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打官司照样拿回工程款

出版时间:2012-3  出版社:李建军 河北人民出版社 (2012-03出版)  作者:李建军  

内容概要

在社会生活中,人们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各不相同,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司法保护则是最普遍、最重要的方式之一。代理当事人参与诉讼则是律师业务最主要的内容。但是正如本书所述:诉讼是解决纠纷最后的途径和最后一道防线,但不是最好的途径。诉讼本身也有很多天然的“缺陷”,比如说时间长、费用高,等等,更致命的是,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例如空壳公司现象,被执行人没有履行能力等),或者证据不充分,有理却输掉官司。所以,探讨不通过诉讼解决问题是非常具有现实意义和实用价值的。《不打官司,照样拿回工程款》在这方面做了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一是从企业的日常管理抓起。在工作中要树立诉讼和证据意识,让法律与管理相结合。为此,作者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分析了工程公司常见的法律风险,并提出了应对策略。只有树立诉讼意识,才能最终“不讼而胜”。
二是对于目前已经存在的拖欠工程款的现象,摆脱传统的诉讼模式,针对个案的实际特点,采取更加有针对性、更加有效的方法。在这点上,作者跳出“诉讼——胜诉——执行”的传统思路,采取分析双方的形势,抓住对方的薄弱之处,“知彼知己”,以果寻途,反向思维,达到“拿回工程款”、最终实现诉讼目的的效果。
随着国家法制化进程的推进和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现在人们的法律理念和维权意识有了极大的提高,这对于法律服务来说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一方面,人们的维权意识提高了,诉讼和非讼业务增多了,给律师业务的开展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更广泛的空间;另一方面,随着人们法律知识的普及,过去那种“普法”式的法律服务已经越来越没有市场,人们更加渴求高质量、专业化的法律服务。
本书作者李建军,是一名学者型律师,为了突破“万金油”型律师的局限,抛却悠闲自在,不辞辛苦,曾躬身房地产、建筑企业任专职律师,学管理,学流程,学专业,期间办理了大量诉讼与非讼案件,并结合实际形成一套构架建筑企业法务框架,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机制。李建军律师非常善于学习,不但对建筑方面的法律法规了然于胸,而且对最高法院涉及建设工程纠纷的案例都细细研读,并且笔耕不辍,结合自身办案实践,写了大量颇有见地的文章。《不打官司,照样拿回工程款》这本书收录了他这几年所写文章,不仅有办理诉讼案件的成功经验,更有预防工程企业法律风险的建议和策略,还有维权实务问答。研读该书,一定会对建筑企业应对诉讼或者防范风险起到积极的作用。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建筑维权专题一 如何拿回工程款(一)不战而胜是上策(二)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三)如何谈判是关键二 工程公司常见的十种法律风险(一)拖欠农民工工资(二)与劳务队未签订书面合同进场施工(三)第三人直接起诉或者法院直接执行工程公司(四)层层分包,违法转包(五)施工安全事故(六)工程质量缺陷(七)施工进度迟延(八)合同履行过程中,不重视证据的留存(九)项目管理风险(十)工程款被拖欠的风险三 在签订、履行施工合同时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一)与发包人签订合同时需注意的问题(二)履行施工合同时需注意的问题四 劳务分包队伍管理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一)劳务分包队伍的法律性质及地位(二)劳务分包队伍管理中的法律风险分析(三)劳务分包队伍法律风险的预防策略五 不可逾越的两条高压线: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一)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之现行规定(二)重大责任事故罪与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之内涵分析第二章 建筑维权实务问答一 劳务队不签合同即进场施工,承包人会有哪些法律风险?二 将合同进行编号,该合同是否是格式合同(或者格式条款)?三 项目经理部是何法律性质?能否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四 承包人不提供发票,发包人是否可拒绝支付工程款?五 什么是合法的劳务分包?六 劳务队已在劳务分包合同上签字盖章,项目部却迟迟不将合同归还,怎么办?七 与项目部之间没有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已完工,现项目部拖欠工程款,劳务队能起诉项目部吗?八 承包人已向发包人提供了发票,是否意味着发包人已经支付了工程款?九 施工日志没有对方签字,可以作证据吗?它属于书证还是当事人陈述?十 借用资质中标后,资质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资质方与借用方签订的分包合同是否有效?十一 有人以工程质量有问题,向施工单位索要10万元的封口费,其行为构成犯罪吗?十二 没有单位盖章,仅有项目管理人员签字(如项目经理、工程部长等),合同是否有法律效力?十三 质量保修期与质量缺陷责任期是一回事吗?两者有何不同?十四 未经对方允许,私自录音录像,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十五 合同结算价款高于审计价款,发包人坚持以审计价款作为结算依据,否则拒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怎么办?十六 什么是书面通知?书面通知对方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第三章 举案说法一 没有资质的劳务队农民工在施工过程中死亡,赔偿责任应由谁来承担?二 中标前,与投标人进行实质性谈判,中标是否有效?三 发包人拖欠工程款,承包人想起诉,但又怕赢了官司拿不到钱怎么办?四 没有资质的劳务队拖欠出租人租金,法院判决项目部承担责任合理吗?五 农民工在看护工地材料时被盗贼打死,赔偿责任应由谁承担?六 找不到劳务队负责人,农民工围攻项目部要求支付被拖欠的工资,怎么办?七 承包人已与劳务队进行了结算支付,劳务队欠第三人的钱不还,法院划扣承包人的工程款合理吗?八 未经竣工验收,业主擅自使用,出现质量问题,承包人是否还需承担法律责任?九 超越公司授权,员工以公司名义进行的法律行为,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还是由员工承担?十 合同被修改,证明责任应当由谁来承担?十一 签订了以房折抵工程款协议,并进行了公证,还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吗?十二 工程款被拖欠十年,是否已过诉讼时效?附录一 工程公司常用法务管理制度1.合同管理办法2.合同监督检查办法3.危机公关与纠纷解决办法4.合同档案管理办法5.劳务分包队伍管理办法附录二 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节选)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4.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已确认的工程决算价款与审计部门审计的工程决算价款不一致时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电话答复意见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装修装饰工程款是否享有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的优先受偿权的函复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发包人收到承包人竣工结算文件后,在约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是否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复函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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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打官司照样拿回工程款--建筑维权实务必读》作者李建军,是一名学者型律师,为了突破“万金油”型律师的局限,抛却悠闲自在,不辞辛苦,曾躬身房地产、建筑企业任专职律师,学管理,学流程,学专业,期间办理了大量诉讼与非讼案件,并结合实际形成一套构架建筑企业法务框架,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机制。《不打官司,照样拿回工程款》这本书收录了他这几年所写文章,不仅有办理诉讼案件的成功经验,更有预防工程企业法律风险的建议和策略,还有维权实务问答。研读该书,一定会对建筑企业应对诉讼或者防范风险起到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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