨克斯的那些事情有任何虚假或污点,但我不想让这本书拥有它不具备的特征。它没有任何确定无疑之处,它不是传记或详尽的心理描写。尽管在我们多年的友谊中,萨克斯向我吐露了许多事情,我也只能说这本书是对他本来面貌的片面理解。我想要讲述有关他的事实,尽可能忠实地记录那些回忆,但我无法否认自己有可能搞错,真正的事实有可能跟我想像的大相径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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