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释义

出版时间:2008-1  出版社:上海人民出版社  作者: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编  页数:204  字数:115000  

内容概要

《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对上海市进一步推进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工作的开展,对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从而推进和谐社会的建设,必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本书的编写是为了配合《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推进条例的争取贯彻实施,准确、通俗、详细地阐述了立法的原意以及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     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这两部法律法规,指导工会主动、依法、科学地开展维权工作,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编写了《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释义》,对条例的立法背景、立法原则进行说明,并对每一条进行解读。    本书力求准确、通俗、详细地阐述立法的愿意以及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尽量使这本释义具有指导性、实用性。

书籍目录

序前言第一部分  释义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集体协商  第三章  集体合同  第四章  行业性和区域性集体合同    第五章  争议的处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第二部分  附录  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  关于《上海市集体合同若干规定(草案)》的说明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上海市集体合同若干规定(草案)》的审议意见报告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上海市集体合同若干规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关于《上海市集体合同条例(草案)》(修改稿)修改情况的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摘要)  上海市工会条例(摘要)  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摘要)  集体合同规定

章节摘录

  集体合同规定  (2003年12月30日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7次部务会议通过,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之间进行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所称专项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集体协商的某项内容签订的专项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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