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4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作者:闫淑敏 编 页数:256 字数:275000
前言
国家通过对税种的设置以及在税目、税率、加成征收或减免税等方面的规定,可以调节社会生产、交换、分配和消费,促进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国家政权是税收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条件,而国家政权的存在又依赖于税收。税收业务的具体处理需要国家、企业和其他有关方面共同参与,它们处理税收的具体业务构成了税务工作。企业从其纳税的角度要处理税务的核算,为了既合法、合规又合理地纳税,需要对企业税务的各个方面进行筹划,有关部门需要对纳税业务进行监督检查。 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税制进行了较大幅度的改革。为了巩固和完善新税制,近年来,国家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变化及新税制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陆续对一些税收政策进行了必要的调整。我国会计制度与准则也在不断改革与完善,尤其是2007年实行了新的企业会计准则。我国整个经济体制改革需要会计和税务的改革奠定基础,因为会计和税务改革的不断深入也体现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渐完善的过程。会计和税务两方面的内容本身是紧密相连的,在改革过程中是相互影响和促进的。在企业中,税务制度改革后,对涉及税费及有关方面的会计核算内容、程序和方法等都形成影响;反过来,会计制度的改革,对税务制度有关内容的完善也有促进作用。因此,会计处理与核算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在特定税务制度下进行的。随着税务制度的不断改革与完善,会计处理与核算的内容和方法等也不断发生着变化。 新会计准则实施与税制进一步改革后,需要相关人员学习、理解、掌握与运用这些新行业规范。为了指导国家有关部门、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及有关单位正确处理税务中的核算、管理、筹划、代理、稽查与文书等工作,我们组织从事税务理论和政策研究工作学者及具有实务工作经验的专家编写了这套新准则新税法下的税务操作方法与实务丛书。
内容概要
新会计准则实施与税制进一步改革后,需要相关人员学习、理解、掌握与运用这些新行业规范。为了指导国家有关部门、企业、社会中介组织及有关单位正确处理税务中的核算、管理、筹划、代理、稽查与文书等工作,从事税务理论与政策研究工作的学者及具有实务工作经验的专家编写了这套新准则新税法下的税务操作方法与实务丛书。本书是丛书中的一本,介绍了税务稽查的基本程序与方法,包括税务稽核概要,发票稽核与税务登记稽核,纳税申报稽核,减税、免税业务稽核,企业所得税稽核,增值税综合稽核,其他税种综合稽核。
书籍目录
前言第一章 税务稽核概要 第一节 税务稽核概述 第二节 税务稽核的方法 第三节 税务稽核的证据搜集与方法第二章 发票稽核与税务登记稽核 第一节 普通发票稽核 第二节 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 第三节 税务登记稽核第三章 纳税申报稽核 第一节 增值税纳税申报稽核 第二节 消费税纳税申报稽核 第三节 营业税纳税申报稽核 第四节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稽核 第五节 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稽核第四章 减税、免税业务稽核 第一节 减免税业务稽核 第二节 增值税减税、免税业务稽核 第三节 消费税减税、免税业务稽核 第四节 营业税减税、免税业务稽核 第五节 企业所得税减税、免税业务稽核 第六节 个人所得税减税、免税业务稽核第五章 企业所得税稽核 第一节 企业应税收入稽核 第二节 工资、薪金稽核 第三节 固定资产税务处理稽核 第四节 无形资产税务处理稽核 第五节 材料费用稽核 第六节 管理费用稽核 第七节 财务费用稽核 第八节 资产减值稽核 第九节 生产成本稽核 第十节 销售成本稽核 第十一节 销售收入稽核 第十二节 投资收益稽核 第十三节 营业外收支稽核第六章 增值税综合稽核 第一节 销项税额稽核 第二节 进项税额稽核 第三节 出口货物退(免)税稽核第七章 其他税种综合稽核 第一节 消费税综合稽核 第二节 营业税综合稽核 第三节 资源税综合稽核 第四节 个人所得税综合稽核 第五节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综合稽核 第六节 土地增值税综合稽核 第七节 印花税综合稽核
章节摘录
第一章 税务稽核概要 税务稽核的主要任务是查处税务违法案件,作为一种重要的执法手段,税务稽核的方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税务稽核方法包括建立和执行税务稽核办案规程的方法和税务稽核的组织方法以及税务稽核的工作策略、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等。狭义的税务稽核方法是指依据税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财务会计核算资料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审查的方法。本章阐述的是狭义的税务稽核方法。 第一节 税务稽核概述 一、税务稽核的形式 (一)日常业务稽核与联合稽核 1.日常业务稽核 日常业务稽核是指税务稽核机构日常开展的对本辖区内企业进行的有计划、有目的的选查。税务稽核机构通过广泛、深入的税源调查,及对稽核信息的采集和分析,以确定稽核对象和范围。这是税务稽核机构开展稽核工作的最主要形式。 2.联合稽核 (1)税务机关联合稽核:一是税务机关有关业务部门与稽核部门联合抽调人员组成稽核工作组,这种联合稽核对税源大、政策性强、业务复杂的涉税案件比较适用。这种形式因抽调人员的业务水平较高、时间集中,能查得深人、全面,掌握政策和处理问题比较准确、效果好。二是组织基层稽核人员分片进行交叉检查。这种形式有利于以老带新、取长补短、互相交流,以提高稽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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