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9-4 出版社:机械工业出版社 作者:张宝岭,单兆海 主编 页数:137
前言
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承包商为了争取中标,往往压价竞争,中标后稍有闪失便面临亏损。作者编写本书,旨在增强建筑行业中招标投标、概预算、合同管理人员的索赔意识,提高业主、监理单位有关专业人员应对索赔和反索赔的能力,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书共分7章,主要包括建设工程索赔综述,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索赔及案例分析,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索赔及案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及案例分析,FIDIC施工合同索赔及案例分析,设备工程合同索赔及案例分析,建设工程物资买卖合同索赔及案例分析。 为便于读者对相关内容的理解,各章后均附有针对性很强的案例分析。本书适用性强,可作为建筑行业招标投标、概预算、合同管理人员,业主、监理单位有关专业人员工作中的参考用书,也可作为工程造价、监理人员参加资格考试的参考用书。 由于编者水平有限,不足之处在所难免,欢迎读者批评指正。
内容概要
本书通过对不同案例的分析介绍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索赔,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索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FIDIC施工合同索赔,设备工程合同的索赔,建设工程物资买卖合同索赔。 本书所选择的案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作为建筑行业招标投标、概预算、合同管理人员,业主,监理单位有关专业人员工作中的参考用书。
书籍目录
前言第一章 建设工程索赔概述 第一节 建设工程索赔的含义、性质及特征 一、建设工程索赔的含义 二、建设工程索赔的性质 三、建设工程索赔的特征 第二节 建设工程索赔的基本原则 一、以合同为依据原则 二、实际损失原则 三、合理分担风险原则 四、有理有据原则 五、友好协商原则第二章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索赔及案例分析 第一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订立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主体资格 二、委托工程设计任务的工程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主要条款 第二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双方的义务与违约行为 一、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定金 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当事人的主要义务 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中的违约行为 第三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索赔的必要性 第四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索赔费用计算 一、委托人违约时的索赔费用及计算 二、勘察、设计方违约时的索赔费用及计算 第五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索赔应注意的问题 一、勘察、设计保险对索赔的影响 二、勘察、设计合同无效的索赔 第六节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索赔案例分析第三章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索赔及案例分析 第一节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主体 二、《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简介 三、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二节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的履行与违约责任 一、监理单位完成的监理工作 二、监理酬金的支付 三、委托监理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第三节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索赔的重要性 第四节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索赔费用计算 一、委托人违约时的索赔费用计算 二、监理人违约时的索赔费用及计算 第五节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索赔应注意的问题 一、《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示范文本)》标准条件第26条的合理性 二、索赔时对过错的准确把握 三、对不同组织形式监理单位的索赔应当区别对待 第六节 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索赔案例分析第四章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及案例分析 第一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概述 一、施工索赔的概念 二、施工索赔的分类 三、索赔的起因 第二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程序 一、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二、递交索赔报告 三、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 四、施工索赔的解决 第三节 施工索赔的关键内容。 一、认真履行合同,遵守诚信原则 二、组建强有力、稳定的索赔班子 三、着眼于重大、实际的损失 四、注意索赔证据资料的收集 五、索赔的技巧 第四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的计算 一、施工索赔的原则 二、索赔的计算 第五节 反索赔 一、发包人的索赔 二、承包人反索赔 第六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案例分析第五章 FIDIC施工合同索赔及案例分析第六章 设备工程合同索赔及案例分析第七章 建设工程物资买卖合同索赔及案例分析参考文献
章节摘录
第一章 建设工程索赔概述第一节 建设工程索赔的含义、性质及特征一、建设工程索赔的含义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建设工程合同实施过程中,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因为对方不履行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合同中所规定的义务而遭受经济损失或者权利侵害,通过一定的合法程序向对方当事人提出经济赔偿或者时间赔偿的行为。从合同法的角度看,索赔是一种双向行为,发包方和承包方作为合同当事人均有可能提出索赔要求,即蕴涵了承包方索赔与发包方索赔或者反索赔的双重含义。最为狭义的理解,索赔仅指承包商在建设工程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非自身原因造成工程延期、费用增加而要求业主补偿的一种权利要求,即建设工程施工索赔。而反索赔是指发包方对属于承包方责任造成的实际损失,向承包方主张赔偿的一种权利要求或者对抗措施。实际上,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的范围非常广泛,索赔的主体也不限于承包商。一般来说,只要不是承包商自身的责任,而是由于外界干扰所造成的工期延长及成本增加,都有权利向对方进行索赔,索赔的主要依据是建设工程合同。索赔就是一种正当的权利要求,同时,也是各类建设工程合同可能涉及到的各方主体在建设工程各个环节中的一项正常的、经常发生的且必要的合同管理业务,是以法律、法规以及合同条款为依据的一种合情、合理的行为。二、建设工程索赔的性质一个完整的建设工程的建设过程,大体上要经历勘察、设计以及施工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里,参与各方应该通过签订书面合同,在他们之间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建设工程合同是以提供建筑产品为目的的一种特殊合同,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由于具有体积庞大,需要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一次性投资数额较大,从投入到产出之问的周期较长等特点,出现的索赔情况也有其特殊性,给当事人的索赔活动带来一定的不便。而且由于观念的落后,很多人一听到“索赔”就联想到了纠纷,认为索赔就是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纠纷,以及解决的方式如仲裁、诉讼等,它可能演化为一种严重的对立,给双方的合作关系增添大量的不愉快因素,甚至还会影响到自己的赢利。长期以来,索赔被认为是在建设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的一种非正常现象,应该尽量避免,因此承包商害怕索赔或者不愿意索赔的情况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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