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8 出版社:机械工业 作者:王万龙//曾宪纲//浦维达 页数:334
内容概要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留学人员越来越多地回到祖国,参与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创新创业历程之中。王万龙等的《留学人员中国创业指南》可以更好地帮助留学人员了解国内各地有关创业的优惠政策,根据个人的背景、职业兴趣和创业领域的特点,选择合适发展的行业或地区。本书内容主要包括:国家以及各地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优惠政策,科技创新和创业方面的资金扶持渠道,各地留学人员创业园的联系信息,以及其他留学人员常用的信息。
书籍目录
前言
第1章 国家宏观政策
1.1 国家的人才政策
1.1.1 中央组织部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1.1.2 中央组织部就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千人计划”问答
1.1.3 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
1.1.4 人事部等《关于在留学人才引进工作中界定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指导意见》
1.1.5 人事部等《关于建立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工作绿色通道的意见》
1.1.6 中央组织部和人社部《关于支持留学人员回国创业的意见》
1.1.7 人社部《关于加强留学人员回国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1.2 国家的产业政策
1.2.1 国务院《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节选
1.2.2 国务院关于《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
1.2.3 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1.2.4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若干政策的通知》
1.2.5 科技部关于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1.2.6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1.2.7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
1.2.8 国家十大产业振兴规划
第2章 省及直辖市级优惠政策
2.1 华北地区
2.1.1 北京市鼓励留学人员来京创业政策
2.1.2 天津市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来津工作或为津服务的若干规定
2.1.3 河北省《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河北工作和为河北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
2.1.4 山西省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才来晋创业和工作的暂行规定》
2.1.5 内蒙古自治区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内蒙古创业的暂行规定
2.2 华东地区
2.2.1 上海市关于印发《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2.2.2 安徽省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安徽工作的若干规定
2.2.3 福建省《关于加快福建留学人员创业园建设与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2.4 江苏省关于《鼓励留学人员回国投资创业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2.2.5 浙江省《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的意见》
2.2.6 山东省关于《促进留学人员创业园加快发展》的通知
2.2.7 江西省关于确定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员工资待遇的试行办法
2.3 东北地区
2.3.1 吉林省关于《吸引和鼓励留学人员来吉工作优惠政策》的通知
2.3.2 辽宁省《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辽工作暂行规定》
2.3.3 黑龙江省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员为我省服务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2.4 华中地区
2.4.1 河南省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我省工作的暂行规定
2.4.2 湖南省鼓励留学人员来(回)湘工作的有关规定
2.4.3 湖北省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鄂工作和为鄂服务的意见
2.5 华南地区
2.5.1 广东省《关于鼓励出国留学高级人才来粤创业的若干规定》
2.5.2 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广西工作的若干规定
2.5.3 海南省关于《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2.6 西南地区
2.6.1 重庆市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吸引海外留学人员来渝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2.6.2 四川省关于《加强全省留学回国人员服务工作的意见》
2.6.3 云南省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来滇创业的若干规定
2.6.4 贵州省关于《留学人员回国服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2.7 西北地区
2.7.1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出国留学人员来陕工作的通知
2.7.2 甘肃省兰州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
2.7.3 宁夏回族自治区关于印发《鼓励留学人才来宁工作或服务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2.7.4 青海省关于加强留学管理若干政策的通知
2.7.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关于鼓励留学人员入驻创业园创业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3章 市级优惠政策
3.1 华北地区
3.1.1 石家庄市留学人员创业园优惠政策
3.1.2 太原市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办法
3.1.3 呼和浩特市鼓励留学人员来呼服务暂行规定
3.2 东北地区
3.2.1 沈阳市鼓励留学人员来沈工作暂行规定
3.2.2 大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海创工程的若干意见
3.2.3 哈尔滨市鼓励留学人员创业的优惠政策
3.3 华东地区
3.3.1 南京市鼓励留学人员来南京工作的若干规定
3.3.2 苏州市关于留学人员来苏州创业的若干规定
3.3.3 杭州市关于进一步鼓励留学人员来杭创业的若干意见
3.3.4 宁波市关于大力引进高层次海外留学人员的若干规定
3.3.5 合肥市留学人员创业园优惠政策
3.3.6 福州市鼓励留学人员来榕工作的若干规定
3.3.7 厦门市经济特区鼓励留学人员来厦创业工作规定
3.3.8 南昌市关于鼓励海外留学人才来南昌市创业服务的若干规定
3.3.9 济南市鼓励留学人员来济南工作的若干补充规定
3.3.10青岛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区管理暂行办法
3.4 华中地区
3.4.1 郑州市高新区留学人员创业园优惠政策
3.4.2 武汉市鼓励留学人员来汉创业暂行意见
3.4.3 长沙市鼓励留学人员来长创业的若干规定
3.5 华南地区
3.5.1 广州市《关于鼓励海外高层次人才来穗创业和工作的办法》
3.5.2 深圳市鼓励出国留学人员赴深创业新政策
3.5.3 东莞市留学人员创业园优惠政策
3.5.4 南宁市关于鼓励留学人员创业的若干规定
3.6 西南地区
3.6.1 成都市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高新区工作的暂行规定
3.6.2 贵阳市鼓励留学归国人才来筑创业办法
3.6.3 昆明市鼓励外商投资政策
3.7 西北地区
3.7.1 西安市留学人员创业园主要优惠政策
3.7.2 兰州市留学人员创业园区优惠政策
3.7.3 银川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留学人员创业园管理暂行规定
3.7.4 乌鲁木齐市鼓励留学人员入驻创业园规定
第4章 各地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计划
4.1 省及直辖市级领军人才计划
4.1.1 北京市关于实施海外人才聚集工程的意见
4.1.2 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4.1.3 广东省《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
4.1.4 广东省引进创新科研团队评审暂行办法
4.1.5 江苏省高层次创业创新人才引进计划实施办法
4.1.6 四川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实施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的意见》
4.1.7 陕西省委省政府《陕西省引进高层次人才暂行办法》
4.2 地市级领军人才计划
4.2.1 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鼓励海外高层次留学人员创新创业暂行办法
4.2.2 广州市科技领军人才计划实施办法
4.2.3 苏州市关于印发《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4.2.4 无锡市关于引进领军型海外留学归国创业人才计划的实施意见
4.2.5 嘉兴市《关于加强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队伍和创新团队建设的若干意见》
4.2.6 湖州市《“南太湖精英计划”实施意见》
4.2.7 大连市《海创工程》
4.2.8 青岛市关于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计划的公告
第5章 创业园区
第6章 风险投资机构指南
6.1 本土风险投资机构
6.2 外资风险投资机构
6.3 项目资本对接会议
第7章 中国政府资金扶持政策
7.1 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
7.1.1 基金简介
7.1.2 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的定位与支持重点
7.1.3 技术创新基金申报指南
7.2 人事部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
7.2.1 政策依据及支持类别和强度
7.2.2 申请“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的工作流程
7.2.3 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与管理办法
7.3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7.3.1 计划简介
7.3.2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
7.3.3 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申报信息
7.4 国家“863”高技术发展计划
7.4.1 “863”计划的由来、战略意义和宗旨
7.4.2 “863”计划申请指南
7.5 国家“973”攀登计划
7.5.1 国家“973”攀登计划
7.5.2 国家“973”攀登计划申报指南
7.6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7.6.1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简介
7.6.2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的联系信息
第8章 留学人员常用信息指南
8.1 全国留学人员服务信息中心
8.2 全国各地人力资源部门信息一览表
章节摘录
(一)突出培养造就创新型科技人才 发展目标:围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以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为重点,努力造就一批世界水平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工程师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注重培养一线创新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建设宏大的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到2020年,研发人员总量达到380万人年,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总量达到4万人左右。 主要举措: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建立学校教育和实践锻炼相结合、国内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相衔接的开放式培养体系。探索并推行创新型教育方式方法,突出培养学生的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加强实践培养,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和重大工程、重点学科和重点科研基地、国际学术交流合作项目,建设一批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基地。加强领军人才、核心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创新团队建设,形成科研人才和科研辅助人才衔接有序、梯次配备的合理结构,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权责明确、评价科学、创新引导的科技管理制度,健全有利于科技人才创新创业的评价、使用、激励措施,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科技生产力。制定加强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意见。改进完善院士制度,注重院士称号精神激励作用,规范院士学术兼职。加大海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力度。组织实施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推进“百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等人才项目。注重复合型人才培养,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观念,加大对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的发现、培养、使用和资助力度。加强产学研合作,重视企业工程技术与管理人才的培养,推动科技人才向企业集聚。发展创新文化,倡导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宽容失败、团结协作的创新精神,营造科学民主、学术自由、严谨求实、开放包容的创新氛围。建立健全科研诚信体系,从严治理学术不端行为。 (二)大力开发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发展目标:适应发展现代产业体系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加大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开发力度。到2020年,在装备制造、信息、生物技术、新材料、航空航天、海洋、金融财会、国际商务、生态环境保护、能源资源、现代交通运输、农业科技等经济重点领域培养开发急需紧缺专门人才500多万人;在教育、政法、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防灾减灾等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培养开发急需紧缺专门人才800多万人。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各类专业人才数量充足,整体素质和创新能力显著提升,人才结构趋于合理。 主要举措:加强产业、行业人才发展统筹规划和分类指导,围绕重点领域发展,开展人才需求预测,定期发布急需紧缺人才目录。调整优化高等学校学科专业设置,加大急需研发人才和紧缺技术、管理人才的培养力度。大规模开展重点领域专门人才知识更新培训。建设一批工程创新训练基地,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接轨的工程师认证认可制度,提高工程技术人才职业化、国际化水平。根据国家规划,制定人才特别是产业领军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向重点产业集聚的倾斜政策。继续实施“四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加强哲学社会科学、新闻、出版、文艺等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培养造就一批马克思主义理论家特别是中青年理论家。依托重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大力培养哲学社会科学学术带头人。加强宣传思想文化、医药卫生人才培养。支持重点领域科学家参加国际科研计划、学术交流。完善重点领域科研骨干人才分配激励办法。建立重点领域相关部门人才开发协调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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