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论

出版时间:2007-10  出版社:北京出版社  作者:(英)洛克  页数: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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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将经典学术名著全新通俗化编译的《经典通读》丛书终于要和读者见 面了。 说起来很有意思,策划这样一套大型普及版学术丛书,源于一次常规 的新编辑培训。其间有老编辑教育新人,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编辑,涉猎 一定要广,多读书至关重要。大家很自然地谈起应该读什么书,于是亚里 士多德、孟德斯鸠、休谟、卢梭、黑格尔、达尔文、马克思、爱因斯坦等 一批对人类影响深远的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大师的名字及其相关著作 被提了出来。但接下来的即兴调查却让人大吃一惊!在座的新老编辑近三十 人,无论从学历还是所从事的职业看,怎么也属于知识阶层的人,但通读 过《政治学》、《战争论》、《相对论》的竟然没有;读过《人性论》、 《法哲学原理》、《资本论》的仅有一人;读过《社会契约论》、《物种 起源》、《国富论》的两人……大家突然惊奇地发现,对这些名家名著我 们几乎都是只闻其名未见其详,阅者寥寥,令人汗颜。 为什么从中学到大学都耳熟能详的这么多传世经典学术名著,我们居 然都没有拿起来读一读,真值得好好反思一下。于是我们就此进行了简单 的问卷调查,结果可想而知,上面提到的这些经典学术名著,读者阅读率 低得惊人。令人欣慰的是,同样的调查也表明,相当多的人都非常想读这 些“人人皆知”但“人人皆未读过”的学术经典。之所以此前没有读过, 与这些经典著作艰涩难懂或篇幅太长有很大关系。作为普通读者,大家只 是想简单了解这些学术名著,并不需要深入研究。所以,几千年上百年的 历史跨度、不同时期的艰深译文、动辄几十万上百万字的鸿篇巨制……都 成为挡在学术名著与普通读者之间的鸿沟,是阻碍经典学术名著从“人人 皆知”到“人人皆读”转变的关键! 要实现这种转变,让经典学术名著通俗易懂、变繁为简最重要。换言 之,就是要让尽可能多的人对这些经典学术著作想读、能读、爱读,只有 这样才能真正做到“经典通读”。虽然现在我国的出版事业极其繁荣,然 而多数学术经典名著至今却尚未有通俗普及本,对普通读者而言,这不能 不说是一件憾事。历史上,康德曾不得不作《未来形而上学导论》,以相 对通俗的表述推广普及其《纯粹理性批判》;休谟更不得不作《人类理智 研究》,乃至尝试亲自撰写《(人性论)摘要》,以补救其艰深的《人性论 》出版时所遭到的冷遇。 鉴于此,我们在广泛征求有关专家学者意见的基础上,精选出二十部 经典学术名著,组织一批学有专长的青年学者,编译改写成全新的普及本 ,推出了这套《经典通读》丛书,希望使普通读者也能来共同领略经典名 著的思想精髓,从而达到丰富知识和充实、提升自我的目的。我们这里所 谓的“通读”,就是想通过普及本的通俗化,使普通读者也能轻松通读经 典,而不至于让经典只是成为装点门面的摆设,或成为催眠的道具。 出于这个目的,在内容上,我们一方面将一些大部头经典做了瘦身, 力求这个版本能化繁为简,提炼出原著精华;另一方面也对一些文字量虽 不多,但因时代久远或表述拗口的知名精短著作进行了大胆扩充,使之更 加通俗易懂又质朴流畅。同时在封面、版式设计上,我们也尝试改变传统 学术著作的固有风格,力求生动活泼、图文并茂,从而使普通读者能把握 要旨,轻松、快速阅读。对于没有能力或没有时间“啃”原著的读者来说 ,希望这套《经典通读》丛书有“替代”原著的作用,能满足大致了解原 著的基本需要;同时,对于想认真阅读原著的读者而言,它也具备了引导 入门和辅助补充的作用。 当然,要实现这样的编辑思想难度很大。目前对国内外文学作品的简 写或改编的尝试较多,也较为成功,而对于人文社会科学乃至自然科学学 术名著的简写或改编的尝试则比较少,像我们这样成规模重新编译改写的 更是很少见到。 有些朋友质疑我们将经典通俗化的意义,认为原著难懂可以去看解读 文章啊。我们以为,尽管有些经典名著可能不乏有解说性的文本,但这毕 竟只是解说,而且还是解说者的“一家之言”,既无法让读者看到作品的 原有概貌,也无法让读者领略到作品原有的内涵和韵味。所以,能够通俗 展现经典学术著作的原汁原味必要且重要。 大师们的学术著作所表达的很多观点在今天看来似乎顺理成章,但在 当时绝对都是超前的思想火花。所以对这些先进思想的表述,不可能在当 时的历史背景下就达到通俗易懂、传播普及的程度。正是经过时间长河的 积淀和考验,通过现代人自身的理解,才能将其更好地诠释出来。《经典 通读》丛书本着这样的理念,对这些经典学术著作进行推广普及,希望能 让更多的读者分享到人类思想的硕果,真正做到“以文化人”的出版境界 。 我们和众多专家学者一起,经过难以想象的艰苦努力,终于迎来了丛 书面世的一天。我们不敢奢望像康德和休谟自己改写其著作那样使这个通 俗普及本也成为经典,但我们确实希望这套《经典通读》丛书能够使读者 对经典不再望而生畏,真正实现对学术经典的轻松“悦”读。 客观地说,受限于能力和水平,这样的一个版本不当之处肯定不少。 但鉴于我们美好的编辑初衷,勤奋刻苦的编写态度,请读者原谅我们的疏 漏,不妥之处还请不吝批评赐教。 最后,我们还是想说,编译毕竟不能替代原著。希望阅读完这套丛书 后,有更多的读者有兴趣和勇气,并且满怀敬意地去研读经典原著,更为 直接地感受和领略大师的精神风采。

内容概要

《政府论》一书内容包括破坏与建设两个方面,因而在结构上也分上下两篇,上篇是“破”,下篇是“立”。  《政府论》上篇,集中驳斥了当时占统治地位的君权神授说和王位世袭论。这种理论以菲尔麦的著作《先祖论》为代表。  罗伯特·菲尔麦(1588—1653),贵族出身,是英国封建贵族、保王派的主要代言人,曾被英国国王查理一世授予爵位。他的代表作《先祖论》是王党将之作为斯图亚特王朝复辟的理论依据。《先祖论》一书,可以用一句简单的话来概括:国王的权力是直接来自上帝的,他的王位是世袭的。具体论证是:上帝创造了第一个人亚当,同时授予他统治妻子、儿女以及世上万物的权力,因此,亚当不仅是第一个家长,而且是第一个国王。亚当这种父权和王权是代代相传,永远世袭的。  洛克在上篇中,通过对菲尔麦所依据的《圣经》的考察,证明: 第一,亚当并不如菲尔麦等人所主张的那样,是基于父亲身份的自然权利或上帝的明确赐予,享有对于其子女的支配权及对整个世界的统治权。  第二,即使他享有这种权力,他的继承人也无权世袭这种权力。  第三,即使他的继承人可以世袭这种权力,但是由于没有自然法,也没有上帝的明文规定来确定在各种情况下谁是合法继承人,因而也无从确定应该由谁来掌握统治权。  第四,即使这也已被确定,但是谁是亚当的长房后嗣,早已绝对无从查考。这就使人类各种族和世界上各家族之中,没有哪一个人比别人更有理由自称是最正宗的长房后嗣,从而享有世袭的权力。  《政府论》下篇,系统地阐述了公民政府的真正起源、范围和目的。  其主要内容包括:(1)自然状态。人类最初是处于一种纯粹的自然状态。自然状态是一种完全的自由、平等的状态。自然法在自然状态中起支配作用。理性,也就是自然法,教导着有意遵从理性的全人类:人们既然都是平等和独立的,任何人就不得侵害他人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在自然状态中,自然法的执行权属于每一个人,也就是说,人人都有权惩罚违反自然法的人。  这种惩罚权不是无限的,它以制止违反自然法为限度。  (2)政治社会的起源。自然状态的生活如此美好,为什么人们还要加入政治社会,受政治权力的约束呢?这是因为自然状态有三种缺陷:第一,在自然状态中,缺少一种制定的、稳定的、人所共知的法律,作为人们共同的是非标准和裁判他们之间一切纠纷的共同尺度。第二,在自然状态中,缺少一个有权依照既定法律来裁判一切纠纷的知名的和公正的裁判者。第三,在自然状态中,往往缺少权力来支持正确的判决,使它得到应有的执行。所以人们甘愿放弃各自独立行使的惩罚权,交由他们中间被指定的人来专门行使。这种惩罚权力的行使也不能是随意的,而必须按照政治社会一致同意的规则,或按照他们授权的代表一致同意的规则来行使。这就是立法和行政权力的起源,政府和政治社会本身之所以产生的缘由,也在于此。  (3)政府的目的是保护私有财产。一个人只要使任何东西脱离其自然存在的状态,这个东西里就已经掺进了他的劳动,即掺进了他自己所有的东西,因而这个东西就成为他的财产。换言之,劳动在自然之物上面加上一些东西,使它们就成为劳动者的私有财产。劳动创造财富,货币扩大财富。人们在自然状态下就有财产权,政府成立后的目的就是保护私有财产,而绝对不能侵犯它。因此,未经人民自己或其代表同意,政府决不应该对人民的财产课税。  (4)法治与分权。国家必须根据正式颁布过的、长期有效的法律来统治,而不能依靠临时的专断命令来进行统治。法律一经制定,无论贫富贵贱,每个人都必须平等地服从,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逃避法律的约束与制裁。国家权力有三种: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立法权是国家的最高权力,但它对于人民的生命和财产不是、也不可能是绝对地专断的,且未经本人同意,不能取走任何人的财产的任何部分。由于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力,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绝大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因此立法权和执行权应该是分立的。而执行权和对外权之间虽有区别,但是两种权力却几乎总是联合在一起的。  (5)人民主权与政府解体。既然国家权力是受人民委托来实现某种目的的,那它就必然要受那个目的的限制,当这一目的显然被忽略或遭受打击时,委托必然被取消,权力又回到当初授权的人民手中,人们又可以重新把它授予最能保卫自己安全的人。因此,政治社会始终保留着一种最高权力,以保卫自己不受任何团体、即使是他们的立法者的攻击和谋算。当政府已经开始祸害人民,统治者的恶意已昭然若揭,或他们的企图已为大部分人民所发觉时,人民就将被迫揭竿而起,推翻他们的统治了。当立法机关被变更时,当握有最高执行权的人玩忽和放弃职责,当立法机关或君主在行动上违背他们的委托,人民的这种最高权力就能体现出来,政府就将解体。

作者简介

洛克,17世纪英国著名思想家,系统阐述宪政民主思想的第一人。 洛克作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中伟大的思想家,从理论上完成了为英国资产阶级革命辩护的任务,其思想深刻地影响了美国的开国元勋及法国启蒙运动的众多哲学家。其代表作有:《政府论》、《人类理智论》、《论信仰自由书》等。

书籍目录

编者的话政府的目的是为人民谋福利——《政府论》导读上篇 驳君权神授说和王位世袭论 第一章 论菲尔麦的政治理论 第二章 论父权和王权 第三章 论亚当由于为上帝所造而享有主权 第四章 论亚当由于上帝的赐予而享有主权 第五章 论亚当由于丈夫身份而享有主权 第六章 论亚当由于父亲身份而享有主权 第七章 论父权和财产权一起作为主权的来源 第八章 论亚当的最高君主统治权的转移 第九章 论从亚当那里世袭而来的君主制 第十章 论亚当君权的嫡传继承人 第十一章 谁是这个嫡传继承人下篇 论公民政府的真正起源、范围和目的 第一章 论政治权力 第二章 论自然状态 第三章 论战争状态 第四章 论奴役 第五章 论财产 第六章 论父权 第七章 论政治社会或公民社会 第八章 论政治社会的起源 第九章 论政治社会和政府的目的 第十章 论国家的形式 第十一章 论立法权的范围 第十二章 论国家的立法权、执行权和对外权 第十三章 论国家权力的统属 第十四章 论特权 第十五章 综论父权、政治权力和专制权力 第十六章 论征服 第十七章 论篡夺 第十八章 论暴政 第十九章 论政府的解体

章节摘录

  四 驳“亚当是全世界的君主”(二) 通过考察《圣经》原文,我要指出:根据《旧约·创世纪》第一章第 二十八节的赐予,上帝赐予亚当的不是他对低级生物的“个人统治权”, 而是与一切人类相同的权利,所以他不能由于赐予他的所有权而成为“君 主”。 从《旧约·创世纪》第一章第二十八节的原文中可知,上帝的赐予不 是单独地许给亚当一个人的,因为这个赐予是用复数来表示的。“上帝就 赐福给他们,又对他们说……”可见,上帝是对亚当和夏娃两个人说的, 并让他们享有统治权。菲尔麦却因此说亚当是世界的君主。既然这个赐予 是许给他们的,那么,夏娃不也应该是世界的女王吗?即使有人说夏娃从属 于亚当,我们也觉得这并不妨碍她对万物的统治权或所有权。因为,上帝 赐予他们两人共有的东西,难道我们可以说只有亚当一人应独享其利吗? 也许有人会说,夏娃是到后来才被创造的。就算是这样,菲尔麦又能 从这一点得到什么益处呢?经文更为直接地与他相反,说明上帝在这个赐予 中,是把世界赐给全体的人类,而不是赐予亚当个人。原文中“他们”这 个字样必然包括人类,因为“他们”不能单指亚当一个人是肯定无疑的。 在《旧约·创世纪》第一章第二十六节中,有这样一段文字:“上帝 说,让我们模拟我们的形象和外貌来造人吧,让他们对鱼……享有统治权 。”那么,享有统治权的“他们”是谁呢?正是那些形象如上帝的人,上帝 正要创造的人类中的一切个人;因为如果“他们”这个字样单指亚当,而 不包括其余同他一道在世上的人们,那就与《圣经》和一切理性都相违背 了。 从前文中菲尔麦所引用的《诗篇》的证据中,也看得很明白。菲尔麦 说:“《诗篇》作者说:‘上帝把地上的世界赐给人类的子孙’,这话表 明这个权利是由父亲的身份而来的。”他在这里作了一种奇怪的推论:上 帝把地上的世界赐给人类的子孙,因此,这权利是从父亲的身份而来的。 即使这个推论能成立,它跟菲尔麦的目的也是南辕北辙。因为他的目的只 是为了要证明亚当是君主这一论点,他的推理便成了这个样子:上帝把地 上的世界赐给人类的子孙,因此,亚当是世界的君主。我敢说,没有任何 人能作出比这更加滑稽、荒谬绝伦到无可原谅地步的结论来,除非有谁能 够证明:人类的子孙所指的恰恰就是那个没有父亲的亚当。然而,有一点 可以肯定的是,不管菲尔麦如何胡说, 《圣经》是不会作这种无稽之谈 的。 为了维持亚当的这个所有权和个人统治权,菲尔麦又想方设法在下一 页里,推翻《旧约·创世纪》第九章中赐福给诺亚和他的儿子们的共同体 的事实。他想从两方面来达到这种目的。 一方面,在直接违背《圣经》原文的情况下,菲尔麦想使我们相信, 这里赐予诺亚的东西,并没有同样地赐给他的儿子们。他的原话是这样: “至于这个塞尔登先生想要赐给诺亚和他的儿子们之间的共同体,在《圣 经》的原文上没有根据。”可是,《圣经》原文明明是说:“上帝赐福诺 亚和他的儿子们,并对他们说……”照菲尔麦的意思,应是“对他说”, “因为纵然在赐福时,儿子们和诺亚被一起提及,但是最好解释为含有从 属的意思,或解释为继承的赐福”。对菲尔麦来说,不论解释是否符合经 文本意,只要最适合他的目的,就是最好的解释。他还说:“如果儿子们 在他们的父亲之下或身后,享有一种个人统治权的话,这个赐福的确可以 实现。”这等于在说,对现在占有的任何东西的赐予,最好都解释为对继 占权的赐予,因为一个人也许可以在将来享有它。必须明确的是,如果认 为把明文赐予的共同享有的占有权最好解释为将来可以继占的话,那是绝 对不正确的。他的一切推理的结果等于是说,上帝没有把世界给予诺亚的 儿子们,以让他们和诺亚共同享有,因为他们在父亲之下或身后有可能享 有它。好一个与《圣经》原文相反的漂亮论证啊!我敢断定,如果出现上帝 说过的话同菲尔麦的论证目的不相符合的情况时,菲尔麦必然会觉得上帝 也是不可信的。 然而,无论菲尔麦怎样把诺亚的儿子们排除在外,他必须承认,这段 赐福绝不是许给诺亚一个人的,一定包括他的儿子们。上帝在这次赐福时 说:“你们要生育众多,布满大地”。从上下文可以看出,这一句赐福词 与诺亚本人没有什么关系。因为我们从来没有读到过诺亚在洪水之后生过 孩子,而在下一章计算他的后裔时,也没有提及。于是,按照菲尔麦的解 释,这种继承的赐福就必须要等到三百五十年以后才能发生。换言之,为 要挽救菲尔麦幻想中的君主制,世界上人类的繁衍也就不得不延迟三百五 十年。所以,除非菲尔麦认为,诺亚的儿子们非要得到他们父亲的许可, 才可以和他们的妻子同居,否则,这句赐福词是不能理解为含有从属的意 思的。 很明显,这个赐福词的其他部分,也必须理解为是对诺亚和他的儿子 们说的。这其中不但没有从属或继承的意思,而且在程度上是同样广泛和 平等的。上帝说,“我使一切的兽类都惊恐和畏惧你们……”除了菲尔麦 之外,是否还有人敢说,没有得到诺亚的许可或只要诺亚没死,兽类就只 畏惧诺亚一人而不畏惧他的子孙呢?上帝接着又说,“我把它们都交付你们 的手里”。这句话是不是要如菲尔麦所说的那样,被理解为如果你们的父 亲高兴,或者要等到以后,才把它们交付给你们呢?如果这也能算作是根据 《圣经》作出的论证,那我真不知道还有什么不能用《圣经》来证明的东 西。而且,我几乎看不出,这种论证与虚构和幻想有多大区别。菲尔麦在 《先祖论》序言中曾痛斥“哲学家和诗人”的观点不真实不可靠。可是, 我看不出,他的论据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比那些人的更加真实可靠。 另一方面,菲尔麦论证说:“最好理解为含有从属的意思,或解释为 继承的赐福,因为上帝给予亚当的个人统治权,以及根据亚当的授予、指 定或者让渡而给予他的儿子们的个人统治权是不可能被取消的。让诺亚和 他的儿子们共同分享所有的东西,同样是不大可能的。诺亚是洪水之后幸 存下来的人类的唯一继承人,为什么竟然有人以为上帝会剥夺他生而获有 的继承权,并使他在芸芸众生中成为仅仅与他的子孙们同等的占有者呢?” 无论如何,我们都无权违反原文的简单明了的意义去理解《圣经》。 我承认,亚当的个人统治权被取消是不大可能的,这是超出可能性范围的 事,因为我们绝不能证明亚当曾经有过任何这种个人统治权。只要把上帝 在洪水之后给予诺亚和他的儿子们的赐福词同创世后给予亚当的赐福词比 较一下,就可以使任何人确信,上帝并没有赐予亚当这种个人统治权。我 承认,诺亚在洪水之后与亚当在洪水以前,享有同样的称号、所有权和统 治权是可能的。但是,由于个人统治权与上帝给予诺亚和他的儿子们共同 享有的赐福是不相一致的,我们便有充分的理由断定,亚当没有这种个人 统治权,特别是在上帝给他的赐予中,没有哪句话曾表示过这种意思,或 者是赞同过这种做法。 P16-18

编辑推荐

《政府论》宣告生命、自由和私有财产是人神圣不可侵犯的自然权利,同时告诉我们一个好政府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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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评论 (总计39条)

 
 

  •   看了启蒙思想家洛克的政府论,使我明白了很多问题......书摘:可见,在参加政治社会时,人们主动放弃了他们在自然状态中所享有的平等.自由和执行权,把它们交给政治社会,由立法机关按政治社会的利益所要求的程度加以处理。这一切,都只是出于各人为了更好地保护自身及自己的自由和财产的动机。不可想象,一个有理性的动物改变他的现有状态,是为了比现在生活的更差......
  •   学法之人必读之书 很好不错
  •   头天晚上订的,第二天上午就到了,
  •   我9.13日和9.20日共购买了28本书,但是积分也没累计到账户中,购物礼券什么时候送呢
  •   我见过的最牛的说理性文章!爱不释手!!!
  •   翻译简单,世俗,易懂。推荐兴趣读物
  •   书是挺好的,就是现在不大能读懂,努力吧fighting!
  •   物流挺快的,都是正版书,经典作品,这的一看。
  •   经典著作 值得看一看 要有建设性
  •   国外的经典,应多看看
  •   好,很好,真的很好
  •   边修边学啦
  •   很喜欢哲学类的书籍。平时多看看没坏处。
  •   很好 物流 很快 满意
  •   慢慢看,细细体会
  •   这套小册子,总的来说还是不错的,了解常识哦
  •     三百多年前,洛克便通过他的《政府论》向世人宣称:政府的目的是为人民谋福利!如果一个政府违背这个目的,那人人民就有权起来革命,推翻这个政府。
      三百多年过去了。今天,几乎世界上的所有政府,都自称是为它治下的人民谋福利的政府。然而环视全球,有多少政府在真正为人民谋福利,又有多少政府在欺世盗名,挂“为人民谋福利”羊头,卖为“统治者谋私利”的狗肉呢?
      以上的话,不是我的原创。而是本书在网络上的导读。遗憾的是,当这本书到我手上的时候,却看不到这些。为什么到实体书上就把这些删了呢?
      不管怎么说吧,这本书是一本好书。尤其是对当下的中国,更显得弥足珍贵。希望能有更多的人看到这本书,并且喜欢上这本书。
      经典通读,希望有更多的和我一样的普通人读到经典。
  •   政府论下篇中阐述了洛克的主要政治思想,洛克最早的提出了分权思想,这对后来美国的分权模式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   也许该书与原著存在一定的品味差距,但它的翻译通俗易懂,对于想了解自由主义思想和洛克的读者而言,不失为一本不错的读本。
  •   不过书的上篇是主要是辩论,得有相当的圣经功底能看懂,下篇写的超好
  •   我是学政治的 老师推荐我们去看这些书
  •   买回来看了发现太专业,不过东西还是不错的
  •   书不错,已经看过了,现在就想收藏……
  •   好好好哦啊好哦啊好哦啊好好好哦啊好哦
  •   开始以为是翻译,买来才发现是编译。。。
  •   好书 买来好好读
  •   这是改写的通俗版本,不是原著,而且封面是贴塑的,手感不好。送来的书又脏又卷,因为一起订的书比较多,就没有退回,希望当当以后能把好关。
  •   这个书不是原著,因为商务印书馆出的原著太少了,现在就有些所谓“通俗”的版本出现了,其实根本就不是原著。有点上当的感觉。现在写论文,引都没办法引。
  •   太失望
  •   个人认为,洛克的政府论还是很不错的。尤其是下卷,很值得一读。其实这个通读版本并不是我起初想购买的版本,它替换了商务出版社那版的语言,相对显得浅显易读一些。适合普及洛克主要的思想,但译者的主观色彩相对较为明显。大家可以视需要考虑购买。
  •   虽然是经典,但是一本无趣的书.一来是简写本,买来觉得受骗了.读名著是不应该读简写本的,不然很无味.二来即便是简写本,也很无味.前半本是在驳斥君权神授,和一个神学疯子狂辩.洛克也引用圣经来驳,看得我头大.后半本才有货.但是比较简单.我个人觉得,洛克是先驱,后世的理论发展早就超过他了.所以看起来,不免觉得:名著,自由主义的先驱也就这样,这样的感觉.结论:以后一定要看细.不要再买简写本.
  •   这样著名的书,为何要编译? 为何不让它原汁原味? 、所谓的“编译”,大部分就是编辑自己乱编一气,以图“符合国情”。 建议大家买表明了“译者某某”。至少,是直接翻译的原文!!!
  •   语言通俗易懂,很有启迪。
  •   一次在这买了四十多本书,都挺不错的,但是要一个一个评论吗……
  •   很好,正版书。非常喜欢。
  •   包装很精美,服务也很周到,最重要的是,读读此类书籍也是蛮不错的,现在已经在读啦
  •   中国呢?这样的大家不够多!希望当代以后会有!但要改变多数人的心态!
  •   经典啊,拜读一下
  •   简写版本,阉割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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