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1970-1 出版社:人民卫生出版社 作者:人民卫生出版社 编 页数:23
前言
本标准为规范世界各国中医(含针灸)诊所医疗服务活动而制定.规定了中医(含针灸)诊所设置和医疗服务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北京中医药大学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振吉、徐春波、王志伟、赵丽娟、朱晓磊、王奎、李鹤白 本标准参加起草人: 中国:王冠英、姜再增、黄建银、桑滨生、李钟军、吴振斗、王益谊、戴京璋、包文虎、任硕兰、刘晓明、于国泳、吴红卫 中国澳门:周礼呆 中国香港:温桂荣、陈抗生、冯玖、凌桂珍、章彤辉 中国台湾:黄三德、陈介甫 阿根廷:钟清 澳大利亚:林子强、刘炽京、伊万诺夫、萧佳彬
内容概要
《世界中医药学会联合会(SCM0004-2010):世界中医(含针灸)诊所设置与服务标准》为规范世界各国中医(含针灸)诊所医疗服务活动而制定.规定了中医(含针灸)诊所设置和医疗服务的基本要求。
书籍目录
前言引言1 范围2 术语和定义2.1 中医(含针灸)诊所2.2 中药调剂人员3 中医(含针灸)诊所设置要求3.1 人员基本要求3.2 建筑与设施基本要求3.3 设备材料与药品基本要求3.4 卫生与安全基本要求3.5 制度基本要求3.6 其他要求4 中医(含针灸)诊所医疗服务质量要求4.土质量管理职责4.2 人员管理要求4.3 建筑与设施管理要求4.4 设备与材料管理要求4.5 药品管理要求4.6 医疗与护理管理要求4.7 沟通与信息管理要求4.8 卫生与安全管理要求4.9 质量监控与持续改进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运用中国传统医药学理论与方法(包括中药、针灸、正骨、推拿、食疗等),为公众、特定人群提供医疗、预防、保健、养生、康复等中医服务活动的独立设置的专业场所,这些服务活动都属于中医诊断和治疗范畴。中医(含针灸)诊所具有相对独立的场所,专业的中医医务人员和必要的中医医疗设备、设施,但不设置住院病床. 2.2 中药调剂人员 根据医师处方要求和病人需要,按照中医用药特点,从事中药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调配、中成药配方、临方炮制加工及用药指导等工作的人员,包括中药师、学习中医药课程达到规定要求的药师及具备中药基本知识和鉴别能力的人员。 3 中医(含针灸)诊所设置要求 3.1 人员基本要求 3.1.1 至少应配备工名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水平)后从事工年以上中医临床工作的中医师。 3.1.2 中医师掌握的语言无法满足与就诊者进行必要交流的需要时,应配备了解并能正确表达中医学术语及其含义的语言翻译人员辅助该医师。 3.1.3 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具有较强语言交流能力,并掌握一定中医学知识的辅助工作人员(如接待员、秘书、助理等)进行就诊者预约、咨询、病历管理、收费等工作。 3.1.4 可根据工作需要配备护理人员。护理人员应接受基本的中医药知识和技能培训。 3.1.5 设置中药饮片(含中药配方颗粒)柜或中成药柜的,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中药调剂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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