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6-6 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 作者:杨永生 页数:414 字数: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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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要
中国建筑史发展到今天,离不开几代建筑史学人近百年来的不懈努力。目前,中国建筑史学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当完备的学科体系,在中国建筑史研究的各个领域,如中国古代建筑史、中国近代建筑史、中国园林史、中国城市史和中国民居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本书以简明的文字对在建筑史研究领域具有建树的专家学者以及一批年轻有为并具有潜力的中青年专家学者的经历、已发表的主要著作、主要学术观点进行了阐述。 本书选入的是以上几代在建筑史研究领域具有建树的专家学者以及一批年轻有为并具有潜力的中青年专家学者。当然,他们只是整个建筑历史研究队伍中的一部分代表人物。中国建筑史发展到今天,离不开几代建筑史学人近百年来的不懈努力。目前,中国建筑史学已经形成了一个相当完备的学科体系,在中国建筑史研究的各个领域,如中国古代建筑史、中国近代建筑史、中国园林史、中国城市史和中国民居研究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研究成果。 朱启钤、刘敦桢、童寯、梁思成、龙庆忠、单士元、王璞子……本书以简明的文字对这些在建筑史研究领域具有建树的专家学者以及一批年轻有为并具有潜力的中青年专家学者的经历、已发表的主要著作、主要学术观点进行了阐述。向年轻的建筑史研究人员和建筑历史与理论专业的学生以及广大读者,提供了一份概括性地介绍中国建筑史学研究者的经历及其学术成果的资料。
书籍目录
朱启钤(1872—1964)刘敦桢(1897—1968)童寯(1900—1983)梁思成(1901—1972)龙庆忠(1903—1996)林徽因(1904—1955)单士元(1907—1998)王璞子(1909—1988)刘致平(1909—1995)陈明达(1914—1997)贺业钜(1914—1996)杜仙洲(1915—)汪坦(1916—2001)奠宗江(1916—1999)卢绳(1918—1977)冯建逵(1918—)陈从周(1918—2000)于倬云(1918—2004)祁英涛(1923—1988)张良皋(1923—)罗哲文(1924—)罗小未(1925—)张驭寰(1926—)张似赞(1927—)潘谷西(1928—)高介华(1928—)陈志华(1929—)吴焕加(1929—)王其明(1929—)陆元鼎(1929—)楼庆西(1930—)徐伯安(1931—2002)郭湖生(1931—)杨鸿勋(1931—)刘先觉(1931—)刘叙杰(1931—)侯幼彬(1932—)喻维国(1932—)傅熹年(1933—)孙大章(1933—)王世仁(1934—)汉宝德(1934—)赵立瀛(1934—)杨乃济(1934—)曹汛(1935—)柴泽俊(1935—)路秉杰(1935—)邓其生(1935—)郭黛妲(1936—)于振生(1936—)萧默(1938—)邹德侬(1938—)杜顺宝(1938—)陶友松(1938—)郑时龄(1941—)朱光亚(1942—)杨秉德(1944—)吴庆洲(1945—)张复合(1947—)李乾朗(1949—)王贵祥(1950—)钟晓青(1951—)方拥(1953—)陈同滨(1953—)朱永春(1953—)刘松茯(1954—)刘临安(1955—)刘大平(1955—)柳肃(1956—)傅朝卿(1957—)杨昌鸣(1957—)常青(1957—)赵辰(1957—)程建军(1957—)张十庆(1959—)陈薇(1961—)赖德霖(1962—)
章节摘录
中国文物建筑保护学的开创者 梁思成不仅是中国建筑史学科的奠基人,还是中国文物建筑保护学的开创者。这门学科是19世纪在欧洲开始兴起的,到了20世纪中叶才陆续制定出一些世界公认的权威性规范,1964年在威尼斯通过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又称《威尼斯宪章》),是第一个用于文物建筑保护的指导性文件。然而梁思成早在战乱的20世纪30年代就曾为保护文物建筑而奔走、呼号。1944年夏,他曾出任当时教育部所属的战区文物建筑保护委员会副主任。当盟军即将大反攻时,他编辑了中国古城、古建、古迹的保护名单。同时,还把他知道的日本京都、奈良等重要文物建筑也附在上面,并把保护目标标在军用地图上,提供给有关方面,致使中国和日本的若干重要文物建筑得以免遭战火袭击。被日本人民视为“保护古都(京都、奈良)的恩人”。1948年北平解放前夕,地下党与他联系,希望他能给解放军提供一份全国文物保护名单。当时他非常感动地说:“想不到共产党如此珍视文物保护,竟做了原来自己一直担心而不敢奢求的大事。”于是在隆隆的炮声中,他带领清华大学建筑系教师,日以继夜地赶编出第一份“全国文物建筑简目”,这个材料曾印发给解放军备作战部队。他又一次为保护文物建筑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 梁思成提出的许多保护文物建筑的观点是具有科学性的,有些与《威尼斯宪章》的精神不谋而合。例如早在1931年他就曾写道:“无论哪一个巍峨的古城楼,或一角倾颓的殿基的灵魂里无形中都在诉说乃至歌唱时间上漫不可信的变迁。”这正是《威尼斯宪章》中关于文物建筑是历史信息载体的概念。又如,他提出:“我们爱护文物建筑,不仅应该爱护个别的一殿、一堂、一塔,而且必须爱护它的周围整体和邻近的环境。我们不能坐视,忍受一座或一组壮丽的建筑物遭受各种各式直接或间接的破坏,使它们委曲在不调和的周围里,受到不应有的宰割。”这正是《威尼斯宪章》中所倡导的“保护一座文物建筑,意味着要适当地保护一环境”的观点。解放以后,在对待北京城的建设问题上,他也曾明确地指出过:“北京城是必须现代化的,同时北京城原有的整体文物性特征和多数个别的文物建筑又是必须保存的。”因此,他呼吁不要拆除北京的城墙和城楼,因为“它的产生,它的变动,它的平面形成凸字形的沿革,充满了历史意义……是北京体形环境中不可分离的艺术构成部分”。 梁思成在文物建筑保护工作中的另一功绩在于冲破传统的保护观念,提出了新的保护原则。1935年他在《曲阜孔庙建筑及其修葺计划》一文中第一个提出:“重修文物建筑不同于古代匠师们将已破敞的庙庭,恢复为富丽堂皇,工料坚实的殿宇……使之面目焕然一新的做法;而应“负保存或恢复原状的责任”。1964年他又写了《闲话文物建筑的重修与维护》一文,更加明确地指出:“在重修具有历史艺术价值的文物建筑中,一般应以‘整旧如旧’作为我们的原则。”对于“风烛残年”危在旦夕的古建筑,应采取“输血打针”的办法使其恢复健康,“老当益壮”,而不是“涂脂抹粉”,使其“返老还童”。他还指出文物建筑应具有“与它的高龄相适应的‘面貌’,表现它特有的‘品格’与‘个性’。”他的这些观点,成为20世纪60年代以后,我国文物保护工作共同遵守的指导性原则。梁思成有关文物建筑保护的重要观点,在《威尼斯宪章》被介绍到我国之前,更显现出其夺目的光彩。 在梁思成的一生中,建筑设计虽不是他的主要工作,但他也曾完成了一些重要的设计。例如他曾领导了人民英雄纪念碑的设计,完成了获全国优秀建筑设计一等奖的扬州鉴真纪念堂设计。解放初他还曾领导过清华大学营建系(即后来的建筑系)师生设计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同时,他对我国当代的建筑创新和城市规划也一直非常关心,并作过若干理论性探讨。对北京的城市建设提出过许多规划方案和建议。在他的晚年还曾在《人民日报》上开辟了“拙匠随笔”的专栏。撰写的这些科普文章涉及到建筑的艺术性、传统与革新、美观和实用、经济、坚固的关系等理论问题,在我国建筑界乃至社会上都引起很大反响,对繁荣建筑创作起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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