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4 出版社:辽宁人民出版社 作者:马广 页数:284 字数:2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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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她对他说: 我理解你内心的感情和想法,我也能感受到你的寂寞和迷茫。如果你不爱我,像一个陌生男人爱一个陌生女人那样爱我,我也不会强迫你留在我身边,我更不会对你死缠乱打或者以死相挟,因为我还有我的妈妈,我像爱你一样爱她,你并不是我生命的全部,你和她一起才是我的一切,所以即使没有了你,我还是会努力做出很快乐的样子活下去,因为我不会把妈妈一个人孤零零的扔到这个世界上。但是如果你爱我,请你不要骗我,告诉我,然后留下来,直到不再爱我为止。 如果你不爱我,请你走吧,马上就走,从此远离我的视线,不要跟我说话,不要靠近我,也不要让妈妈带东西或者话语给我,不过你不能恨我,无论什么原因也不能恨我,因为我是在用生命来爱你,如果有一天你发现你有那么一丁点爱上我了,请你回来找我,我会一直爱你,等你,等着笑容满面的接纳你,为你做任何你要我做的事,直到我死。 他对他说: 在我看了姥姥和小姨的信之后,我突然想,不是妈妈,也不是爸爸,而是你,是你把我带到这个世界,因为你一个人觉得孤单寂寞,需要一个人来陪,所以我才来到这个世界,我降生到世上,不为别人,只为你。 我就是知道,我知道你的一切想法,你的爱,你的心思,你的寂寞,这些我都知道,透过你的眼睛,你的语调,你细微的动作,我就轻而易举的知道了这些,我有这个能力,不过不要问我为什么,当你试着把自己的生命当作另一个生命的恩赐,当你把自己的心和另一颗心死死的系在一起,你就会知道这些都是为什么。 他对她说: 无论是大还是小,是长还是短,流入大海或者隐匿在沙漠深处,我想,每条河都有应该有座湖泊作为他的源头,人生这条河又何尝不是。我们的十八岁和以前的光阴便是我们人生之河源头的那座湖泊,那里有细沙的底,清冽的水,其中有各种各样的鱼,有绿色的水草,红色的莲花,白天有娇柔的阳光,夜晚有沉静的月影,即使是雨,也是绵绵的细雨,就算有风,也是徐徐的清风,多美的湖啊,不曾有人愿意离开,可是河水总要流下去,无论是高山阻隔还是沟壑连绵,都要义无反顾的流下去,只要我们的心里永远念着那座湖泊,沿途的便都是转瞬的风景。 她对他说: 现在我以十八岁林达的身份对十八岁的丰子华说,我爱你,就像妹妹爱哥哥一样爱你,子彩有多爱你,我就有多爱你,甚至比他还爱你,所以你要像哥哥爱妹妹那样爱我,保护我,疼我,宠着我。 她对他说: 那你带我去兜风吧,然后找一个不夜店,要名字好听灯火辉煌服务生漂亮的,我们坐到里面喝咖啡吃小点心,谈谈人生,理想,过去和将来,再谈谈情说说爱,天要亮的时候,我们去海边,迎着初升的太阳接吻。 就这么看着你我都觉得幸福,更何况可以天天和你在一起,做饭收拾房间,刷碗,暖被窝,一丝不挂的搂在一起睡觉,哈哈,我是不是好色?可是被人需要的感觉就是很幸福吗,小时候想像中的你,就像人们需要水和空气一样需要我。 他们是谁?她们是谁?他们和她们之间,有什么惊心动魄、让人荡气回肠的故事?更多精彩,尽在《风之恋》。 亲情、友情、爱情交织,诗情、画意、文采齐飞。 马广青春小说催泪第二弹,蓄势待发!
作者简介
马广,1983年1月3日生,B型血,摩羯座。本科为英语专业,研究生为影视编导专业。其小说2008年至今多次在《萌芽》上发表。
章节摘录
丰子华早早醒来,习惯性呆呆地望了一会儿房间的墙角,等待意识彻底苏醒,然后踢开被子,翻身下床,双脚落在地板上发出咚的一声,接着是脚丫子走在地板上吧唧吧唧的声音——他常常以省鞋的名义无论冬夏都光着脚在家里晃来晃去。小时候,他对赤脚便情有独钟,丢鞋更是家常便饭。 他走到窗前,拉开窗帘。外面刚蒙蒙亮,很重的晨雾,隔着玻璃窗望出去,整个城市仿佛不胜寒的仙境。一只小家雀儿落在街道对面银杏树光秃秃的树枝上,转着小脑袋四处张望。对于它们来说这个冬季并不是生活的好时间,如果有可能它们也一定希望自己能和熊一样冬眠。小家雀儿左右看看,拍着翅膀飞走了,没有人听见它扇动翅膀的声音,一切都还静悄悄的。 丰子华吧唧吧唧走到衣柜前,麻利地脱下睡衣,拿出运动服,三下五除二换上,又拿起毛线帽子,犹豫了一下,扭头看了看窗外,然后把帽子扔回衣柜。 站在大门外,丰子华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缓缓呼出白花花的热气。 简单活动了各个关节,他迎着淡金色的曦光慢慢地向东跑去,经过海蓝街,拐到复活路,最后到达明月广场。据说如果按大小排名,在全世界范同内,明月广场排进前三一点儿问题也没有;还据说,明月广场之所以叫明月广场,是因为晚上在飞机上看灯光全开的它像月亮。绕着明月广场又跑了一圈,丰子华才停下来。 从七岁那年起,无论春夏秋冬,只要天气允许,丰子华都要早起跑步。他是个精力旺盛的人,七岁以前,他妈妈和他姥姥一度怀疑他有多动症,没少带他去医院,那些不负责任的大夫也没少给他开营养药,结果使得他的精力更加旺盛,也就更好动了,后来一位好心的老中医出了让他早上起来跑步的主意,才让他摆脱了多动症的困扰。 一般情况下,精力旺盛到每天只需五小时睡眠甚至可以两天两夜不睡觉还一切如常的人是不会把旺盛的精力用在正经的事情上的,好比丰子华,在他一天所做的全部事情当中,只有晨练貌似正经。 丰子华坐在明月广场北出口的台阶上休息,把观察其他几位晨练者作为暂时的消遣。他曾经在这里救助过一个锻炼身体时犯心脏病的老爷子,背着老人奔着医院跑了半里地,然后才想到是可以打车的。冈为这件事,差那么一点儿,他就被评为那一年的市三好学生,无奈他的成绩实在是不堪示人,真被选上,他自己都会觉得不好意思。救人这件事对他最大的影响是每当他坐在台阶上休息的时候,潜意识里总是把还在跑步的人们当作随时都会犯病的心脏病病人。 他在台阶上坐了大概五分钟,一辆白色的宝马从东面驶来,停在他面前。他向司机笑了笑,打开车门坐上去。 这辆白色的宝马是他妈妈的车,司机姓孟,年龄与丰子华的父亲相仿,丰子华却叫他孟哥。孟哥的儿子叫孟星,是丰子华的同桌,丰子华叫他星哥。 “孟哥,昨天晚上看球没?” “没有。” “为什么不看,踢得可十净了。” “我可不像你那么精力旺盛。” “你不看,那星哥也别想看了。” “就算我看,他也不能看!” “其实你也想看,可嫂子要看电视剧,你们不敢打扰吧?” “说那么直接干什么。” “我们同病相怜啊。” “别套近乎,我知道你想干什么。” “孟哥,你是不是还有点儿困?”丰子华嘻嘻笑。 “想都别想!”孟哥笑着说。 “别这样!就让我开一会儿,你也好休息一下。”丰子华恳求道,脸上挂着讨好的笑容。 “不行!总经理说了,如果我再私自让你开车,就开除我。” “别骗我了。没事的,到我家街口我们再换回来,保准不让总经理发现,行吗?” “不行。”孟哥的语气已经没有了刚才的坚决。 “求你了,孟哥,孟叔,大爷。” 孟哥已经给丰子华的妈妈当了十几年的司机,他是看着丰子华和丰子彩哥俩长大的,对哥俩的爱好兴趣脾气都了如指掌。 “说好了,你可不能开得太快。”孟哥说着把车停了下来。 “明白!”丰子华迅速地打开车门,从前面跑到车的另一边,坐到司机的位子上。孟哥挪到副驾驶的位子。 “系上安全带!” “是!” 车一开起来,就被挂到三挡,跑到80迈,车外的东西呼啦啦地飞快向后倒去。 “慢点儿!开火箭呢?” 丰子华扭头看了看孟哥,自信地笑了笑,猛地又踩下油门。 对于开车,丰子华有着过人的天分,不大的时候就喜欢上车,放学的路上就喜欢看来来往往的汽车。他第一次开车是在十一岁,就是跟孟哥一起。那时是秋天,孟哥带了他还有丰子彩和孟星去明月广场放风筝,他趁孟哥不注意偷了车钥匙,凭着平时对孟哥开车的观察,就把车开动了,还绕着广场兜起风来。那一次孟哥被吓坏了,同时也让他吃惊不小。 汽车飞一般驶进海蓝街,之后速度慢慢地降了下来。距离丰子华家还有五十米的地方,汽车停下来,丰子华和孟哥飞速换了位子,可还是没能逃过丰子华妈妈的眼睛。 丰子华的妈妈是华彩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全市有名的女强人,在家里则完全是传统的贤妻良母。尽管家里有保姆,每天的早餐必是她亲自操持。正是由于一家人都习惯了她做的早餐口味,一旦她不在家,必然没有人吃早餐,在北京上大学的老大丰子光的胃病就是由于不能适应学校的早餐而不吃才得的。 丰子华和孟哥停车换位的时候,妈妈正在二楼丰子彩的卧室叫他起床,透过窗户碰巧看见。 丰子华下了车一路跑进屋子,像一阵风,带着一身冷气。 “妈,我回来了。” “快去把你弟弟叫醒,我叫不动。” “知道了。” 丰子华换了鞋,噔噔噔跑上楼,进到丰子彩的房间,一下子扑到床上,把凉手伸到他的被窝里,丰子彩的身子躲了又躲,可还是没能躲开那双不温暖的手。 “啊——哈!”丰子彩大喊着从被窝里钻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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