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检查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

出版时间:2009-12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作者:张大春,金孝权 等编著  页数:210  

前言

  质量是建设工程永恒的主题,是建设工程的生命。抓好工程质量,需要所有各参建方的齐心努力。由于施工企业是主要建设方,所以对其管理人员的要求就更高。为贯彻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14本系列标准规范,提高工程质量检查员业务水平,江苏省建设厅从2002年11月开始对全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查员进行新规范的培训工作,2003年结合培训在全省进行土建、安装、市政专业质量检查员统一考试取证工作。从此以后,培训考试成为每年的例行工作,为江苏省施工企业培养了一大批合格的质量检查员。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要求,质量检查员取证五年后需重新进行继续教育和证书年检,为了做好继续教育工作,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统一安排,我们对原教材出版以来国家和江苏省颁布的有关规范和标准以及与质量管理有关的文件进行重新编撰,供广大学员继续教育培训时参考。  本教材由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江苏省建设教育协会组织,邀请多年从事工程质量监督和管理工作的专家进行编撰。以新出版的规范标准按照有关条文逐一列出说明;修订的规范标准主要将修改和增加的条文列出说明。本教材不是系统的教材,主要以2005年以后颁发和修改的标准、规范为主线,作为补充学习、继续教育使用。本书各章所列条款并非完全是原规范条款,主要是为了本书的条理性,所以可能和规范条款无关。每章均有相应的思考题,附在书后供大家参考。  由于本书内容涉及面较宽,编写时间有限,错漏之处在所难免,欢迎批评指正。

内容概要

本书为建筑工程质量检查员继续教育而编写,分为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市政工程三个分册。本册为土建部分,内容包括:建筑地面工程、屋面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砌体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幕墙工程、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及法律法规。

书籍目录

第一章  建筑地面工程  第一节  水泥地面(砂浆、混凝土)  第二节  楼梯踏步  第三节  厨、卫间楼地面  第四节  地面基土  第五节  质量验收要求第二章  屋面工程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找平层  第三节  卷材防水层  第四节  刚性防水层  第五节  细部构造  第六节  质量验收要求第三章  地基与基础工程  第一节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第二节  建筑变形测量规范第四章  混凝土结构工程  第一节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局部修订  第二节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中混凝土结构部分内容  第三节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1部分:热轧光圆钢筋  第四节  钢筋混凝土用钢第2部分:热轧带肋钢筋  第五节  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  第六节  特色工法第五章  钢结构工程  第一节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焊接  第二节  焊接质量检查和缺陷返修第六章  砌体工程  第一节  预拌砂浆  第二节  《住宅工程质量通病控制标准》砌体工程部分  第三节  通用硅酸盐水泥  第四节  砌筑砂浆  第五节  特色工法第七章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  第一节  涉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法律法规  第二节  常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质量通病及防治措施  第三节  《建筑工程饰面砖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第八章  幕墙工程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节  构件式玻璃幕墙  第三节  石材幕墙专项要求  第四节  金属板幕墙专项要求第九章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土建工程)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有关建筑节能工程术语解释  第三节  管理基本要求  第四节  墙体节能工程  第五节  幕墙节能工程  第六节  门窗节能工程  第七节  屋面节能工程  第八节  地面节能工程  第九节  围护结构现场实体检验  第十节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第十章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则(土建工程)  第一节  基本规定  第二节  室内地面  第三节  室内墙面、顶棚抹灰工程  第四节  空间尺寸  第五节  门窗、护栏和护手、玻璃安装工程  第六节  防水工程  第七节  安装工程  第八节  公共部位及其他第十一章  法律法规  一、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二、关于新建居住建筑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的通知建科[2005]55号  三、关于印发《建筑门窗节能性能标识试点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建科[2006]319号  四、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节能信息公示办法》的通知建科[2008]116号  五、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建科[2008]147号  六、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民用建筑节能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建科[2005]206号  七、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苏建科[2007]144号  八、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加强节能建筑墙体自保温推广应用的通知苏建科[2007]275号  九、关于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苏建科[2007]36l号  十、江苏省建设厅关于统一使用《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资料》的通知苏建质[2007]371号  十一、江苏省建设关于进一步加强复合保温砂浆建筑保温系统应用管理的通知苏建函科[20081228号  十二、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门窗和外遮阳应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苏建科[2008]269号  十三、江苏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应用外墙外保温粘贴饰面砖做法技术规定》的通知苏建科[2008]295号

章节摘录

  5 电渣焊接头的焊缝外观成形应光滑,不得有未熔合、裂纹等缺陷;当板厚小于30mm时,压痕、咬边深度不得大于0.5 mm;板厚大于或等于30mm时,压痕、咬边深度不得大于1.0mm。  5.2.6 无损检测  1 无损检测应在外观检查合格后进行。  如果未进行外观检查而经无损检测合格的焊缝,当焊缝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必然要按要求返修,而此时还需进行外观检查和无损检测。按本条可避免重复。  2 焊缝无损检测报告签发人员必须持有相应探伤方法的Ⅱ级或Ⅱ级以上资格证书。  无损检测是技术性质比较强的专业技术,按照我国各行业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管理规定,I级人员只能在Ⅱ级和Ⅲ级人员的指导下从事工作。因此规定I级人员不能独立签发报告。  3 设计要求全焊透的一、二级焊缝,其内部缺陷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一级焊缝应进行100%的检验,其合格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GB/T11345B级检验的Ⅱ级及Ⅱ级以上;  2)二级焊缝应进行抽检,抽检比例不应小于20%,其合格等级应为现行国家标准《钢焊缝手工超声波探伤方法和探伤结果分级法》  B/T11345B级检验的Ⅲ级及Ⅲ级以上。  内部缺陷的检测一般可用超声波探伤和射线探伤。射线探伤具有直观性和一致性好的特点,过去人们觉得射线探伤客观可靠。但射线探伤成本高,操作程序复杂,检测周期长,尤其是钢结构中大多为T型接头和角接头,射线检测的效果差,且射线检测对裂纹、未熔合等危害性缺陷的检出率低。超声波检测则正好相反,操作程序简单、快速,对各种接头形式的的适应性好,对裂纹、未熔合的检出率高,因此世界上很多国家对钢结构内部质量的控制采用超声波探伤,一般已不采用射线探伤。本规程原则规定钢结构内部缺陷的检测只采用超声波探伤,其探伤方法和缺陷分级执行国家标准GB/T11345的规定。如有特殊要求,可在图纸上注明或在合同中规定。  二级焊缝的检测定为抽样检验。这一方面是基于钢结构焊缝的特殊性;另一方面,我国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已有多年经验,采用抽样检测是可行的,在某种程度上更有利于提高质量。  4箱形构件隔板电渣焊焊缝无损检测结果除应符合规程7.5.6 条的有关规定外,还应按《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l-2002附录c的规定进行焊缝熔透宽度、焊缝偏移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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