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普及读本

出版时间:2010-11  出版社:中国农业出版社  作者:张鹏  页数:204  

内容概要

主要有心下几点  (1)原来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共30条,没有分章,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分为总则、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村民委员会的选举、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附则6章。  (2)进一步完善了村民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和罢免。一是完善了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推选程序;二是增加了选民登记的内容;三是完善了对村民委员会成员的罢免程序。  (3)进一步完善了民主议事制度。一是进一步充实了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并规定了村民会议可以授权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二是完善了村民代表会议的组成和议事程序;三是增加了村民小组会议制度。  (4)进一步完善了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一是增加了村务监督机构;二是完善了民主评议制度;三是增加了村务档案制度;四是完善了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和离任审计制度,并明确了任期和离任审计包括的事项。

书籍目录

前言一、村民委员会的性质和特点 1.我国《宪法》关于村民委员会是怎样规定的? 2.村民委员会是政府吗? 3.村民委员会归乡镇政府管吗? 4.村民委员会都有哪些特点? 5.村民打架,村民委员会能管吗,能罚款吗? 6.什么是村民,怎样判断一个人是否本村村民? 7.什么是村民自治? 8.什么叫自我管理? 9.什么叫自我教育? 10.什么是自我服务? 11.村党支部是做什么的? 12.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关系是什么? 13.村支书可以兼任村民委员会主任吗? 14.实行村民自治与坚持党的领导是什么关系? ……二、村民委员会的组成和职责三、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和罢免四、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五、对村民委员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章节摘录

版权页: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都有哪些?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指那些和村民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关系村民公共利益的事务和事业。主要包括修桥补路、兴修水利、建设电线、兴办教育、植树造林、保护环境、兴办幼儿园养老院等福利机构、开办公共娱乐场所,等等。这些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关系到每个村民的需求和利益,但又不是哪一户村民或几户村民单独可以办理,需要村民委员会集中组织。办理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村集体经济的公益金和向驻村企业事业单位及村民的集资。办理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要注意几个问题。要着眼于解决村民生产和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急村民之所急,想村民之所想。针对本村村民存在的普遍需求和困难,举办相应的公益事业。例如,针对本村年轻劳动力大多在外务工,家里老人无人照看的问题,开办村养老院,让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安。要根据本村经济发展情况和实力进行。我国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程度和对于公益事业的需求和还不相适应。村里在举办公益事业时,要根据村里的实际情况,分清轻重缓急。绝对不允许为了某些管理者的个人私利,举办不切合实际的面子工程。这样不仅损害村民利益,也影响村民进行自治的积极性。办理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一定要经过民主程序,由村民民主讨论决定,让村民切实感受到民主自治的氛围。不能搞一言堂,由某些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支部的负责人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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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普及读本》是由中国农业出版社出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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