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8 出版社:人民邮电出版社 作者:胡永政 编 页数:235
前言
目前,我国高等教育正大步迈进大众化发展新阶段,应用型与就业型人才培养定位是中国高等教育教育大众化发展的鲜明特色。作为知识传承载体的教材,在“应用型”高等院校的教学活动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目前教材建设却远远滞后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的步伐,许多院校一直沿用偏重于研究型的教材,应用型教材比较缺乏,这势必影响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本教材则是顺应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的新形势而编写的。在编写中,本书力求突出以下特点。1.理论知识以“够用”为前提,培养创新型的应用人才本教材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要求理论知识的介绍够用即可,重点在于加大新知识、新技术的介绍,加大实践能力培养的力度,以培养创新型的应用人才。2.重视对学生应用能力的培养与训练本教材的编写以“提高学生应用能力”为宗旨,按照企业或行业管理对学生的实际需求设计知识体系与实践能力,使学生能够在了解相关理论的基础上,具备相应的实际操作技能。3.着力构建新税收知识与能力教育新理念本教材注重税务筹划现代理念教育,有助于促进我国税收管理教育适应中国社会经济转型时期对价值和税收的重新认识。本教材既汇聚了编写者对国家税收或税法课程教学的长期研究成果,也对学术界最新研究成果进行了提炼与吸收,并前沿性地进行了有机结合,是一本可读性较强的税收教程。本教材由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的胡永政提供编写体例与框架,并编写第一章、第十章和第十四章;由黄山学院经济管理学院汪颖玲编写其余章节。本教材在编写过程中参考了国内外有关税收与税务筹划的著作与教材,特别是国内兄弟院校的教学用书,在此对相关作者深表感谢。同时,由于编者水平有限和时间仓促,本书难免有许多疏漏或不足之处,恳请广大读者不吝批评指正,以便不断改正与完善。
内容概要
本书从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特点出发,针对财会专业及经管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的特点,全面介绍了税收体系中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销售类税种及附加,以及费用化和资本化税种。同时,本书还详细介绍了税务筹划的相关内容。通过对本书的学习,学生能够真正掌握工作实践中所需的各项知识与技能。 作为高职高专会计专业基础课教材,本书适用于高职高专会计专业以及经管专业的师生使用,同时也适合相关从业人员使用。
书籍目录
上篇 税收总论 第一章 国家税收概述 第一节 税收与税法 第二节 税制要素和税收分类 第二章 增值税 第一节 增值税概述 第二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 第三节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增值税出口退(免)税 第三章 消费税 第一节 消费税概述及税制要素 第二节 消费税的计算 第四章 营业税 第一节 营业税概述 第二节 营业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五章 关税 第一节 关税概述 第二节 关税的完税价格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六章 其他销售类税种及附加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二节 资源税 第三节 土地增值税 第七章 费用化和资本化税种 第一节 房产税法律制度 第二节 契税 第三节 车船税法律制度 第四节 城镇土地使用税 第五节 车辆购置税 第六节 印花税法律制度 第八章 企业所得税 第一节 企业所得税概述及税制要素 第二节 企业应税所得额的确定 第三节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第九章 个人所得税 第一节 个人所得税概述 第二节 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第三节 个人所得税计征的特殊规定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与缴纳 第十章 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第一节 税收征管法 第二节 税务行政法制 下篇 税务筹划 第十一章 税务筹划概述 第一节 税务筹划的概念、前提和目标 第二节 税务筹划的意义、原则和步骤 第十二章 税务筹划的条件和分类 第一节 税务筹划的条件 第二节 税务筹划的分类 第十三章 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和基本原理 第一节 税务筹划的基本方法 第二节 税务筹划的基本原理 第十四章 主要税种的税务筹划 第一节 增值税的税务筹划 第二节 消费税的税务筹划 第三节 营业税的税务筹划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的税务筹划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的筹划
章节摘录
插图:1.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身份,凭借政治权力以法律形式确定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保证税收分配的实现。税收的强制性包含两层含义:一是税收法律主体之间权利与义务的不对等性(征税是国家的权利,纳税则是每一个社会成员应尽的义务);二是税款的征收具有强制性,即国家是借助税法形式来保证税收分配的实现。2.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归国家所有,既不需要直接归还给纳税人,也不需要向纳税人支付任何报酬或代价。税收无偿性的特征是针对具体纳税人而言的。但从全体纳税人来看,国家在履行其职能过程中为全体纳税人提供了和平安定的环境、良好的社会秩序和便利的公共设施等各种服务,由社会全体成员共同享有,从这个意义上讲,税收具有整体利益返还的特点,不是对某个纳税人直接、个别的利益返还。3.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纳税人和税率等征纳行为规则,征纳双方都必须遵守,不能随意改变。税收的三个特征是密切相连、不可分割的统一体。税收的无偿性决定了税收的强制性,同时税收的无偿性必须以税收的强制性作保障。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又决定了税收的固定性,而固定性又反过来保证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的实施。可见,税收的三个特征是统一的、缺一不可的。一种财政收入形式是否为税收,决定于它是否同时具备上述三个特征,而不是取决于其具体名称。(三)税收的作用1.筹集财政资金改革开放以来,税收筹集资金的功能得到了加强,目前在各种财政收入形式中,税收占的比例最高。税收能够稳定地保证财政收入取得的及时性和可靠性。2.调节国民经济运用税收收入总量或税制结构的变化,可以消除或减轻国民经济运行的波动,保持经济稳定和协调增长,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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