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研究的新视角

出版时间:2008-11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作者:汤啸天 主编  页数:325  字数:393000  

前言

中华民族具有悠久的学术文化传统,两千年前儒家经典《大学》即倡言“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其意即蕴涵着彰扬学术、探索真理。而《中庸》论道:“博学之、慎思之、审问之、明辨之、笃行之”,则阐释了学术研究的治学精神以及达到真实无妄境界的必由之路。因此,从对世界历史进程的审视与洞察来看,社会发展、科学昌明、思想进步,从来都离不开学术科研力量与成就的滋养与推动。大学是国家与社会发展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而科学研究的水平则又体现了大学的办学水平和综合实力,是一所现代大学的重要标志。因此,一个大学的学术氛围,不仅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引导着学校的科研状态,而且渗透和浸润着这个大学追求真理的精神信念。这正如英国教育思想家纽曼所言,大学是一切知识和科学、事实和原理、探索与发现、实验与思索的高级力量,它态度自由中立,传授普遍知识,描绘理智疆域,但绝不屈服于任何一方。大学的使命应是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服务社会;高等教育发展的核心是学术和人才。因此,大学应成为理论创新、知识创新和科技创新的重要基地,在国家创新体系中应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和意义。上海政法学院是一所正在迅速兴起的大学,学院注重内涵建设和综合协调发展,现已有法学、政治学、社会学、经济学、管理学、语言学等学科专业。学院以“刻苦、求实、开拓、创新”为校训,这既是学校办学理念的集中体现,也是学校学术精神的象征。这一校训,不仅大力倡导复合型人才培养,注重充分发挥个性特色与自我价值实现,提供自由选择学习机会,努力使学子们于学业感悟中启迪思想、升华精神、与时俱进,而且积极提倡拓展学术创新空间,注重交叉学科、边缘学科的研究,致力于对富有挑战性的哲学社会科学问题的思考与批判,探求科学与人文的交融与整合。“上海政法学院学术文库”正是在这一精神理念引领下出版问世的。

内容概要

本书围绕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以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与诉讼参与人权利的合理配置为主线,对我国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进行了比较研究,分析了我国侦查权、强制措施、检察权、审判权制度构架的得失,提出了完善的建议。研究中所涉及的内容是近年来学术界与实务界所关注的新课题、新问题、新举措,如强制措施的救济、检察权的配置、审判委员会制度的改革、举报人的保护、和解不起诉制度、社区矫正和被害人国家补偿制度的建立等。同时,还涉及诱惑侦察、沉默权、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传媒与司法的关系等诉讼法学领域的前沿问题。作者采用比较和实证相结合的研究方法,较为全面地进行法理阐述,资料翔实,论证严密,得出的结论令人信服,体现了理论创新和方法创新。本书具有视角新、视野宽、视点实的特点,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较高,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和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具有一定的推动意义。

作者简介

汤啸天,男,编审,现任上海政法学院发展规划处处长兼高等教育研究所所长,中国犯罪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上海市法学会副秘书长,上海市法治研究会副秘书长,《上海法学研究》编辑委员会副主任等。著有《信访制度改革研究》等学术专著8部,发表论文90余篇。

书籍目录

总序序言第一章  刑事诉讼权力的边界与制约  第一节  刑事诉讼中的国家权力与人权    一、国家权力来源于公民的委托    二、国家权力运作的本意在于为民谋利    三、国家权力必须在法定的边界内行使  第二节  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的划界    一、控审分离——控诉权与审判权的界限    二、侦检一体化——控诉权的内部分工  第三节  刑事诉讼中国家权力的制约机制    一、以权利制约权力    二、以权力制约权力    三、以程序制约权力    四、以传媒监督制约权力第二章  刑事诉讼之基侦查权研究  第一节  侦查的基本范畴    一、侦查的涵义    二、侦查的功能    三、我国侦查权研究的现状  第二节  侦查权的分配    一、侦查权配置的前提    二、我国现行侦查权的分配特点  第三节  侦查权分配的比较分析    一、英美侦查权分配的类型简介    二、我国侦查权配置的缺陷  第四节  完善我国侦查权配置的思路    一、转变诉讼观念,加强权利保障意识    二、调整侦查程序之基本结构,引入司法控制    三、强化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提高防御侵害的能力    四、建立非法证据的排除规则,规范侦查行为    五、设立司法救济制度,畅通权利救济渠道    六、实行拘留、逮捕权与羁押权的分离    七、切实保障人权,通过改革树立法律权威第三章  从比较研究中看强制措施的改革  第一节  强制措施的概念、性质和种类    一、强制措施的概念、性质    二、强制措施的种类  第二节  强制措施的主体    一、决定机关    二、执行机关  第三节  强制措施的限制    一、法律保留原则    二、比例原则  第四节  强制措施的救济    一、事前审查机制    二、事后审查机制    三、证据禁止规则  第五节  我国强制措施存在的问题及完善方案    一、我国强制措施存在的主要问题    ……第四章  对检察权的比较研究第五章  刑事审判权研究第六章  对被害人相关制度的研究第七章  诱惑侦查亟待规范第八章  沉默权制度在我国的探索第九章  制定“举报法”的建议第十章  对排除非法证据的思考第十一章  从“暂缓起诉”到“和解不起诉”第十二章  社区轿正与社会工作的整合第十三章  刑事辩护律师执业环境的改善第十四章  新闻媒体与司法的互动双赢后记

章节摘录

(五)犯罪嫌疑人自我辩护难有所为,律师辩护困难重重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面对的是拥有国家公权力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在诉讼地位上天然处于弱势地位。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各国法律赋予了被追诉的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具备一定的权利,比如规定犯罪嫌疑人享有被告知权、获得律师帮助权、律师在场权、控告权、申诉权等等。但是,相比较而言,我国法律在这方面的规定显得不尽完善。犯罪嫌疑人一旦被采取强制措施而限制了人身自由,其与外界的联系便由此隔断,其基本的案件知情权无法保证,致使其无法了解案件进展的情况,自我辩护难有所为。由于法律未能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合理的制度保障,犯罪嫌疑人在面临权利受到侵犯的场合亦不能有所作为。我国法律没有为犯罪嫌疑人设置沉默权,犯罪嫌疑人不仅不能利用沉默权来防卫自己,反而必须按照法律精神“如实回答”侦查人员的讯问,否则将被斥之为“抗拒”。国外所谓控辩双方“平等武装”的情形在我国难得一见。我国《刑事诉讼法》第37条就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作出了规定。辩护律师经证人或者其它有关单位和个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收集、调取证据,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出庭作证。辩护律师经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许可,并且经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同意,可以向他们收集与本案有关的材料。这种规定一方面可以有利于保护证人、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不当侵扰,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也增加了辩护律师调查取证的难度与阻力。实践中,一些单位与个人正是以这条规定为由,阻却辩护律师进行案件调查。如此严格地限制律师的调查权,实质是从事实、证据方面架空了辩护权。④《刑事诉讼法》第96条、六部委《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的有关司法解释均规定了律师有权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了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之外,侦查机关应在律师提出会见申请的48小时内安排会见,“涉黑”案件等特殊类型的案件也应在5日之内安排会见。然而,事实上,司法实践中,侦查机关总是对法律法规视而不见,想尽各种办法,故意为难辩护律师,避免或者拖延辩护律师与犯罪嫌疑人见面。《刑事诉讼法》第75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的律师及其它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超过法定期限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后记

本书是自讨苦吃的产物。当前,刑事诉讼法学的学科体系逐渐从注释法学转向理论法学,研究领域不断拓宽,研究方法趋于多样化,理论研究与实践的互动更为紧密。我们斗胆将本书称为《刑事诉讼研究的新视角》首先是出于自我激励,向自己提出了自我超越的要求,至于“新视角”在实际上达到的水准,还有待历史的评说。就我们作者自身而言,人生能有几回搏,我们已经向着“更高、更快、更强”的目标冲刺,在探索中实践了“想干事、能干事、能干成事”的历程,在奋斗中享受了拼搏的乐趣。本书是再接再厉的探索。2005年8月,我和我的同仁申报了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市级项目《刑事诉讼权力配置与制约》。2007年10月项目完成后,恰逢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之需,又马不停蹄地进行深化研究,历经艰辛,形成了《刑事诉讼研究的新视角》,作为上海政法学院学术文库之一。可以肯定地说,本人工作之忙,早已长期处于“披星戴月”的状态,能够利用的只有睡眠时间。有些文稿又不得不由我改写、补写乃至重写,我之所以能够坚持不懈地主持这一课题研究,既是社会责任使然,也是被“参与比金牌更重要”的奥运精神所鼓舞。本书是集体智慧的结晶。本人作为主编,承担了总体设计、篇章安排、关系协调、统稿修改等全部工作。我的好友姚建龙博士以贡献其智力成果的方式,给我以支持。初稿完成后,华东政法大学副校长叶青教授和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的周伟教授进行了认真的评阅,给予了热情的鼓励,提出了中肯的意见。令人惋惜的是,周伟教授在为本研究写出热情洋溢的评语后不久,于2008年4月17日英年早逝。愿本书的出版也能表达我对周伟教授的深深怀念。我特别要感谢的是挚友中国人民大学的何家弘教授欣然作序,对本书给予高度评价,并就学术研究提出了“视角新、视野宽、视点实”的要求。作为一个成员来自各方面的研究团队,合作只能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初稿完成后,同仁们又对文稿进行了反复修改,敬业精神令我感动。全书按照各章的先后,撰稿分工如下,其中有些章节的文字系多人撰稿,由我再加工组合而成,署名时按照贡献大小为序。

编辑推荐

《刑事诉讼研究的新视角》具有视角新、视野宽、视点实的特点,学术价值和社会价值较高,对我国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和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具有一定的推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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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1条)

 
 

  •   实用、新颖。对于论文写作很有帮助。开阔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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